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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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工业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同大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

合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合肥 (略) 于安徽合肥庐江同大镇工业园,购买合肥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的16号厂房,投资1600万元,形成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接管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小南河。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废气:切割下料、焊接、抛丸废气:切割下料、焊接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抛丸机运行时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粉尘:设密闭打磨房,负压收集后经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项目设1间封闭调漆间、3间封闭喷漆房(其中1间为喷烤漆房),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天然气加热炉废气:两台液化天然气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液化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分别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皆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针对各种噪声源产噪特点,本项目采取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厂内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厂内安全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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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同大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

合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合肥 (略) 于安徽合肥庐江同大镇工业园,购买合肥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的16号厂房,投资1600万元,形成年产75000件机械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接管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庐江县同大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小南河。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废气:切割下料、焊接、抛丸废气:切割下料、焊接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抛丸机运行时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粉尘:设密闭打磨房,负压收集后经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项目设1间封闭调漆间、3间封闭喷漆房(其中1间为喷烤漆房),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天然气加热炉废气:两台液化天然气加热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液化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分别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皆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针对各种噪声源产噪特点,本项目采取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厂内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厂内安全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通过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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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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