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土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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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土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项目概况:浙江金 (略) 成立于2022年,主要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等。利用已建成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的空置厂房作为产生经营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地上)约13125.40m2,总占地面积为6204.00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名称

经纬度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大气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区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约/m

概况

X(经度)

Y(纬度)

1

山朱湖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侧

203

约70人

2

大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475

约315人

3

下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855

约65人

4

前童镇区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侧

1703

约3000人

5

鹿山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375

约户

6

宁海县前童镇中心小学

121.*

29.*

学校

师生

2类

东南侧

2300

约1500人

7

下畈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554

约400人

8

上溪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127

约500人

9

黄泥潭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977

约10人

10

开元前童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005

约1000人

11

湖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637

约600人

12

前房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139

约40人

13

上葛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770

约100人

14

南岙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773

约70人

15

桥头杨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529

约896人

16

祥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493

约200人

17

梅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445

约800人

18

后良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700

约100人

19

柴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097

约1000人

20

西塘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408

约80人

21

叶家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795

约20人

22

东晖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南侧

1912

约11幢

23

大岩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南侧

2000

约39幢

24

田良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2099

约150人

25

杨家桥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2359

约80人

26

沈坑岙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北侧

787

约350人

27

上店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073

约60人

28

小汀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046

约800人

29

栅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400

约630人

30

严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2359

约300人

32

陶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2292

约30人

33

东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680

约80人

34

西山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北侧

1670

约60人

35

路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911

约70人

36

梁皇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北侧

1955

约700人

37

大路王

121.*

29.*

寺庙

/

2类

西侧

297

/

38

上庵

121.*

29.*

寺庙

/

2类

西南侧

1165

/

39

西山庙

121.*

29.*

寺庙

/

2类

西南侧

2663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TSP、非*烷总烃、*醇、氨、硫化氢、SO2、NOX。由评价等级判定可知,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总体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可知,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纳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排放,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储罐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经过隔声、减震等,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不会导致周边声环境超标。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针对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危险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其他一般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总体上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各类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厌氧+好氧+沉淀池(二沉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水经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废气

大米破碎粉尘

由于粉尘颗粒较大,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需定期清扫

影响较小

发酵废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蒸馏废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低氮燃烧,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吹塑废气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吹塑投料及不合品粉碎粉尘

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废水处理站废气

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固废

废酒糟渣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硅藻土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过滤膜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金银花等残渣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包装材料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碎酒坛、酒瓶、醋瓶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污泥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无害化

泔水油

委托有泔水油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无害化

检验室废液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水泵采用减震基础,并进行局部封闭型隔声;风机采用减震基础,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固定封闭型的隔声罩,进气口和出气口设置阻抗复合式消声器;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风险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要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以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 (略) 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均符合相应的要求,故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①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②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 (略)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联系人:陈小辉*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波奇英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海锦苑

联系人:鲁元兵*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74-*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浙江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项目概况:浙江金 (略) 成立于2022年,主要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等。利用已建成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的空置厂房作为产生经营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地上)约13125.40m2,总占地面积为6204.00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名称

经纬度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大气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区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约/m

概况

X(经度)

Y(纬度)

1

山朱湖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侧

203

约70人

2

大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475

约315人

3

下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855

约65人

4

前童镇区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侧

1703

约3000人

5

鹿山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375

约户

6

宁海县前童镇中心小学

121.*

29.*

学校

师生

2类

东南侧

2300

约1500人

7

下畈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554

约400人

8

上溪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127

约500人

9

黄泥潭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977

约10人

10

开元前童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005

约1000人

11

湖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637

约600人

12

前房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139

约40人

13

上葛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770

约100人

14

南岙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773

约70人

15

桥头杨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529

约896人

16

祥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1493

约200人

17

梅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南侧

2445

约800人

18

后良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700

约100人

19

柴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097

约1000人

20

西塘吴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408

约80人

21

叶家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1795

约20人

22

东晖苑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南侧

1912

约11幢

23

大岩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南侧

2000

约39幢

24

田良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2099

约150人

25

杨家桥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南侧

2359

约80人

26

沈坑岙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西北侧

787

约350人

27

上店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073

约60人

28

小汀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046

约800人

29

栅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400

约630人

30

严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2359

约300人

32

陶家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2292

约30人

33

东山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680

约80人

34

西山里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北侧

1670

约60人

35

路下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东北侧

1911

约70人

36

梁皇

121.*

29.*

村庄

居民

2类

北侧

1955

约700人

37

大路王

121.*

29.*

寺庙

/

2类

西侧

297

/

38

上庵

121.*

29.*

寺庙

/

2类

西南侧

1165

/

39

西山庙

121.*

29.*

寺庙

/

2类

西南侧

2663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TSP、非*烷总烃、*醇、氨、硫化氢、SO2、NOX。由评价等级判定可知,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总体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可知,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纳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排放,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储罐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经过隔声、减震等,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不会导致周边声环境超标。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针对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危险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其他一般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总体上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各类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厌氧+好氧+沉淀池(二沉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水经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废气

大米破碎粉尘

由于粉尘颗粒较大,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需定期清扫

影响较小

发酵废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蒸馏废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低氮燃烧,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吹塑废气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吹塑投料及不合品粉碎粉尘

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影响较小

废水处理站废气

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固废

废酒糟渣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硅藻土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过滤膜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金银花等残渣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包装材料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碎酒坛、酒瓶、醋瓶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污泥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资源化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无害化

泔水油

委托有泔水油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无害化

检验室废液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水泵采用减震基础,并进行局部封闭型隔声;风机采用减震基础,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固定封闭型的隔声罩,进气口和出气口设置阻抗复合式消声器;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风险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要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以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 (略) 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均符合相应的要求,故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①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②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 (略)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联系人:陈小辉*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波奇英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海锦苑

联系人:鲁元兵*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74-*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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