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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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甘肃国通绿桓 (略) 编制的《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23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 (略) 凉州区(五和镇、金河镇、羊下坝镇、西营镇、谢河镇、永昌镇、黄羊河街、双城镇、古城镇、长城镇所涉及17个社区),为响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拟将上述15个社区燃煤锅炉全部拆除,14个社区更换为生物质锅炉,1个社区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改造为天然气壁挂炉供暖;对未建成供暖锅炉的2个社区依托社区现有设备用房,安装生物质锅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拆除五和镇中心社区现有1台6吨、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金河镇中心社区1台4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8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郑家庄社区1台2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羊下坝镇羊下坝社区1台4吨、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暖管网1.13km;拆除西营镇接脑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谢河镇五中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6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2.5km;拆除永昌镇校西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和寨社区1台2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刘沛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0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山高社区(永和嘉苑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0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白洪社区2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1台10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黄洋河街新华社区1台12吨、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双城镇嘉祥社区1台6吨、1台8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古城镇怡和祥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6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1.25km;王景寨社区依托现有设备用房安装1台1.5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小河社区依托现有设备用房安装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0.4km;拆除长城镇汉明新城社区1台8吨的燃煤锅炉,新建天然气站1座,改造为天然气壁挂炉(461户)供暖)、辅助工程(14个已建锅炉房的社区依托各社区原有软水制备系统,2个新建锅炉的供热站配套新建软化水系统)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48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万元,占总投资的3.6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降尘,严禁乱排。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场界设置隔音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各社区锅炉房各配置一套“旋风+布袋组合式除尘器+1根烟囱排放”处理后通过各自的烟囱排放。外排污染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软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锅炉定期排水、软化废水部分用于除灰过程中泼洒抑尘,部分用于供热站内泼洒抑尘,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各供热站所在社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供热站所在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及水泵运行噪声,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产噪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软连接和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渣、除尘灰收集在封闭灰渣库暂存,全部外售作为花卉场或绿化树木的肥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严禁焚烧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六)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排气筒处设置监测平台,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四、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77.08t/a。

五、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4月12日


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由甘肃国通绿桓 (略) 编制的《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23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凉州区2023年农村社区清洁取暖替代项 (略) 凉州区(五和镇、金河镇、羊下坝镇、西营镇、谢河镇、永昌镇、黄羊河街、双城镇、古城镇、长城镇所涉及17个社区),为响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拟将上述15个社区燃煤锅炉全部拆除,14个社区更换为生物质锅炉,1个社区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改造为天然气壁挂炉供暖;对未建成供暖锅炉的2个社区依托社区现有设备用房,安装生物质锅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拆除五和镇中心社区现有1台6吨、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金河镇中心社区1台4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8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郑家庄社区1台2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羊下坝镇羊下坝社区1台4吨、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暖管网1.13km;拆除西营镇接脑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谢河镇五中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6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2.5km;拆除永昌镇校西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和寨社区1台2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2台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刘沛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0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山高社区(永和嘉苑社区)1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0蒸吨、1台6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白洪社区2台10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1台10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黄洋河街新华社区1台12吨、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2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双城镇嘉祥社区1台6吨、1台8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15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拆除古城镇怡和祥社区1台6吨的燃煤锅炉,依托现有锅炉房安装1台6蒸吨、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1.25km;王景寨社区依托现有设备用房安装1台1.5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小河社区依托现有设备用房安装1台4蒸吨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改造老化供热管网0.4km;拆除长城镇汉明新城社区1台8吨的燃煤锅炉,新建天然气站1座,改造为天然气壁挂炉(461户)供暖)、辅助工程(14个已建锅炉房的社区依托各社区原有软水制备系统,2个新建锅炉的供热站配套新建软化水系统)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48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万元,占总投资的3.6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降尘,严禁乱排。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场界设置隔音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按《报告表》要求,各社区锅炉房各配置一套“旋风+布袋组合式除尘器+1根烟囱排放”处理后通过各自的烟囱排放。外排污染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软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等。锅炉定期排水、软化废水部分用于除灰过程中泼洒抑尘,部分用于供热站内泼洒抑尘,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各供热站所在社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供热站所在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风机及水泵运行噪声,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产噪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软连接和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渣、除尘灰收集在封闭灰渣库暂存,全部外售作为花卉场或绿化树木的肥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严禁焚烧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

(六)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排气筒处设置监测平台,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四、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77.08t/a。

五、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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