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陆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调整后))
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陆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调整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新宁镇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新宁镇空港大道西8号。
二、调整理由
(略) 场需求,符合项目电商、批发为主的业态定位,补全原设计方案中的功能缺失,建立农产品创新产品工坊,建立线上线下特产馆,提供集中的智慧 (略) 场,从而健全产业链结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筑设计质量,现扶绥县新宁镇大塘村贵仓村民小组申请对*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832.262㎡(折合67.25亩),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具体调整为:
(一)原1#、2#天地楼二层隔断取消,调整为联通大空间,增加屋顶楼梯间出屋面。1#天地楼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2982.56㎡,较原审查增加了651.56㎡,计容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3993.71㎡,较原审查增加了1662.71㎡;2#天地楼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2395.4㎡,较原审查增加了64.4㎡,计容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3406.55㎡,较原审查增加了1075.55㎡。
(二)原设计中5#、6#、7#、8#、9#、10#天地楼调整为智慧 (略) 场,该区域占地建筑面积由7525.98㎡调整为7376.25㎡,较原审查减少了149.73㎡,建筑面积由13768.3㎡调整为7376.25㎡,较原审查减少了6392.05㎡,计容建筑面积由13768.3㎡调整为14752.5㎡,较原审查增加了984.2㎡。
(三)原设计中3#、4#天 (略) 场配套用房(冷库)。该区域占地建筑面积由2192.4㎡调整为1284㎡,较原审查减少了908.4㎡。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由4610.4㎡调整为4428.41㎡,较原审查减少了181.99㎡。
(四)原设计中1# (略) 场、2# (略) 场首层高度为8.5米,计容建筑面积应按2倍计容,计容建筑面积由6955.2㎡调整为13910.4㎡,较原审查增加了6955.2㎡。
(五)机动车停车位由390个调整为318个,较原审查减少了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898个调整为781个,较原审查减少了117个。
综上所述,项目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4911.90㎡调整为55371.57㎡,较原审查增加了10459.67㎡;建筑占地面积由21141.98㎡调整为20083.85㎡,较原审查减少了1058.13㎡;绿地面积由8966.5㎡调整为9081.74㎡,较原审查增加了115.24㎡。
容积率由原审查的1.00调整为1.24,较原审查增加了0.24;建筑密度由47.16%调整为44.80%,较原审查减少了2.36%;绿地率由20.0%调整为20.26%,较原审查增加了0.26%;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90辆调整为318辆,较原审查减少了7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898辆调整为781辆,较原审查减少了117辆。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6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新宁镇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新宁镇空港大道西8号。
二、调整理由
(略) 场需求,符合项目电商、批发为主的业态定位,补全原设计方案中的功能缺失,建立农产品创新产品工坊,建立线上线下特产馆,提供集中的智慧 (略) 场,从而健全产业链结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筑设计质量,现扶绥县新宁镇大塘村贵仓村民小组申请对*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832.262㎡(折合67.25亩),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具体调整为:
(一)原1#、2#天地楼二层隔断取消,调整为联通大空间,增加屋顶楼梯间出屋面。1#天地楼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2982.56㎡,较原审查增加了651.56㎡,计容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3993.71㎡,较原审查增加了1662.71㎡;2#天地楼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2395.4㎡,较原审查增加了64.4㎡,计容建筑面积由2331㎡调整为3406.55㎡,较原审查增加了1075.55㎡。
(二)原设计中5#、6#、7#、8#、9#、10#天地楼调整为智慧 (略) 场,该区域占地建筑面积由7525.98㎡调整为7376.25㎡,较原审查减少了149.73㎡,建筑面积由13768.3㎡调整为7376.25㎡,较原审查减少了6392.05㎡,计容建筑面积由13768.3㎡调整为14752.5㎡,较原审查增加了984.2㎡。
(三)原设计中3#、4#天 (略) 场配套用房(冷库)。该区域占地建筑面积由2192.4㎡调整为1284㎡,较原审查减少了908.4㎡。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由4610.4㎡调整为4428.41㎡,较原审查减少了181.99㎡。
(四)原设计中1# (略) 场、2# (略) 场首层高度为8.5米,计容建筑面积应按2倍计容,计容建筑面积由6955.2㎡调整为13910.4㎡,较原审查增加了6955.2㎡。
(五)机动车停车位由390个调整为318个,较原审查减少了7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898个调整为781个,较原审查减少了117个。
综上所述,项目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4911.90㎡调整为55371.57㎡,较原审查增加了10459.67㎡;建筑占地面积由21141.98㎡调整为20083.85㎡,较原审查减少了1058.13㎡;绿地面积由8966.5㎡调整为9081.74㎡,较原审查增加了115.24㎡。
容积率由原审查的1.00调整为1.24,较原审查增加了0.24;建筑密度由47.16%调整为44.80%,较原审查减少了2.36%;绿地率由20.0%调整为20.26%,较原审查增加了0.26%;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90辆调整为318辆,较原审查减少了7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898辆调整为781辆,较原审查减少了117辆。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路东盟智慧农业开发项目之扶绥农副产 (略) 场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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