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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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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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华储能源化工产品及成品油仓储中心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户滩产业园区北区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365亩(*.33m2) 建设规模:汽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柴油年周转能力*吨;液体石蜡年周转能力13875吨;润滑油年周转能力19000吨;煤油年周转能力61475吨;石脑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溶剂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原油年周转能力47600吨;沥青/蒽油年周转能力*吨;重油年周转能力47600吨;油脂类42000吨;液态化学品周转能力43143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1432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6820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3.4万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65000吨;煤炭/石油焦周转能力36万吨; 建设内容:5座危化品库房(1座*类225m2、1座*类1125m2、2座*类2×4320m2、1座*类11600m2)共21590平方米;石油焦/煤炭封闭储库(2座1F)23800平方米;液体化工产品罐区(44座);成品油罐区(46座);沥青/重油罐区(18座)。项目总投资668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厂区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原料购进等。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本项目如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安装设备时,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 噪声: 本项目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工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抛洒。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项目锅炉房导热油炉与蒸汽锅炉均采用*醇燃烧加热,采用低氮燃烧加燃烧配风,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1#储罐区储存废气采用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组成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2)分别排放;2#储罐区储存废气采用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组成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3)分别排放;3#罐区和装载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3#储罐区采用两罐一组的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进行处置,装载区装卸鹤管采用油气回收快速接头+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置废气采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复合处置装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封闭式条形储煤库产生颗粒物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6)排放;沥青装载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芘废气,采用柴油吸收(湍球塔)+活性炭吸附复合处置技术,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类危化学品库房储运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经库房内密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放口(p8)排放;*类危化学品库房储运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经库房内密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放口(p9)排放;*类化学品库房储储存物料均为桶装或瓶装密封保存,储存物质为低挥发性,周转装载在车间内进行操作,库房密闭运营,加强装载过程管理。*类化学品库房储存物料均为包装袋或桶装密封保存,储存物质为低挥发性,周转装载在车间内进行操作,*类库房密闭运营,加强装载过程管理,*类库房定期清理,加强库房密闭。 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洗罐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略) 政管网;洗罐废水经罐区含油污水池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清水罐和再生水罐中暂存,项目循环利用;喷淋废水经罐区收集后,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清水罐和再生水罐中暂存,项目循环利用。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罐底油泥、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废油及油泥、含油固废、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和废导热油。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95t/a,经厂区密闭无渗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直接清运;储罐检修、清洗作业时产生的罐底油泥(固废代码:900-001-08)产生量为0.114t/a、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固废代码:900-039-49)产生量为3.2t/a、导热油炉产生废导热油(固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为0.3t/a,收集后至危废库后转运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水沉淀产生的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0.00042t/a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抽淤清运、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固废代码:900-210-08)产生量为0.00163t/a,隔油池废油及油泥(固废代码:900-210-08)由无渗漏装置收集,贮存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检修运营过程产生含油固废,由无渗漏收集桶进行收集,贮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2 | 年产3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铝业厂区内 | (略) 新仁 (略) | 新疆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m2 建设规模:年产电池铝箔坯料30万吨,主导产品是为下游企业提供电池铝箔坯料。主要产品合金牌号:1060、1070、8021,规格范围:0.15~2.0×200~1900mm。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铸轧车间、冷轧车间、轧辊磨床车间)、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和供热)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现场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物料篷布遮盖等可降低扬尘的影响。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拉运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熔炼废气和燃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4#)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炒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5#-8#)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DA014)排放;冷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全油回收处理装置(1#-2#)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实验室产生的酸雾采用“通风橱+酸雾吸收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各工序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非*烷总烃100mg/m3),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100mg/m3,排放速率为0.26kg/h)。