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纬四路;
建设内容:安徽泰 (略) 拟依托生物素生产线并新增设备不锈钢反应釜、正压过滤器、干燥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吨3-羟基哌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滴加废气、脱色废气、过滤废气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及氯化氢。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废桶、蒸馏残渣等)及生活垃圾。
噪声:厂区的压滤机、离心机、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接管入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套两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固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_uGyV9aY-BA;
提取码:c123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泰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2-*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teTw;
提取码:c12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稿--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安徽泰 (略)
2023年5月16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纬四路;
建设内容:安徽泰 (略) 拟依托生物素生产线并新增设备不锈钢反应釜、正压过滤器、干燥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吨3-羟基哌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滴加废气、脱色废气、过滤废气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及氯化氢。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废桶、蒸馏残渣等)及生活垃圾。
噪声:厂区的压滤机、离心机、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接管入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套两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固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 (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_uGyV9aY-BA;
提取码:c123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泰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2-*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teTw;
提取码:c12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稿--安徽泰 (略) 300吨年3-羟基哌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安徽泰 (略)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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