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杭州永强食品有限公司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杭州永强食品有限公司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5月1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 | 萧山区益农镇众力村22组25号 | (略) 益农分公司 | (略) 益农分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搬迁至萧山区益农镇众力村22组25号,租用 (略) 所属工业用房,购置清洗机16台、油炸机5台、炒机6台等设备,形成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的生产规模。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 (略) 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油烟、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经静电静化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3)固废:废壳及不合格品、污泥、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经分 (略) 综合利用。油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静电静化装置收集的废油(渣)经收集盛放于密封桶内后贮存在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废油脂处置单位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通过对本项目噪声影响的预测,本项目昼间噪声贡献值各厂界影响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
萧山瓜沥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5月1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益农分公司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项目 | 萧山区益农镇众力村22组25号 | (略) 益农分公司 | (略) 益农分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搬迁至萧山区益农镇众力村22组25号,租用 (略) 所属工业用房,购置清洗机16台、油炸机5台、炒机6台等设备,形成年产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4000吨的生产规模。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 (略) 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油烟、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经静电静化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3)固废:废壳及不合格品、污泥、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经分 (略) 综合利用。油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静电静化装置收集的废油(渣)经收集盛放于密封桶内后贮存在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废油脂处置单位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通过对本项目噪声影响的预测,本项目昼间噪声贡献值各厂界影响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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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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