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现对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舒城县 (略)
建设地点:舒城县杭埠河干流2处河段,龙河口水库溢洪道出口~转水湾大桥段和马家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段,位于万佛湖镇、干汊河镇、阙店乡、千人桥镇和百神庙镇境内。
建设内容:九井圩、转湾圩、周公渡圩和十二圩4个圩口总长11.8km堤防加固;新建防汛道路8.2km,拓宽防汛道路21.47km;护坡护岸25.8km;腊子山溢洪道新建水闸1座;溢洪口~转水湾大桥段和马家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段清淤疏浚850万m3;转水湾大桥处新建1座拦河堰;腊子山溢洪口1~转水湾大桥段生态修复与景观旅游节点4处。
工程总投资:约94512.71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城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公麟路16号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7号天贸大厦二期办公楼10楼1001、1003室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舒城县 (略)
2023年5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现对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示范先行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舒城县 (略)
建设地点:舒城县杭埠河干流2处河段,龙河口水库溢洪道出口~转水湾大桥段和马家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段,位于万佛湖镇、干汊河镇、阙店乡、千人桥镇和百神庙镇境内。
建设内容:九井圩、转湾圩、周公渡圩和十二圩4个圩口总长11.8km堤防加固;新建防汛道路8.2km,拓宽防汛道路21.47km;护坡护岸25.8km;腊子山溢洪道新建水闸1座;溢洪口~转水湾大桥段和马家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段清淤疏浚850万m3;转水湾大桥处新建1座拦河堰;腊子山溢洪口1~转水湾大桥段生态修复与景观旅游节点4处。
工程总投资:约94512.71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城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公麟路16号
联系人:乔主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7号天贸大厦二期办公楼10楼1001、1003室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舒城县 (略)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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