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万豪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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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万豪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略) 楚雄彝族 (略) 子午镇

楚雄 (略)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 (略) 子午镇,项目总占地面积5952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烘干废气产生的污染主要为颗粒物、NOx、SO2,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烟(粉)尘浓度限值20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最终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粗破产生的废气通过粗破物料在输送带上设置防尘罩封闭,物料落地点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92%)+围挡(60%),细破、制粒粉尘采用引风机+布袋除尘(92%)+围挡(60%)处理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d(576m3/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雨季收集于集水池,旱季回用于厂区绿化。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设置容积不小于14m3的集水池,以保证雨季回用水7天暂存,故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可行。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皮带输送机、综合破碎机、粉碎机、风机、颗粒机、振动筛、装载机,噪声源强为70~90dB(A)。厂房隔声设备均安置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壁采用吸声、隔声效果较好的材料,可有效阻隔噪声的传播;优化厂区布局,在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根据设备噪声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安装减震底座、安装消声器、装隔声罩;根据环评预测分析,厂界昼间噪声平均值为37.28,夜间平均值39.47,敏感点昼间噪声平均值为37.43,夜间平均值28.11,厂界、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铁钉等杂质、除尘器除尘灰、热风炉炉灰、污泥,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处,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商或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0878-*

附件:拟对《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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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略) 楚雄彝族 (略) 子午镇

楚雄 (略)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 (略) 子午镇,项目总占地面积5952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烘干废气产生的污染主要为颗粒物、NOx、SO2,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烟(粉)尘浓度限值20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最终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粗破产生的废气通过粗破物料在输送带上设置防尘罩封闭,物料落地点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92%)+围挡(60%),细破、制粒粉尘采用引风机+布袋除尘(92%)+围挡(60%)处理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d(576m3/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雨季收集于集水池,旱季回用于厂区绿化。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设置容积不小于14m3的集水池,以保证雨季回用水7天暂存,故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可行。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皮带输送机、综合破碎机、粉碎机、风机、颗粒机、振动筛、装载机,噪声源强为70~90dB(A)。厂房隔声设备均安置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壁采用吸声、隔声效果较好的材料,可有效阻隔噪声的传播;优化厂区布局,在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根据设备噪声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安装减震底座、安装消声器、装隔声罩;根据环评预测分析,厂界昼间噪声平均值为37.28,夜间平均值39.47,敏感点昼间噪声平均值为37.43,夜间平均值28.11,厂界、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铁钉等杂质、除尘器除尘灰、热风炉炉灰、污泥,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处,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商或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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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万豪 (略) 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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