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国远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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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国远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贵港国远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西贵港 (略)

(3)项目概况: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8万吨再生铝产品,其中铝合金圆铸锭20万吨/年、铝合金锭28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氟化物、氯化氢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00%、60.84%、46.73%、11.02%;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氯化氢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48%、67.75%、4.66%、4.66%、4.99%、61.92%、17.11%。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铅、二噁英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50%、18.35%、1.52%、1.52%、2.05%、0.01%、0%。二类区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一类区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拟建、在建污染源后,本项目二类区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氟化物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氯化氢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二噁英的年均浓度满足日本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厂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厂内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排污量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范围内,排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纳管要求。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且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场区地下水含水层由石灰岩、白云岩组成。含水层岩体破碎,岩芯呈碎块状,局部呈短柱状,地下水类型为裸露型碳酸盐岩岩溶水。该层地下水钻孔涌水量为6~16L/s,水量丰富。按照埋藏条件划分,该类型地下水为潜水,为本次地下水评价的主要对象。根据调查,项目周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周边分布有寄米旧村屯集中供水井、谭村集中供水井、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屯集中供水井等集中取水水井。

项目产生的废水量较少,生产废水均回用于项目自身生产。结合项目的工艺流程及废水产生的节点分析,本次评价的污染源泄露情景泄露时长设置持续泄露时间与运营时间一致。根据污染源识别,将铸锭冷却循环水及碱液喷淋塔废水作为预测污染源,预测因子为COD、氟化物、氯化物。预测结果表明,泄漏事故在预测时段内已对场地外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谭村集中供水井、寄米旧村屯集中供水井、寄米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集中供水井均有受到污染的风险。通过预测污染物在厂界处的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建议在北侧厂界及南侧厂界设置跟踪监测井,用来监控场区地下水环境,以便可以及时发现污染事故。

(略) 人民政府承诺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善区域给水管网,由龙床井水厂及大冲岭水厂供水,实现园区统一供水。在实现园区统一供水后撤销石卡镇翰芦村谭屋旧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寄米屯旧村屯集中供水井、寄米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屯集中供水井、白屋新村屯集中供水井等5个取水口,上述涉及的村屯供水调整统一由龙床井水厂及大冲岭水厂供水。届时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上述村屯饮用水安全的潜在负面影响可完全消除。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并按照要求建设防身措施的前提下,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均不大,处于可接受范围内;但是若发生较长持续时间的泄露事故将会对厂界外的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对项目重点防渗区等区域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按照要求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应依据本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检修计划、环境事故应急方案。预防废水泄露事故的发生。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运行时,本项目东面厂界、南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西面厂界、北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预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返回熔炼炉综合利用外,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废布袋、除尘灰、喷淋沉淀渣、废活性炭、二次铝灰渣、废机油等交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随着外来气源性重金属、二噁英输入时间的延长,重金属、二噁英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本项目废气排放的重金属、二噁英对厂区内土壤环境所产生的累积污染影响在未来20年内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事故情况下,及时发现并处理后污水渗漏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等通过大气传输、沉降进入生态环境,但总体排放量较小,项目长期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技改工程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1#原材料预处理车间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2#原材料预处理车间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1#圆铸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2#圆铸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4#排气筒排放;1#铸造合金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2#铸造合金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6#排气筒排放;铝灰处理车间球磨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7#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车间封闭等措施。

(2)废水处理

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有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铸锭冷却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排出部分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铸锭冷却;铸锭冷却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冷却,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废铁、预处理废布袋、循环沉淀池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预处理除尘灰和废边角料投入熔铝炉;废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除尘灰、喷淋沉淀渣、废活性炭、二次铝灰渣、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土壤处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识别,涉及大气沉降的污染源为熔炼车间各烟囱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酸性气体(HCl、SO2等)、重金属(铅、铬)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物质等,治理措施是根据污染物组成、浓度以及执行的排放标准来确定的。本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净化后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较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为减轻大气沉降影响,宜在散发有害气体或粉尘的厂房附近种植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植物叶片由于它们较大的叶表面积以及表层的蜡层能有效累积粉尘,是极好的大气粉尘吸收器和过滤器,滞留的粉尘直接与叶片接触,其表面的重金属元素可以通过气孔进入叶片内部,此外滞尘量还与叶片的表面特性(皱纹、粗糙、绒毛、油脂等)及其湿润性有密切关系。由于阔叶乔木植物叶片面积较大、树冠宽阔,滞尘量较高,对大气颗粒物截留效果显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 (略) 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符合园区、广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mkn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贵港 (略)

联系人:莫总

联系电话:*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青秀万达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工

邮箱:*@*q.com



广西贵港 (略)

2023年5月15日

,广西,贵港

广西贵港国远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广西贵港 (略)

