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沈阳市嘉阳包装制品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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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沈阳市嘉阳包装制品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嘉阳包装制品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辽河经济区

(略) 嘉阳包装制品厂

辽宁中科尚 (略)

项 (略) (略) 法库辽河经济区,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建 2号厂房和锅炉房,新增建筑面积 2244平方米,全厂总建筑面积 7388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1台4t/h燃气锅炉,并于已建 2号厂房内新增一条瓦楞纸板生产线。年生产瓦楞纸板 1000 吨。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同意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覆膜及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覆膜及印刷废气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 1、2 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2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的标准;调胶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密封处理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根据“报告表”,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1、表 2 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到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到法库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排放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标准,其中pH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房边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合格纸张、废淀粉包装袋、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置,其余集中收集外售,根据“报告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包装盒、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根据“报告表”,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6 年7月 1日起施行)。

5.地下水

项目将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厂房、锅炉房、旱厕及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仓库、办公区及食堂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嘉阳包装制品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法库县辽河经济区

(略) 嘉阳包装制品厂

辽宁中科尚 (略)

项 (略) (略) 法库辽河经济区,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建 2号厂房和锅炉房,新增建筑面积 2244平方米,全厂总建筑面积 7388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1台4t/h燃气锅炉,并于已建 2号厂房内新增一条瓦楞纸板生产线。年生产瓦楞纸板 1000 吨。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同意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覆膜及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同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覆膜及印刷废气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 1、2 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12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燃气锅炉的标准;调胶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密封处理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根据“报告表”,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1、表 2 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到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入到法库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排放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标准,其中pH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房边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合格纸张、废淀粉包装袋、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置,其余集中收集外售,根据“报告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包装盒、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根据“报告表”,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6 年7月 1日起施行)。

5.地下水

项目将危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厂房、锅炉房、旱厕及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仓库、办公区及食堂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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