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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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 (略) 以南、闸北路以西、运河北路以北、新木路以东

建设单位: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80万吨*烷脱氢制*烯项目,该项目建设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内新征地块内,新征 (略) 北厂区,占地341亩,拟新建包括反应器、压缩机、热交换器、进料加热炉、脱*烷塔、*烯分离塔等设备的*烷脱氢制*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略) 老厂区和烯烃厂区之间的配套管廊及管网。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万吨*烯、24808吨C4、7249吨C5+重组分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3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该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汽提废水、凝结水站废水、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各类废水经新浦化学现有1#有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一起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反应器进料加热炉烟气经SCR脱硝后由65m排气筒排放,废热锅炉烟气经过催化氧化脱非*烷总烃及SCR脱硝后由50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VOCs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小压缩机、输送泵、冷却塔、风机等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为废纸箱、废木材、废电缆、废不锈钢、废塑料、废铁、保温棉、岩棉等保温材料、凝结水站废活性炭滤芯和废树脂、空气压缩机入口过滤器滤芯等,厂内暂存后及时清运;危废包括反应器废催化剂、反应器废惰性瓷球、反应器废氧化铝球、废HGM发热材料、废脱硝催化剂、废NMHC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支撑球、废吸附剂、废脱硫剂、重油、废活性炭、废洗油、废旧包装桶、分析废液、废润滑油、废吸油毡、含油抹布、手套等、污泥、废油漆桶、沾染物料的其他危废、清罐固废、废含汞灯管、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 (略) 以南、闸北路以西、运河北路以北、新木路以东

建设单位: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80万吨*烷脱氢制*烯项目,该项目建设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内新征地块内,新征 (略) 北厂区,占地341亩,拟新建包括反应器、压缩机、热交换器、进料加热炉、脱*烷塔、*烯分离塔等设备的*烷脱氢制*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略) 老厂区和烯烃厂区之间的配套管廊及管网。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万吨*烯、24808吨C4、7249吨C5+重组分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3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该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汽提废水、凝结水站废水、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各类废水经新浦化学现有1#有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一起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反应器进料加热炉烟气经SCR脱硝后由65m排气筒排放,废热锅炉烟气经过催化氧化脱非*烷总烃及SCR脱硝后由50m排气筒排放;危废库VOCs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小压缩机、输送泵、冷却塔、风机等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为废纸箱、废木材、废电缆、废不锈钢、废塑料、废铁、保温棉、岩棉等保温材料、凝结水站废活性炭滤芯和废树脂、空气压缩机入口过滤器滤芯等,厂内暂存后及时清运;危废包括反应器废催化剂、反应器废惰性瓷球、反应器废氧化铝球、废HGM发热材料、废脱硝催化剂、废NMHC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支撑球、废吸附剂、废脱硫剂、重油、废活性炭、废洗油、废旧包装桶、分析废液、废润滑油、废吸油毡、含油抹布、手套等、污泥、废油漆桶、沾染物料的其他危废、清罐固废、废含汞灯管、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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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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