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海安德瑞斯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纺织面料生产、染色及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拟批准公示]海安德瑞斯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纺织面料生产、染色及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纺织面料生产、染色及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路88号联发纺织集团租用厂房;
建设单位:海安德瑞斯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海安德瑞斯 (略) 立足当前行业发展现状,瞄准国际 (略) 场,拟租用联发纺织集团厂区内6家企业的织布机及租用联 (略) 江 (略) 厂房投资建设家纺面料染色生产线,实现25000吨/年高档棉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艺。丝光废水、水洗废水、脱水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塔废水、循环冷却塔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退煮漂废水和染色废水等高浓度废水分别进行收集,随后管输至联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项目废气中VOCs、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烧毛机天然气燃烧烟气中SO2、NOX、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 1121-2020)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大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九)该项目需在《联发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建成,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方可投产建设。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25000吨纺织面料生产、染色及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路88号联发纺织集团租用厂房;
建设单位:海安德瑞斯 (略) ;
环评机构: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海安德瑞斯 (略) 立足当前行业发展现状,瞄准国际 (略) 场,拟租用联发纺织集团厂区内6家企业的织布机及租用联 (略) 江 (略) 厂房投资建设家纺面料染色生产线,实现25000吨/年高档棉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艺。丝光废水、水洗废水、脱水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塔废水、循环冷却塔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退煮漂废水和染色废水等高浓度废水分别进行收集,随后管输至联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项目废气中VOCs、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烧毛机天然气燃烧烟气中SO2、NOX、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 1121-2020)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大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九)该项目需在《联发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建成,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方可投产建设。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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