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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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东城街道温周路289号10栋
建设单位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东城街道温周路289号10栋(地理坐标:北纬23°2′47.577",东经113°48′56.085"),占地面积21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员工5人,总投资50万元,计划年产水性皮边油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将搅拌、脱泡、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室换气收集的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混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作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厂房、路面均已经做好硬化、防漏防渗措施,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均已做好防渗。项目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下渗,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原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5-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东城街道温周路289号10栋
建设单位东莞市芬迪斯皮具辅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东城街道温周路289号10栋(地理坐标:北纬23°2′47.577",东经113°48′56.085"),占地面积21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员工5人,总投资50万元,计划年产水性皮边油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将搅拌、脱泡、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运行,通过整室换气收集的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混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作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厂房、路面均已经做好硬化、防漏防渗措施,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三级化粪池、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均已做好防渗。项目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下渗,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原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3-05-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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