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3-*
传真:091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 (略) 年产3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荔环发〔2023〕45号 | 2023年5月12日 |
2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县永刚一厂塑筐厂年产45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荔环发〔2023〕44号 | 2023年5月12日 |
3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西安 (略) 药用辅料、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荔环发〔2023〕47号 | 2023年5月16日 |
4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瑞 (略) OLED升华前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荔环发〔2023〕46号 | 2023年5月16日 |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 (略) 年产3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2、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县永刚一厂塑筐厂年产45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3-*
传真:091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 (略) 年产3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荔环发〔2023〕45号 | 2023年5月12日 |
2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县永刚一厂塑筐厂年产45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荔环发〔2023〕44号 | 2023年5月12日 |
3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西安 (略) 药用辅料、原料药及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荔环发〔2023〕47号 | 2023年5月16日 |
4 |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瑞 (略) OLED升华前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荔环发〔2023〕46号 | 2023年5月16日 |
附件:1、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 (略) 年产30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2、 (略) 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大荔县永刚一厂塑筐厂年产450万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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