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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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

地点: (略) 旌德县江坑玻纤产业园

建设单位: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原有厂房改建生产线形成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产品,现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23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产品实施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刘军专家意见 .pdf442.1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4刘军(阶段性)验收报告.pdf1.3 MB, 下载次数0
,旌德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技改项目(阶段性)

地点: (略) 旌德县江坑玻纤产业园

建设单位:旌德县江坑刘军玻纤厂(普通合伙)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原有厂房改建生产线形成年产42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产品,现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2300吨玻璃纤维纱和玻纤布产品实施阶段性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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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刘军(阶段性)验收报告.pdf1.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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