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唐家沱组团E2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唐家沱组团E2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唐家沱组团E24-1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江北港城工业园区A片区(五里坪公交站场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8′22.81″,北纬29°37′18.51″,地块北邻港城南路,南侧邻沪渝高速,西侧临融堃·港城印象2期房地产,东侧临港城西路。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9379m2。
调查地块2008年9月前为农用地;2008年,地块东侧租赁给重庆 (略) (实际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仅约7694平方米位于调查地块内)。对地块内部进行了场地平整和基础建设(地面硬化及活动厂房建设),用于钢材堆放、剪切加工等活动;2009年-2010年,地块其余区域无变化;2011年,由于地块外北侧港城印象房地产开始开发建设,将其山体开挖的多余土石方部分填于地块西侧;2012年-2015年,地块内无变化;2016年-2019年,地块东侧临建厂房*续拆除,地块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2020年,地块外港城印象二期建设过程中对地块西南侧进行开挖,用于地块外施工板房地基。2021年-2022年,地块内无变化;2023年3月初,地块外东南侧路桥建设过程中多余山体挖方部分弃于地块南侧边界,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至此,地块内再无扰动。
目前地块东侧临建设施已拆除,建渣原地堆存,地面硬化良好,其余大部区域堆填土保持原状,未见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环境较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规划资料,调查地块规划为A5-医疗卫生用地,本次调查按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72号公文)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在调查地块分两次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实际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29个(另含6个平行样、4个现场空白和4个运输空白);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pH、锰。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锰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得到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略) 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唐家沱组团E24-1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江北港城工业园区A片区(五里坪公交站场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8′22.81″,北纬29°37′18.51″,地块北邻港城南路,南侧邻沪渝高速,西侧临融堃·港城印象2期房地产,东侧临港城西路。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9379m2。
调查地块2008年9月前为农用地;2008年,地块东侧租赁给重庆 (略) (实际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仅约7694平方米位于调查地块内)。对地块内部进行了场地平整和基础建设(地面硬化及活动厂房建设),用于钢材堆放、剪切加工等活动;2009年-2010年,地块其余区域无变化;2011年,由于地块外北侧港城印象房地产开始开发建设,将其山体开挖的多余土石方部分填于地块西侧;2012年-2015年,地块内无变化;2016年-2019年,地块东侧临建厂房*续拆除,地块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2020年,地块外港城印象二期建设过程中对地块西南侧进行开挖,用于地块外施工板房地基。2021年-2022年,地块内无变化;2023年3月初,地块外东南侧路桥建设过程中多余山体挖方部分弃于地块南侧边界,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至此,地块内再无扰动。
目前地块东侧临建设施已拆除,建渣原地堆存,地面硬化良好,其余大部区域堆填土保持原状,未见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环境较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规划资料,调查地块规划为A5-医疗卫生用地,本次调查按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72号公文)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在调查地块分两次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实际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29个(另含6个平行样、4个现场空白和4个运输空白);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pH、锰。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锰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得到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50/T725-2016)的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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