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肯立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江苏肯立通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肯立 (略) |
项目名称 | 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边城镇东昌工业集中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江苏肯立 (略) 于2023年4月3日取得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生产项目备案证,拟投资28733.28万元 (略) 边城镇东昌工业集中区内新建一座年产3300台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的工厂,项目用地面积为22286㎡,总建筑面积为26828.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运营期间废气中污染物包括烧结/焊接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VOCs、锡及其化合物废气,食堂的油烟废气,使用的302组胶封盖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内置专用管道至屋顶排放。本项目烧结、焊线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及VOCs产生量极少,生产车间为密闭空间,为保证室内洁净,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与食堂污水。食堂污水利用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并 (略) (略) 集中处理,污水厂达标尾水最终排入黄鹂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综上,通过车间设备合理布局、隔声、设备减震和距离衰减,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使用原辅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试验过程产生的废滤芯以及报废的电路板。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略) 句容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 邮箱:*@*63.com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建设单位 | 江苏肯立 (略) |
项目名称 | 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边城镇东昌工业集中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江苏肯立 (略) 于2023年4月3日取得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生产项目备案证,拟投资28733.28万元 (略) 边城镇东昌工业集中区内新建一座年产3300台低空探测雷达配套设备及集成化微波模块的工厂,项目用地面积为22286㎡,总建筑面积为26828.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运营期间废气中污染物包括烧结/焊接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VOCs、锡及其化合物废气,食堂的油烟废气,使用的302组胶封盖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内置专用管道至屋顶排放。本项目烧结、焊线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及VOCs产生量极少,生产车间为密闭空间,为保证室内洁净,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与食堂污水。食堂污水利用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道进入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并 (略) (略) 集中处理,污水厂达标尾水最终排入黄鹂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综上,通过车间设备合理布局、隔声、设备减震和距离衰减,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使用原辅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试验过程产生的废滤芯以及报废的电路板。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略) 句容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 邮箱:*@*63.com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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