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土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金土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项目概况:浙江金 (略) 成立于2022年,主要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等。利用已建成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的空置厂房作为产生经营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地上)约13125.40m2,总占地面积为6204.00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经纬度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大气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区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约/m | 概况 | |
X(经度) | Y(纬度) | ||||||||
1 | 山朱湖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侧 | 203 | 约70人 |
2 | 大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475 | 约315人 |
3 | 下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855 | 约65人 |
4 | 前童镇区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侧 | 1703 | 约3000人 |
5 | 鹿山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375 | 约户 |
6 | 宁海县前童镇中心小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 | 2类 | 东南侧 | 2300 | 约1500人 |
7 | 下畈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554 | 约400人 |
8 | 上溪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127 | 约500人 |
9 | 黄泥潭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977 | 约10人 |
10 | 开元前童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005 | 约1000人 |
11 | 湖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637 | 约600人 |
12 | 前房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139 | 约40人 |
13 | 上葛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770 | 约100人 |
14 | 南岙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773 | 约70人 |
15 | 桥头杨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529 | 约896人 |
16 | 祥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493 | 约200人 |
17 | 梅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445 | 约800人 |
18 | 后良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700 | 约100人 |
19 | 柴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097 | 约1000人 |
20 | 西塘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408 | 约80人 |
21 | 叶家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795 | 约20人 |
22 | 东晖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南侧 | 1912 | 约11幢 |
23 | 大岩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南侧 | 2000 | 约39幢 |
24 | 田良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2099 | 约150人 |
25 | 杨家桥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2359 | 约80人 |
26 | 沈坑岙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北侧 | 787 | 约350人 |
27 | 上店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073 | 约60人 |
28 | 小汀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046 | 约800人 |
29 | 栅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400 | 约630人 |
30 | 严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2359 | 约300人 |
32 | 陶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2292 | 约30人 |
33 | 东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680 | 约80人 |
34 | 西山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北侧 | 1670 | 约60人 |
35 | 路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911 | 约70人 |
36 | 梁皇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北侧 | 1955 | 约700人 |
37 | 大路王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侧 | 297 | / |
38 | 上庵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南侧 | 1165 | / |
39 | 西山庙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南侧 | 2663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TSP、非*烷总烃、*醇、氨、硫化氢、SO2、NOX。由评价等级判定可知,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总体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可知,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纳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排放,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储罐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经过隔声、减震等,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不会导致周边声环境超标。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针对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危险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其他一般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总体上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各类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厌氧+好氧+沉淀池(二沉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水经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
生活污水 |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
废气 | 大米破碎粉尘 | 由于粉尘颗粒较大,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需定期清扫 | 影响较小 |
发酵废气 |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蒸馏废气 |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 低氮燃烧,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 |
吹塑废气 |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吹塑投料及不合品粉碎粉尘 | 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废水处理站废气 | 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 |
固废 | 废酒糟渣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废硅藻土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废过滤膜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金银花等残渣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废包装材料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碎酒坛、酒瓶、醋瓶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污泥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 无害化 | |
泔水油 | 委托有泔水油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无害化 | |
检验室废液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害化 | |
废机油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害化 | |
噪声 | 生产设备噪声 | 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水泵采用减震基础,并进行局部封闭型隔声;风机采用减震基础,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固定封闭型的隔声罩,进气口和出气口设置阻抗复合式消声器;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地下水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
风险 |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要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以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 |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 (略) 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均符合相应的要求,故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①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②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 (略)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联系人:陈小辉*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波奇英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海锦苑
联系人:鲁元兵*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74-*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项目概况:浙江金 (略) 成立于2022年,主要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等。利用已建成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的空置厂房作为产生经营场所,房屋总建筑面积(地上)约13125.40m2,总占地面积为6204.00m2,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经纬度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大气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区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约/m | 概况 | |
X(经度) | Y(纬度) | ||||||||
1 | 山朱湖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侧 | 203 | 约70人 |
2 | 大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475 | 约315人 |
3 | 下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855 | 约65人 |
4 | 前童镇区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侧 | 1703 | 约3000人 |
5 | 鹿山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375 | 约户 |
6 | 宁海县前童镇中心小学 | 121.* | 29.* | 学校 | 师生 | 2类 | 东南侧 | 2300 | 约1500人 |
7 | 下畈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554 | 约400人 |
8 | 上溪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127 | 约500人 |
9 | 黄泥潭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977 | 约10人 |
10 | 开元前童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005 | 约1000人 |
11 | 湖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637 | 约600人 |
12 | 前房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139 | 约40人 |
13 | 上葛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770 | 约100人 |
14 | 南岙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773 | 约70人 |
15 | 桥头杨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529 | 约896人 |
16 | 祥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1493 | 约200人 |
17 | 梅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南侧 | 2445 | 约800人 |
18 | 后良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700 | 约100人 |
19 | 柴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097 | 约1000人 |
20 | 西塘吴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408 | 约80人 |
21 | 叶家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1795 | 约20人 |
22 | 东晖苑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南侧 | 1912 | 约11幢 |
23 | 大岩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南侧 | 2000 | 约39幢 |
24 | 田良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2099 | 约150人 |
25 | 杨家桥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南侧 | 2359 | 约80人 |
26 | 沈坑岙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西北侧 | 787 | 约350人 |
27 | 上店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073 | 约60人 |
28 | 小汀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046 | 约800人 |
29 | 栅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400 | 约630人 |
30 | 严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2359 | 约300人 |
32 | 陶家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2292 | 约30人 |
33 | 东山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680 | 约80人 |
34 | 西山里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北侧 | 1670 | 约60人 |
35 | 路下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东北侧 | 1911 | 约70人 |
36 | 梁皇 | 121.* | 29.* | 村庄 | 居民 | 2类 | 北侧 | 1955 | 约700人 |
37 | 大路王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侧 | 297 | / |
38 | 上庵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南侧 | 1165 | / |
39 | 西山庙 | 121.* | 29.* | 寺庙 | / | 2类 | 西南侧 | 2663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TSP、非*烷总烃、*醇、氨、硫化氢、SO2、NOX。由评价等级判定可知,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总体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可知,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纳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废水达标纳管排放,不外排附近水体,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储罐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经过隔声、减震等,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不会导致周边声环境超标。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针对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危险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项目其他一般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总体上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各类固废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气浮+厌氧+好氧+沉淀池(二沉池)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水经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
生活污水 | 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
废气 | 大米破碎粉尘 | 由于粉尘颗粒较大,可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需定期清扫 | 影响较小 |
发酵废气 |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蒸馏废气 | 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 低氮燃烧,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 | |
吹塑废气 |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吹塑投料及不合品粉碎粉尘 | 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 | 影响较小 | |
废水处理站废气 | 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 |
固废 | 废酒糟渣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废硅藻土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废过滤膜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金银花等残渣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废包装材料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碎酒坛、酒瓶、醋瓶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污泥 | 出售回收单位处理 | 资源化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 无害化 | |
泔水油 | 委托有泔水油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无害化 | |
检验室废液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害化 | |
废机油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害化 | |
噪声 | 生产设备噪声 | 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水泵采用减震基础,并进行局部封闭型隔声;风机采用减震基础,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固定封闭型的隔声罩,进气口和出气口设置阻抗复合式消声器;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地下水 |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
风险 |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要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以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 |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 (略) 年产2500吨黄酒、100吨白酒、2000吨植物饮料、300吨醋、50吨PE塑料瓶生产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均符合相应的要求,故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①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②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 (略)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湖头村532号
联系人:陈小辉*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波奇英 (略)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海锦苑
联系人:鲁元兵*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74-*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金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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