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燕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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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燕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江苏燕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3-02-24 徐州 (略) 3

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燕龙 (略) (略) 场需求投资3000 (略) 燕子埠镇燕子埠村、韩寺村租赁韩寺村流转土地180亩作为养殖区,租赁燕子埠村、韩寺村流转土地6500亩作为种植区,建设智能笼养棚19座、临时生产配套用房21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购置安装智能养殖笼具,粪污处理设备20套(台)。采用智能化养殖技术,年出栏肉鸭360万羽、存栏肉鸭52万羽;年产小麦3250吨、玉米39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1)废气:本项目鸭舍采取机械干清粪工艺,鸭粪日产日清,合理设置鸭舍通风系统,养殖区内喷洒除臭液,同时在鸭舍排器装置出风口处设置除臭网+水喷淋除臭装置(水喷淋装置中定期投入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冲棚水收集池、固液分离车间、冲棚水沉淀池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沉渣沼渣暂存车间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沼液贮存池通过埋地、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减少废气排放;

沼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吸风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处理,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为60%,油烟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沟渠;综合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黑膜厌氧池+固液分离+沼液贮存池”处理后,沼液还田,沼液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因而对地表水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风机、水泵设备等,经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在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及文本链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调查表及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调查表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调查表格式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燕龙 (略)

联系人:梁龙霸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徐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商业办公楼1单元1332室

联系人:耿经理电话:*

公示单位:江苏燕龙 (略)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江苏燕龙 (略) 肉鸭养殖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江苏燕龙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3-02-24 徐州 (略) 3

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燕龙 (略) 生态农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燕龙 (略) (略) 场需求投资3000 (略) 燕子埠镇燕子埠村、韩寺村租赁韩寺村流转土地180亩作为养殖区,租赁燕子埠村、韩寺村流转土地6500亩作为种植区,建设智能笼养棚19座、临时生产配套用房21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购置安装智能养殖笼具,粪污处理设备20套(台)。采用智能化养殖技术,年出栏肉鸭360万羽、存栏肉鸭52万羽;年产小麦3250吨、玉米39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1)废气:本项目鸭舍采取机械干清粪工艺,鸭粪日产日清,合理设置鸭舍通风系统,养殖区内喷洒除臭液,同时在鸭舍排器装置出风口处设置除臭网+水喷淋除臭装置(水喷淋装置中定期投入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冲棚水收集池、固液分离车间、冲棚水沉淀池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沉渣沼渣暂存车间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沼液贮存池通过埋地、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减少废气排放;

沼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吸风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过滤处理,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为60%,油烟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排入附近沟渠;综合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黑膜厌氧池+固液分离+沼液贮存池”处理后,沼液还田,沼液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因而对地表水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风机、水泵设备等,经相应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在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防范事故风险、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及文本链接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调查表及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调查表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调查表格式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厂址周围区域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同时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燕龙 (略)

联系人:梁龙霸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徐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商业办公楼1单元1332室

联系人:耿经理电话:*

公示单位:江苏燕龙 (略)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江苏燕龙 (略) 肉鸭养殖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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