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大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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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大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区何郢路218 (略) (略) 场地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滁州 (略)

项目概况:安装模切机、钉箱机、印刷机、切割机、胶粘机等设备,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000万只包装纸箱、5000立方包装用珍珠棉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求各印刷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半封闭式集气罩,抽风收集调配印刷废气;各胶粘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半封闭式集气罩,抽风收集胶粘废气,以上收集到的废气送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吸附值≥800mg/g)处理,尾气经15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水墨废水处理一体机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后送至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色度、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4)固废:在2#厂房西侧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暂存厂内一般固废;在厂区西南侧单独建设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收集、暂存厂内危险废物;纸边角料、纸不合格品、珍珠棉边角料、珍珠棉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印刷版和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必须防渗,要求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机修间、油墨胶粘剂暂存间、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止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包装纸箱及珍珠棉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区何郢路218 (略) (略) 场地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滁州 (略)

项目概况:安装模切机、钉箱机、印刷机、切割机、胶粘机等设备,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3000万只包装纸箱、5000立方包装用珍珠棉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求各印刷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半封闭式集气罩,抽风收集调配印刷废气;各胶粘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四周安装软帘形成半封闭式集气罩,抽风收集胶粘废气,以上收集到的废气送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碘吸附值≥800mg/g)处理,尾气经15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依托租赁场地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水墨废水处理一体机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 (略) 政管网,后送至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色度、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4)固废:在2#厂房西侧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收集、暂存厂内一般固废;在厂区西南侧单独建设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收集、暂存厂内危险废物;纸边角料、纸不合格品、珍珠棉边角料、珍珠棉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印刷版和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基础必须防渗,要求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机修间、油墨胶粘剂暂存间、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防止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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