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因此本项目产生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河子开发区 (略) (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边角废料、残次品,当作原料回用于熔炼工序;废轧制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过滤介质(硅藻土)、废磨削液、废磨削渣、含油铝屑、铝渣、废试剂瓶、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经专用容器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铝灰渣、收集粉尘储存于厂区铝灰库内,定期送至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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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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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华储能源化工产品及成品油仓储中心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户滩产业园区北区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365亩(*.33m2) 建设规模:汽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柴油年周转能力*吨;液体石蜡年周转能力13875吨;润滑油年周转能力19000吨;煤油年周转能力61475吨;石脑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溶剂油年周转能力29975吨;原油年周转能力47600吨;沥青/蒽油年周转能力*吨;重油年周转能力47600吨;油脂类42000吨;液态化学品周转能力43143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1432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6820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3.4万吨;*类化学品周转能力65000吨;煤炭/石油焦周转能力36万吨; 建设内容:5座危化品库房(1座*类225m2、1座*类1125m2、2座*类2×4320m2、1座*类11600m2)共21590平方米;石油焦/煤炭封闭储库(2座1F)23800平方米;液体化工产品罐区(44座);成品油罐区(46座);沥青/重油罐区(18座)。项目总投资668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厂区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原料购进等。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本项目如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安装设备时,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 噪声: 本项目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工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采取有计划的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抛洒。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项目锅炉房导热油炉与蒸汽锅炉均采用*醇燃烧加热,采用低氮燃烧加燃烧配风,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1#储罐区储存废气采用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组成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2)分别排放;2#储罐区储存废气采用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组成的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3)分别排放;3#罐区和装载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3#储罐区采用两罐一组的微正压氮封(500~800Pa)+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进行处置,装载区装卸鹤管采用油气回收快速接头+油气管网+油气回收装置(加压冷凝+加压分子筛吸附)进行处置,处置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置废气采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复合处置装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p5)排放;封闭式条形储煤库产生颗粒物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6)排放;沥青装载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苯并芘废气,采用柴油吸收(湍球塔)+活性炭吸附复合处置技术,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7)排放;*类危化学品库房储运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经库房内密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放口(p8)排放;*类危化学品库房储运过程会产生非*烷总烃,经库房内密闭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放口(p9)排放;*类化学品库房储储存物料均为桶装或瓶装密封保存,储存物质为低挥发性,周转装载在车间内进行操作,库房密闭运营,加强装载过程管理。*类化学品库房储存物料均为包装袋或桶装密封保存,储存物质为低挥发性,周转装载在车间内进行操作,*类库房密闭运营,加强装载过程管理,*类库房定期清理,加强库房密闭。 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洗罐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略) 政管网;洗罐废水经罐区含油污水池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清水罐和再生水罐中暂存,项目循环利用;喷淋废水经罐区收集后,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清水罐和再生水罐中暂存,项目循环利用。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罐底油泥、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废油及油泥、含油固废、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和废导热油。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95t/a,经厂区密闭无渗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直接清运;储罐检修、清洗作业时产生的罐底油泥(固废代码:900-001-08)产生量为0.114t/a、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固废代码:900-039-49)产生量为3.2t/a、导热油炉产生废导热油(固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为0.3t/a,收集后至危废库后转运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水沉淀产生的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0.00042t/a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抽淤清运、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固废代码:900-210-08)产生量为0.00163t/a,隔油池废油及油泥(固废代码:900-210-08)由无渗漏装置收集,贮存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检修运营过程产生含油固废,由无渗漏收集桶进行收集,贮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2 | 年产3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铝业厂区内 | (略) 新仁 (略) | 新疆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m2 建设规模:年产电池铝箔坯料30万吨,主导产品是为下游企业提供电池铝箔坯料。主要产品合金牌号:1060、1070、8021,规格范围:0.15~2.0×200~1900mm。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铸轧车间、冷轧车间、轧辊磨床车间)、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和供热)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现场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物料篷布遮盖等可降低扬尘的影响。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拉运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随意排放。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熔炼废气和燃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1#-4#)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炒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5#-8#)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退火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DA014)排放;冷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全油回收处理装置(1#-2#)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实验室产生的酸雾采用“通风橱+酸雾吸收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各工序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400mg/m3,非*烷总烃100mg/m3),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100mg/m3,排放速率为0.26kg/h)。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因此本项目产生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河子开发区 (略) (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边角废料、残次品,当作原料回用于熔炼工序;废轧制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过滤介质(硅藻土)、废磨削液、废磨削渣、含油铝屑、铝渣、废试剂瓶、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经专用容器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铝灰渣、收集粉尘储存于厂区铝灰库内,定期送至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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