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政编码:*
2023年5月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城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 | 东城自来水厂位于江城县勐烈镇大新村委会原硅铁厂背后,现状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位于江城县勐烈西路北侧山坡,污水处理厂二期位于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瓦洛组南侧 | 江城县 (略) | 云南 (略) | 江城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供水保障工 (略) (略) 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勐烈镇、曲水镇,主要建设内容:营盘山水库供水工程,新建引水管道450m,在取水口南侧新建净水厂1 座,用地面积为1705.00m2,设计规模为1600m3/d,以及水厂出口新建至各村寨的输、配水管网输、配水管总长98.73km;牛倮河供水工程和龙洞河水库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同为龙洞河水库(在建小(1)型),新建引水管道2条,水库上游处新建取水坝和集水池各1座,新建引水管道2.58km,水库下游阀门房人饮预留管道末端新建引水管道858.5m,龙洞河水库西侧新建净水厂1座,用地面积4494.63m2,设计规模为3100m3/d,以及水厂清水池出口新建至各村寨的输、配水管网、高位水池、蓄水池,净水厂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厂内不设实验室。项目总投资为879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5万元,占总投资的0.69%。 | 1.水环境:项目施工水污染物主要为主体工程及管道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雨天施工地表径流,要求东城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施工区各设置1座容积为6m3的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网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在每段施工出入口处设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均不外排。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设置旱厕收集粪便;管道施工人员日常入厕及洗手废水依托管道附近公共卫生间建化粪池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应优先建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将地表径流引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排入下游雨水沟,道路改造中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场地和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 (略) 排水系统的影响。管道试压和闭水试验废水为清洁水,上一管段内存水暂不排放,待下一管段试水时重复利用,最后试验完毕后,管内水则由潜水泵抽出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东城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食堂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要求东城自来水厂设置1座容积为400m3的生产废水回收水池、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江城县自来水厂设置1座容积为200m3的生产废水回收水池、1个容积为6m3的化粪池,生产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东城自来水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中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均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两个自来水厂化验室内均各设置1个容积为25L的废水收集桶用于收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二期设置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口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沙+A2O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在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老旧小区改造中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废气及装修废气,要求建设工程周围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避免扬尘,距离居民区较近的管线施工采用彩钢板维护,配置雾炮机喷淋降尘;厂区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管道工程中开挖土方除外运部分外,均暂时堆置于沟边,待污水管安装完毕后,立即覆土填埋;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施工道路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把好材料关,选择污染少的优质材料,装修时加强室内通风,尽可能减少装修带来的气体污染。 运营期东城自来水厂废气主要为污泥脱水车间、污泥干化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加氯加药间产生异味以及以及食堂油烟,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废气主要为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加氯加药间产生异味;要求两个自来水厂加强绿化,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加氯加药间设置机械通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东城自来水厂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油烟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厂二期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产生的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对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恶臭集中收集,采用生物滴滤法除臭,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油烟排气筒排放。道路改造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噪声,要求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清洁;科学管理道路交通,做好绿化工作。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项目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沟槽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充分回填利用,无法回填及回填不完的及时清运至合法渣土场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就近放入附近的垃圾收集桶垃圾池,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以防沿途抛撒,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堆场。运营期东城自来水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泥饼、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废机油等,要求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余垃圾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理;泥饼暂存于项目污泥干化车间,堆肥处置,综合利用;设置1间面积为4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废机油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隔油池油污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废机油,要求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设置1间面积为4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机油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厂二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格栅渣、沉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要求后,用于园林绿化;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余垃圾经泔水桶收集后妥善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隔油池油污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设置1间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要求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定期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从源头上降低噪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施工区设置2.5m高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严格遵守当地环保部门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运营期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及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产生较高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其他:①污水处理厂二期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对格栅渠、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池、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机修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对辅助用房采取简单防渗,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②加强对化学品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规范操作和使用规范,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存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并应按期巡检,由专人负责检查,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搬运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 ③废机油暂存区严禁明火、静电火花;设置安全规范的易燃易爆警示标志。废机油暂存区需加强安全贮存管理,进行隔热处理,须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同时有专人管理。 |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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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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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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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城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 | 东城自来水厂位于江城县勐烈镇大新村委会原硅铁厂背后,现状水处理厂改造工程(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位于江城县勐烈西路北侧山坡,污水处理厂二期位于江城县勐烈镇桥头村瓦洛组南侧 | 江城县 (略) | 云南 (略) | 江城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供水保障工 (略) (略) 江城县康平镇、整董镇、勐烈镇、曲水镇,主要建设内容:营盘山水库供水工程,新建引水管道450m,在取水口南侧新建净水厂1 座,用地面积为1705.00m2,设计规模为1600m3/d,以及水厂出口新建至各村寨的输、配水管网输、配水管总长98.73km;牛倮河供水工程和龙洞河水库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同为龙洞河水库(在建小(1)型),新建引水管道2条,水库上游处新建取水坝和集水池各1座,新建引水管道2.58km,水库下游阀门房人饮预留管道末端新建引水管道858.5m,龙洞河水库西侧新建净水厂1座,用地面积4494.63m2,设计规模为3100m3/d,以及水厂清水池出口新建至各村寨的输、配水管网、高位水池、蓄水池,净水厂采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厂内不设实验室。项目总投资为879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5万元,占总投资的0.69%。 | 1.水环境:项目施工水污染物主要为主体工程及管道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雨天施工地表径流,要求东城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施工区各设置1座容积为6m3的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网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在每段施工出入口处设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均不外排。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设置旱厕收集粪便;管道施工人员日常入厕及洗手废水依托管道附近公共卫生间建化粪池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应优先建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将地表径流引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排入下游雨水沟,道路改造中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场地和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 (略) 排水系统的影响。管道试压和闭水试验废水为清洁水,上一管段内存水暂不排放,待下一管段试水时重复利用,最后试验完毕后,管内水则由潜水泵抽出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东城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包括食堂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要求东城自来水厂设置1座容积为400m3的生产废水回收水池、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江城县自来水厂设置1座容积为200m3的生产废水回收水池、1个容积为6m3的化粪池,生产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东城自来水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中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均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两个自来水厂化验室内均各设置1个容积为25L的废水收集桶用于收集化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二期设置1个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口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沙+A2O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在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老旧小区改造中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废气及装修废气,要求建设工程周围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避免扬尘,距离居民区较近的管线施工采用彩钢板维护,配置雾炮机喷淋降尘;厂区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管道工程中开挖土方除外运部分外,均暂时堆置于沟边,待污水管安装完毕后,立即覆土填埋;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施工道路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把好材料关,选择污染少的优质材料,装修时加强室内通风,尽可能减少装修带来的气体污染。 运营期东城自来水厂废气主要为污泥脱水车间、污泥干化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加氯加药间产生异味以及以及食堂油烟,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废气主要为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加氯加药间产生异味;要求两个自来水厂加强绿化,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加氯加药间设置机械通风,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东城自来水厂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油烟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厂二期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产生的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对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恶臭集中收集,采用生物滴滤法除臭,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1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油烟排气筒排放。道路改造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噪声,要求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清洁;科学管理道路交通,做好绿化工作。 3.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项目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沟槽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充分回填利用,无法回填及回填不完的及时清运至合法渣土场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就近放入附近的垃圾收集桶垃圾池,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以防沿途抛撒,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堆场。运营期东城自来水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泥饼、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废机油等,要求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余垃圾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理;泥饼暂存于项目污泥干化车间,堆肥处置,综合利用;设置1间面积为4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废机油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隔油池油污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江城县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废机油,要求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设置1间面积为4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机油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厂二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及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格栅渣、沉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要求后,用于园林绿化;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余垃圾经泔水桶收集后妥善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隔油池油污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设置1间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实验试剂及药品按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经收集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要求固废处置率100%。 4.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要求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定期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从源头上降低噪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施工区设置2.5m高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高噪声作业;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严格遵守当地环保部门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运营期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及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产生较高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其他:①污水处理厂二期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对格栅渠、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池、沉淀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机修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对辅助用房采取简单防渗,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②加强对化学品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规范操作和使用规范,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存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并应按期巡检,由专人负责检查,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搬运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 ③废机油暂存区严禁明火、静电火花;设置安全规范的易燃易爆警示标志。废机油暂存区需加强安全贮存管理,进行隔热处理,须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同时有专人管理。 |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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