(3)项目概况: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8万吨再生铝产品,其中铝合金圆铸锭20万吨/年、铝合金锭28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氟化物、氯化氢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00%、60.84%、46.73%、11.02%;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氯化氢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48%、67.75%、4.66%、4.66%、4.99%、61.92%、17.11%。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区域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TSP、铅、二噁英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50%、18.35%、1.52%、1.52%、2.05%、0.01%、0%。二类区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一类区项目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拟建、在建污染源后,本项目二类区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TSP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氟化物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氯化氢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二噁英的年均浓度满足日本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均厂内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厂内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排污量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范围内,排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纳管要求。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且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场区地下水含水层由石灰岩、白云岩组成。含水层岩体破碎,岩芯呈碎块状,局部呈短柱状,地下水类型为裸露型碳酸盐岩岩溶水。该层地下水钻孔涌水量为6~16L/s,水量丰富。按照埋藏条件划分,该类型地下水为潜水,为本次地下水评价的主要对象。根据调查,项目周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周边分布有寄米旧村屯集中供水井、谭村集中供水井、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屯集中供水井等集中取水水井。

项目产生的废水量较少,生产废水均回用于项目自身生产。结合项目的工艺流程及废水产生的节点分析,本次评价的污染源泄露情景泄露时长设置持续泄露时间与运营时间一致。根据污染源识别,将铸锭冷却循环水及碱液喷淋塔废水作为预测污染源,预测因子为COD、氟化物、氯化物。预测结果表明,泄漏事故在预测时段内已对场地外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谭村集中供水井、寄米旧村屯集中供水井、寄米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集中供水井均有受到污染的风险。通过预测污染物在厂界处的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建议在北侧厂界及南侧厂界设置跟踪监测井,用来监控场区地下水环境,以便可以及时发现污染事故。

(略) 人民政府承诺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善区域给水管网,由龙床井水厂及大冲岭水厂供水,实现园区统一供水。在实现园区统一供水后撤销石卡镇翰芦村谭屋旧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寄米屯旧村屯集中供水井、寄米新村集中供水井、郁水屯集中供水井、白屋新村屯集中供水井等5个取水口,上述涉及的村屯供水调整统一由龙床井水厂及大冲岭水厂供水。届时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上述村屯饮用水安全的潜在负面影响可完全消除。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并按照要求建设防身措施的前提下,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均不大,处于可接受范围内;但是若发生较长持续时间的泄露事故将会对厂界外的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对项目重点防渗区等区域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按照要求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应依据本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检修计划、环境事故应急方案。预防废水泄露事故的发生。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运行时,本项目东面厂界、南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标准;西面厂界、北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项目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预处理除尘灰、废边角料返回熔炼炉综合利用外,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废布袋、除尘灰、喷淋沉淀渣、废活性炭、二次铝灰渣、废机油等交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随着外来气源性重金属、二噁英输入时间的延长,重金属、二噁英在土壤中的累积量逐步增加,但累积增加量较小。本项目废气排放的重金属、二噁英对厂区内土壤环境所产生的累积污染影响在未来20年内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事故情况下,及时发现并处理后污水渗漏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等通过大气传输、沉降进入生态环境,但总体排放量较小,项目长期运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技改工程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1#原材料预处理车间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2#原材料预处理车间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1#圆铸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2#圆铸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4#排气筒排放;1#铸造合金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2#铸造合金锭生产线熔炼和炒灰冷灰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经6#排气筒排放;铝灰处理车间球磨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7#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车间封闭等措施。

(2)废水处理

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有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铸锭冷却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排出部分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铸锭冷却;铸锭冷却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冷却,不外排;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冷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废铁、预处理废布袋、循环沉淀池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预处理除尘灰和废边角料投入熔铝炉;废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除尘灰、喷淋沉淀渣、废活性炭、二次铝灰渣、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土壤处理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识别,涉及大气沉降的污染源为熔炼车间各烟囱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酸性气体(HCl、SO2等)、重金属(铅、铬)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物质等,治理措施是根据污染物组成、浓度以及执行的排放标准来确定的。本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措施净化后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较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为减轻大气沉降影响,宜在散发有害气体或粉尘的厂房附近种植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植物叶片由于它们较大的叶表面积以及表层的蜡层能有效累积粉尘,是极好的大气粉尘吸收器和过滤器,滞留的粉尘直接与叶片接触,其表面的重金属元素可以通过气孔进入叶片内部,此外滞尘量还与叶片的表面特性(皱纹、粗糙、绒毛、油脂等)及其湿润性有密切关系。由于阔叶乔木植物叶片面积较大、树冠宽阔,滞尘量较高,对大气颗粒物截留效果显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贵港 (略) 年产10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一期)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 (略) 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符合园区、广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kmkn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贵港 (略)

联系人:莫总

联系电话:*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青秀万达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工

邮箱:*@*q.com



广西贵港 (略)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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