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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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8号

建设单位: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拟投资51860万元,在现有厂区发展预留空地建设“2.5万吨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①项目利用厂内预留空地约45亩,建设2.5万吨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项目生产装置区及配套工程(储罐区、装卸区、变配电室、控制室、仓库及危废库、消防水罐、事故应急池等);②配套建设怡达化学至本项目厂区的环氧*烷物料输送管道(约长200米、管径DN80)、林德化学自公用管架至本项目厂区的氮气输送管道(约长600米、管径DN80)。项目建成后,可形成2.5万吨/年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4月28日至5月1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造粒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收集至“pH 调节池+微电解反应器+高级氧化反应器”装置预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 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预处理,以上废水再一并收集至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各类废气收集治理。生产车间投料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其它工段产生的废气一并收集至“两级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尾气一并通过新建的40m高排气筒排放。环氧*烷、碳酸*烯酯储罐呼吸废气和危险废物仓库废气一并收集至“两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通风橱废气收集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油、精馏残液、 废旧手套(编织袋、废弃检修物)、废包装袋(桶)、废分子筛、废试剂、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8号

建设单位: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拟投资51860万元,在现有厂区发展预留空地建设“2.5万吨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①项目利用厂内预留空地约45亩,建设2.5万吨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项目生产装置区及配套工程(储罐区、装卸区、变配电室、控制室、仓库及危废库、消防水罐、事故应急池等);②配套建设怡达化学至本项目厂区的环氧*烷物料输送管道(约长200米、管径DN80)、林德化学自公用管架至本项目厂区的氮气输送管道(约长600米、管径DN80)。项目建成后,可形成2.5万吨/年二氧化碳基生物可降解塑料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4月28日至5月1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造粒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收集至“pH 调节池+微电解反应器+高级氧化反应器”装置预处理,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 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预处理,以上废水再一并收集至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各类废气收集治理。生产车间投料粉尘收集至“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其它工段产生的废气一并收集至“两级水吸收+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尾气一并通过新建的40m高排气筒排放。环氧*烷、碳酸*烯酯储罐呼吸废气和危险废物仓库废气一并收集至“两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通风橱废气收集至“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油、精馏残液、 废旧手套(编织袋、废弃检修物)、废包装袋(桶)、废分子筛、废试剂、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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