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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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审〔2023〕10号

(略) 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9)委托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初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西起丝路大道,东至二广高速收费站,包含丝路大道—上阳路 、解放路—美术馆路、黄梅路—焦柳铁路段、塔湾立交—二广高速瀍河站四段节点改造,改造范围全长12000m,其中九都路段10360m,中州路段1640m;其中

龙鳞路西至天津路东、太原路西至黄河路东采用新建双向六车道高架桥;御博路至三川大道段以局部上跨或下穿的形式进行节点改造,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塔湾立交至二广高速瀍河站采用新建双车道定向匝道桥进行“高-快”直连;桥梁包括九都路主线、各匝道及辅道桥梁;隧道包括九都路下穿体育场至七一路隧道、下穿新街至华林路隧道、下穿启明南路隧道、南昌路下穿九都路隧道;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6920.2万元。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监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干雾装置,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全封闭沥青运输车及摊铺车的施工方式,降低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不得设置拌合站;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桥梁施工应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钻渣经泥浆池沉淀后妥善处置,钻孔泥浆水不得排入涧河、瀍河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 (略) 政排水设施;运营期隧道管理用房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 (略) 污水管网,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类和4a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隧道管理用房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全线施工期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穿越临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严格控制区域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及时实施道路绿化工程。

(五)防范环境风险。涧河桥设置防撞设施及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合理设置废液收集系统,收集事故状况下泄漏的危险品废液,并及时处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隧道和桥梁日常管理,穿越地表河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涉及发改、国土、林业、水利、规划、安监、应急、文物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七)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七、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2023年5月15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和移动源污染监督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老城区九都路3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传真:0379-*


洛环审〔2023〕10号

(略) 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9)委托机械工业第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九都路沿线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初审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西起丝路大道,东至二广高速收费站,包含丝路大道—上阳路 、解放路—美术馆路、黄梅路—焦柳铁路段、塔湾立交—二广高速瀍河站四段节点改造,改造范围全长12000m,其中九都路段10360m,中州路段1640m;其中

龙鳞路西至天津路东、太原路西至黄河路东采用新建双向六车道高架桥;御博路至三川大道段以局部上跨或下穿的形式进行节点改造,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塔湾立交至二广高速瀍河站采用新建双车道定向匝道桥进行“高-快”直连;桥梁包括九都路主线、各匝道及辅道桥梁;隧道包括九都路下穿体育场至七一路隧道、下穿新街至华林路隧道、下穿启明南路隧道、南昌路下穿九都路隧道;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6920.2万元。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应加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监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 (略) 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号)文件要求,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围挡上方设置喷干雾装置,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全封闭沥青运输车及摊铺车的施工方式,降低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不得设置拌合站;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桥梁施工应选择枯水期,避开雨季,钻渣经泥浆池沉淀后妥善处置,钻孔泥浆水不得排入涧河、瀍河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进场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 (略) 政排水设施;运营期隧道管理用房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 (略) 污水管网,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类和4a标准要求;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隧道管理用房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全线施工期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穿越临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严格控制区域施工范围,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及时实施道路绿化工程。

(五)防范环境风险。涧河桥设置防撞设施及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合理设置废液收集系统,收集事故状况下泄漏的危险品废液,并及时处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隧道和桥梁日常管理,穿越地表河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涉及发改、国土、林业、水利、规划、安监、应急、文物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七)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七、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2023年5月15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和移动源污染监督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老城区九都路3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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