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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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 (略) 开元 (略) 2023年3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用地面积:11029.846m2

(3)建设单位: (略) 开元 (略)

(4)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5)原土地类型:社区集体建设用地

(6)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思明区梧村街道东坪社区居委会

(7)现土地权属人: (略) 开元 (略)

(8)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9)地块地址: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略) 思明区梧村街道东坪社区。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受周边区域工业企业影响亦不大;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居住小区、学校、交通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2)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总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大厝山体林地,2007年-2020年地块内大部分山体林地植被被破坏,同时大部分用地被平整;2021年-2022年地块内平整地被占用为练车场及停车场;2022年8月至今,地块内练车场及停车场退出,为空地及局部林地植被有所恢复;目前拟规划建设为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3.2建议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废弃物要及时清理,确保施工现场良好的卫生环境。若后续施工需填土,应规范外来填土管理,对运入地块的填土应明确其来源,确保外来填土无污染,防止土壤环境二次污染。

3.3不确定性分析

1、本次调查地块原为龙眼园地及农用地,后平整为空地,经现场踏勘并辅以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情况,可基本确定地块无污染的可能。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针对调查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

2、本次工作程度仅在调查范围及周边区域进行,分析可能存在片面性。

虽存在上述不确定性,但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调查地块污染识别、快筛分析及报告编制,在现有条件下,合理布设快筛点位,采样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污染识别较为全面,数据分析较为充分,认为本报告的结论基本可靠。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开元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福建, (略) ,思明区,厦门

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 (略) 开元 (略) 2023年3月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用地面积:11029.846m2

(3)建设单位: (略) 开元 (略)

(4)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5)原土地类型:社区集体建设用地

(6)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思明区梧村街道东坪社区居委会

(7)现土地权属人: (略) 开元 (略)

(8)规划土地类型:居住用地

(9)地块地址: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略) 思明区梧村街道东坪社区。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8.*°,北纬24.*°。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受周边区域工业企业影响亦不大;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居住小区、学校、交通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2)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总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大厝山体林地,2007年-2020年地块内大部分山体林地植被被破坏,同时大部分用地被平整;2021年-2022年地块内平整地被占用为练车场及停车场;2022年8月至今,地块内练车场及停车场退出,为空地及局部林地植被有所恢复;目前拟规划建设为翠园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3.2建议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废弃物要及时清理,确保施工现场良好的卫生环境。若后续施工需填土,应规范外来填土管理,对运入地块的填土应明确其来源,确保外来填土无污染,防止土壤环境二次污染。

3.3不确定性分析

1、本次调查地块原为龙眼园地及农用地,后平整为空地,经现场踏勘并辅以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情况,可基本确定地块无污染的可能。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针对调查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

2、本次工作程度仅在调查范围及周边区域进行,分析可能存在片面性。

虽存在上述不确定性,但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调查地块污染识别、快筛分析及报告编制,在现有条件下,合理布设快筛点位,采样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污染识别较为全面,数据分析较为充分,认为本报告的结论基本可靠。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开元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福建, (略) ,思明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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