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目前,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
2、建设性质:新建
3、基本情况: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黄胜关五神庙附近,路线整体由北向南进行布线,经松潘县川主寺镇、十里回族乡、进安镇、青云镇、安宏乡、岷江乡、镇江关镇、镇坪乡,茂县叠溪镇、沟口镇、渭门镇、凤仪镇、南新镇,汶川县威州镇等主要乡镇,于项目止点设汶川枢纽与汶马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197.43公里。
4、主要设计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均为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2.75m。
二、前期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前期主管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837-*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 (略) 崇列街3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公路规划勘 (略)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目前,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
2、建设性质:新建
3、基本情况: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黄胜关五神庙附近,路线整体由北向南进行布线,经松潘县川主寺镇、十里回族乡、进安镇、青云镇、安宏乡、岷江乡、镇江关镇、镇坪乡,茂县叠溪镇、沟口镇、渭门镇、凤仪镇、南新镇,汶川县威州镇等主要乡镇,于项目止点设汶川枢纽与汶马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197.43公里。
4、主要设计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均为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2.75m。
二、前期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前期主管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837-*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 (略) 崇列街3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略) 公路规划勘 (略)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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