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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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略) (略) 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工程时,涉及*.6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真如镇街道225街坊等,地块位置:西起真北路,东至岚皋路,(详见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所附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3平方米[其中收回原划拨土地*.6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4027.9平方米、 (略) 普陀区人民政府84.8平方米已经沪普府土〔2009〕26号文等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略) 政配套综合建设办公室(沪府土[2006]584号、沪府土[2013]516号)、 (略) 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沪府土[2018]31号 )、区环卫局(普府土用[1995]28号 )、区教育局(普*)、区文化局(普*)、 (略) 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号]、 (略) 副中心 (略) (沪府土[2013]197号、沪府土[2019]493号 )、国有(既有道路、既有绿化)等。现申请收回上述共计*.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取得普陀区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2023年3月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

普陀区人民政府:

(略) (略) 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工程时,涉及*.6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真如镇街道225街坊等,地块位置:西起真北路,东至岚皋路,(详见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所附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3平方米[其中收回原划拨土地*.6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4027.9平方米、 (略) 普陀区人民政府84.8平方米已经沪普府土〔2009〕26号文等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略) 政配套综合建设办公室(沪府土[2006]584号、沪府土[2013]516号)、 (略) 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沪府土[2018]31号 )、区环卫局(普府土用[1995]28号 )、区教育局(普*)、区文化局(普*)、 (略) 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沪(2020)普字不动产权第*号]、 (略) 副中心 (略) (沪府土[2013]197号、沪府土[2019]493号 )、国有(既有道路、既有绿化)等。现申请收回上述共计*.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取得普陀区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2023年3月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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