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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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白濠沿河一路12号、13号、15号以及深溪路26号、28号
建设单位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厚街镇白濠沿河一路 12 号、13号、15号以及深溪路26号、28号(中心坐标:北纬22°52’28.191”,东经113°39’57.480”),项目第三次扩建后总投资3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3584m2,总建筑面积43674m2,从事生产五金制品(箱包五金、饰品)、皮手袋,年产五金制品(箱包五金、饰品)980万件、皮手袋5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脱脂工序产生的*醛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项目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5、喷漆、晾干、手绘补色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漆雾(颗粒物)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6、等离子抛光工序产生硫酸雾和氨气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7、高锰酸钾浸泡工序产生的碱雾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8、酸洗工序产生的HCl和氮氧化物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9、抛光、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12)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经2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13)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1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有包括:项目综合废水经pH调节+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60%(即33581.5t/a,111.938t/d)回用于超声波除蜡、清洗除油废水工序用水,其余40%(即22387.67t/a,74.626t/d)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废水、酸洗废水经pH调节+亚硫酸氢钠铬还原+两级反应沉淀预处理再经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蒸发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车间用水标准后60%(3983.616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40%(2655.744t/a)进入蒸发系统处理约90%(2390.17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10%(265.574t/a)浓缩液交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处理,不外排; 2、项目第三次扩建后员工800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故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 (略) 回收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脱脂工序产生的*醛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项目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5、喷漆、晾干、手绘补色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漆雾(颗粒物)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6、等离子抛光工序产生硫酸雾和氨气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7、高锰酸钾浸泡工序产生的碱雾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8、酸洗工序产生的HCl和氮氧化物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9、抛光、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12)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经2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13)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1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有包括:项目综合废水经pH调节+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60%(即33581.5t/a,111.938t/d)回用于超声波除蜡、清洗除油废水工序用水,其余40%(即22387.67t/a,74.626t/d)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废水、酸洗废水经pH调节+亚硫酸氢钠铬还原+两级反应沉淀预处理再经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蒸发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车间用水标准后60%(3983.616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40%(2655.744t/a)进入蒸发系统处理约90%(2390.17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10%(265.574t/a)浓缩液交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处理,不外排; 2、项目第三次扩建后员工800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故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 (略) 回收处置,不外排。
公示时间2023-05-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环境风险物质识别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白濠沿河一路12号、13号、15号以及深溪路26号、28号
建设单位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金上晋科技(东莞)有限公 (略) (略) 厚街镇白濠沿河一路 12 号、13号、15号以及深溪路26号、28号(中心坐标:北纬22°52’28.191”,东经113°39’57.480”),项目第三次扩建后总投资3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3584m2,总建筑面积43674m2,从事生产五金制品(箱包五金、饰品)、皮手袋,年产五金制品(箱包五金、饰品)980万件、皮手袋5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脱脂工序产生的*醛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项目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5、喷漆、晾干、手绘补色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漆雾(颗粒物)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6、等离子抛光工序产生硫酸雾和氨气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7、高锰酸钾浸泡工序产生的碱雾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8、酸洗工序产生的HCl和氮氧化物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9、抛光、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12)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经2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13)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1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有包括:项目综合废水经pH调节+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60%(即33581.5t/a,111.938t/d)回用于超声波除蜡、清洗除油废水工序用水,其余40%(即22387.67t/a,74.626t/d)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废水、酸洗废水经pH调节+亚硫酸氢钠铬还原+两级反应沉淀预处理再经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蒸发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车间用水标准后60%(3983.616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40%(2655.744t/a)进入蒸发系统处理约90%(2390.17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10%(265.574t/a)浓缩液交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处理,不外排; 2、项目第三次扩建后员工800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故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 (略) 回收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注射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脱脂工序产生的*醛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项目碳氢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 5、喷漆、晾干、手绘补色工序产生的总VOCs和漆雾(颗粒物)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6、等离子抛光工序产生硫酸雾和氨气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7、高锰酸钾浸泡工序产生的碱雾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8、酸洗工序产生的HCl和氮氧化物经1套防烟装置+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9、抛光、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套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12)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经2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13)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14)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有包括:项目综合废水经pH调节+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60%(即33581.5t/a,111.938t/d)回用于超声波除蜡、清洗除油废水工序用水,其余40%(即22387.67t/a,74.626t/d)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废水、酸洗废水经pH调节+亚硫酸氢钠铬还原+两级反应沉淀预处理再经芬顿反应沉淀+混凝反应+絮凝沉淀+A2/O生化+MBR氧化+二级反渗透+蒸发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车间用水标准后60%(3983.616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40%(2655.744t/a)进入蒸发系统处理约90%(2390.17t/a)回用于高锰酸钾浸泡、草酸还原、酸洗工序,剩余10%(265.574t/a)浓缩液交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处理,不外排; 2、项目第三次扩建后员工800人,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故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 (略) 回收处置,不外排。
公示时间2023-05-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环境风险物质识别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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