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倡佑医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消毒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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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倡佑医药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消毒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8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消毒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浚县产业聚集区永济大道与经一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鹤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浚县黎阳街道浚县产业聚集区永济大道与经一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租赁河南 (略) 厂区,占地面积8936.57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设备:配料罐、储罐、灌装机、加热乳化机、粉碎机、混合机、压片机、锁盖机、贴标机、打包机、纯水制备设施等。主要原料:酒精95%、甘油、卡波姆、过氧化氢、次氯酸、亚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等。项目消毒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液体类,一类为粉/片剂类;液体类生产工艺:原料→纯水混合→灌装→质检→产品;粉剂/片剂类生产工艺:原料→混合→压片→包装。项目建成后,年生产84消毒液700吨、酒精(75%)消毒液700吨、免洗手消毒液凝胶800吨、水洗洗手液500吨、过氧化氢消毒液400吨、二氧化氯消毒片50吨、三氧化氯消毒片50吨、活性氧消毒片50吨、活性氧消毒粉250吨、季铵盐低温消毒剂900吨、碘伏300吨、次氯酸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渗透浓水(清洁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职工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卫河;设备清洗废水用专用储罐暂存,回用于生产。

(2)废气

酒精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凝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在灌装工序、酒精储罐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0%,设计风量为5000 m3/h,收集后统一净化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方法采用“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

季铵盐低温消毒剂灌装在洁净密闭车间内生产,成品灌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异味,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84消毒液、次氯酸消毒液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微量的氯气以及氯化氢。在灌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吸收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粉剂、片剂生产中破碎、混合、压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破碎、混合、压片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取90%,收集后统一净化处理,处理方法采用“袋式除尘器”设施,袋式除尘器净化效率按95%计算,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

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DA004),油烟废气排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18)。

(3)噪声

项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液体灌装机、纯水制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碱喷淋塔废液、水喷淋塔废液置于专用容器中暂存,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受理地点:

浚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3年5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8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消毒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浚县产业聚集区永济大道与经一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鹤壁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浚县黎阳街道浚县产业聚集区永济大道与经一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租赁河南 (略) 厂区,占地面积8936.57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设备:配料罐、储罐、灌装机、加热乳化机、粉碎机、混合机、压片机、锁盖机、贴标机、打包机、纯水制备设施等。主要原料:酒精95%、甘油、卡波姆、过氧化氢、次氯酸、亚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等。项目消毒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液体类,一类为粉/片剂类;液体类生产工艺:原料→纯水混合→灌装→质检→产品;粉剂/片剂类生产工艺:原料→混合→压片→包装。项目建成后,年生产84消毒液700吨、酒精(75%)消毒液700吨、免洗手消毒液凝胶800吨、水洗洗手液500吨、过氧化氢消毒液400吨、二氧化氯消毒片50吨、三氧化氯消毒片50吨、活性氧消毒片50吨、活性氧消毒粉250吨、季铵盐低温消毒剂900吨、碘伏300吨、次氯酸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反渗透浓水(清洁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职工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 (略)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卫河;设备清洗废水用专用储罐暂存,回用于生产。

(2)废气

酒精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凝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在灌装工序、酒精储罐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取90%,设计风量为5000 m3/h,收集后统一净化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方法采用“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

季铵盐低温消毒剂灌装在洁净密闭车间内生产,成品灌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异味,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84消毒液、次氯酸消毒液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微量的氯气以及氯化氢。在灌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吸收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粉剂、片剂生产中破碎、混合、压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破碎、混合、压片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取90%,收集后统一净化处理,处理方法采用“袋式除尘器”设施,袋式除尘器净化效率按95%计算,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

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DA004),油烟废气排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18)。

(3)噪声

项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液体灌装机、纯水制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碱喷淋塔废液、水喷淋塔废液置于专用容器中暂存,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受理地点:

浚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92-*

落款日期: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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