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将拟报批的《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进行全本公开(已删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 (略) (略) (略) 吴家塘金塘工业区金塘路12 号,于 2021年 11月 2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本项目年产 4 万吨水性油墨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占地面积 29832.99平方米。项目职工新增4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
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洪总联系电话:0599-*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发展政策, (略) (略) “三线一单”、《邵武金塘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 年)》、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并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周边群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符合相应环境功能要求,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参说明全本详见附件。
(略) (略)
2023年5月15日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将拟报批的《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进行全本公开(已删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 (略) (略) (略) 吴家塘金塘工业区金塘路12 号,于 2021年 11月 2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本项目年产 4 万吨水性油墨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占地面积 29832.99平方米。项目职工新增4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
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洪总联系电话:0599-*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万锦隆年产4万吨水性油墨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发展政策, (略) (略) “三线一单”、《邵武金塘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 年)》、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并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周边群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符合相应环境功能要求,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报告表全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略) 的了解情况;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建设项目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6)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环评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参说明全本详见附件。
(略) (略)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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