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第九次改扩建项目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第九次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第九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园大道旁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溢丰华创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厂址位于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园大道旁。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 03"36.10",东经113°56"44.15"。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拟增加投资8000万元,在原厂区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为*.72m2,建筑面积为*.57m2。2)增加生产VR眼镜结构件15200万件/年,增加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414万件/年,将原审批阳极氧化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减少414万件/年,扩建后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产量保持不变。3)增加全自动蚀刻生产线3条、手动脱墨线3条、喷墨机10台、移印机45台、酸回收设备1套,对原审批的1条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3条超声波清洗线(酸洗线)进行调整,减少精雕机25台。4)增加切削液、清洗剂和研磨剂的混合分装工艺及其配套设备,混合分装切削液250吨/年、清洗剂200吨/年和研磨剂150吨/年,切削液、清洗剂和研磨剂作为本项目CNC加工、清洗、研磨工序所需原料,不作为产品外售。5)更换现有CNC切削液,同时将第七次扩建环评审批的2500台CNC机配套高效油雾回收机,CNC油雾经高效油雾回收机(机械过滤+静电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即此部分CNC油雾由油液回收(机械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变更为“高效油雾回收机(机械过滤+静电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将第七次扩建环评审批的喷涂工序有机废气增加1套“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即此部分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1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变更为“由1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和1套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7)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4895.8787t/d,其中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95.8787t/d,阳极氧化、蚀刻废水产生量维持2800t/d。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200t/d,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65%(1362.32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5%(733.5587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阳极氧化、蚀刻废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820t/d,其中3.21t/d化抛废液经收集后委外处置,剩余2796.79t/d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70%(1957.99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0%(838.8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72m2,建筑面积*.57m2,主要从事3D玻璃后盖、模具零件、模具、电磁屏蔽件、连接器、金属结构件及外观件、塑胶组件、光电支架、陶瓷盖板、手机中框、手机后盖、金属CNC结构件、智能硬件结构模组、5G电连接模组、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VR眼镜结构件、阳极氧化、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3D玻璃后盖3600万件、模具零件600万件、模具6000套、电磁屏蔽件20亿只、连接器28亿只、金属结构件及外观件6000万套、塑胶组件550万套、陶瓷盖板1500万片、手机中框5200万件、手机后盖5300万件、智能硬件结构模组500万件、5G电连接模组500万件、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83.2万套、VR眼镜结构件52910万件、阳极氧化、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13660.4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阳极氧化、蚀刻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烤漆、点喷废气分别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内部配套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CNC加工废气经15套静电油雾净化装置、24套复合等离子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39根排气筒高空排放;脱墨、喷墨、移印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4895.8787t/d,其中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95.8787t/d,阳极氧化、蚀刻废水产生量维持2800t/d。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65%(1362.32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5%(733.5587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阳极氧化、蚀刻废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3.21t/d化抛废液经收集后委外处置,剩余2796.79t/d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70%(1957.99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0%(838.8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改扩建项目环保空调循环水 (略) 政污水管网;环保空调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部分 (略) 政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所需人员从原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化抛废液、含镍污泥、含铬污泥、含氟污泥、废水处理站其他污泥、漆渣、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滤料、废沸石、废催化剂、槽渣,定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
公示时间 | 2023-05-1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第九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园大道旁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溢丰华创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分公司厂址位于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东园大道旁。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 03"36.10",东经113°56"44.15"。现由于业务和生产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1)项目拟增加投资8000万元,在原厂区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为*.72m2,建筑面积为*.57m2。2)增加生产VR眼镜结构件15200万件/年,增加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414万件/年,将原审批阳极氧化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减少414万件/年,扩建后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产量保持不变。3)增加全自动蚀刻生产线3条、手动脱墨线3条、喷墨机10台、移印机45台、酸回收设备1套,对原审批的1条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3条超声波清洗线(酸洗线)进行调整,减少精雕机25台。4)增加切削液、清洗剂和研磨剂的混合分装工艺及其配套设备,混合分装切削液250吨/年、清洗剂200吨/年和研磨剂150吨/年,切削液、清洗剂和研磨剂作为本项目CNC加工、清洗、研磨工序所需原料,不作为产品外售。5)更换现有CNC切削液,同时将第七次扩建环评审批的2500台CNC机配套高效油雾回收机,CNC油雾经高效油雾回收机(机械过滤+静电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即此部分CNC油雾由油液回收(机械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变更为“高效油雾回收机(机械过滤+静电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6)将第七次扩建环评审批的喷涂工序有机废气增加1套“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即此部分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1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变更为“由1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和1套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7)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4895.8787t/d,其中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95.8787t/d,阳极氧化、蚀刻废水产生量维持2800t/d。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200t/d,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65%(1362.32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5%(733.5587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阳极氧化、蚀刻废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820t/d,其中3.21t/d化抛废液经收集后委外处置,剩余2796.79t/d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70%(1957.99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0%(838.8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72m2,建筑面积*.57m2,主要从事3D玻璃后盖、模具零件、模具、电磁屏蔽件、连接器、金属结构件及外观件、塑胶组件、光电支架、陶瓷盖板、手机中框、手机后盖、金属CNC结构件、智能硬件结构模组、5G电连接模组、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VR眼镜结构件、阳极氧化、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3D玻璃后盖3600万件、模具零件600万件、模具6000套、电磁屏蔽件20亿只、连接器28亿只、金属结构件及外观件6000万套、塑胶组件550万套、陶瓷盖板1500万片、手机中框5200万件、手机后盖5300万件、智能硬件结构模组500万件、5G电连接模组500万件、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83.2万套、VR眼镜结构件52910万件、阳极氧化、蚀刻加工长盈其他厂区产品中金属结构外观件13660.4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阳极氧化、蚀刻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烤漆、点喷废气分别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沸石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水喷淋+生物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内部配套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CNC加工废气经15套静电油雾净化装置、24套复合等离子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39根排气筒高空排放;脱墨、喷墨、移印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4895.8787t/d,其中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95.8787t/d,阳极氧化、蚀刻废水产生量维持2800t/d。CNC精雕、打磨及各个清洗过程、洗地废水等生产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65%(1362.32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5%(733.5587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阳极氧化、蚀刻废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3.21t/d化抛废液经收集后委外处置,剩余2796.79t/d废水经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70%(1957.99t/d)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废水30%(838.8t/d) (略) 政截污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改扩建项目环保空调循环水 (略) 政污水管网;环保空调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雨水管网;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部分 (略) 政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所需人员从原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员工,因此,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 (略) 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化抛废液、含镍污泥、含铬污泥、含氟污泥、废水处理站其他污泥、漆渣、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滤料、废沸石、废催化剂、槽渣,定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
公示时间 | 2023-05-1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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