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 |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 云南 (略) | 2023年5月16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农业农村局
编制日期:2023年03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10-*-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 | ||
地理坐标 | (103 度22 分15.362 秒,26 度52 分15.713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45、肥料制造262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巧发改复[2022]91号 |
总投资(万元) | 6440.98 | 环保投资(万元) | 137.8 |
环保投资占比(%) | 2.14%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818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一、农林业“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此外,此项目取得了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立项批复。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2018〕32号),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九大高原湖泊的一级保护区、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和相关区域、重要湿地、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原始林、国家一级公益林、部分国家二 (略) 级公益林、部分天然林、相对集中连片的草地、河湖自然岸线和海拔3800m树线以上区域,以及科学评估结果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极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 (略) 生态红线范围内。根据调查,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重要生态影响功能区域,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生态红线保护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建设位于农村地区,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能够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拟建区域水、电、土地等资源还未到达上线。本项目水、电由区域供水管网和供电管网提供,满足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的一定的电源、水源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项目生产原料为畜禽粪便和农田秸秆,不使用新的自然资源。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意见,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5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文件,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对照《 (略) 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如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 项目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版)》,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且已取得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1.3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1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 (略) 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类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项目,且建设地点没有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设废水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捕捞工作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2、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2 项目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 (略) 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类项目符合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新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略) 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水源、水体应当严加保护,禁止污染水源、水体,禁止擅自围、填、堵塞水面和围湖造田等;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5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6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项目、交通类项目、能源类项目、水利类项目、 (略) 投资主管 (略) 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外,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和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项目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 (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除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规定的第四类“其他排口”外。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以及从事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9禁止在金沙江、赤水河、乌江和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不涉及生产线捕捞活动符合10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详见附件1)岸线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 (略) 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3公里、长江(金沙江)一级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行业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的建设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 (略)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加强搬迁入园、关闭退出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烯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综上,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相符。 3、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3 本项目与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四)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制造,项目已经取得投资备案证,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使用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八)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本项目运营期均配套建设有污染物治理设施,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十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3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十六)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为老店河,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项目选址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符合(十八)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二十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本项目运营期配套建设有污染物治理设施,能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二十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5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二十九)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本项目选址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运营期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三十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注:本项目未涉及意见中的相关举措未列明。综上分析可得: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的相关要求相符。 1.4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多为山地,西南侧为农田,西北侧为乡村公路,项目周边50m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不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与当地实际情况协调。项目区地形规则,地势平坦,厂内外交通较为便利,能够满足原辅材料供应;区域内水、电等基础设施可满足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办公和生活需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营运时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对场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周边外环境关系简单,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28180m2(约42.27亩),总建筑面积17554m2;其中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堆肥车间(陈化车间)、多功能生产厂房、成品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3872m2、4224m2、3872m2、3168m2;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辅助用房,购置混料机、翻堆机、粉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表2.1-1所示。 表2.1-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建筑面积3872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堆放及粉碎,内设1台粉碎机,年粉碎秸秆5万吨新建堆肥车间(陈化车间)建筑面积4224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畜禽粪便堆放、混合、发酵等,内设铲车、混料机、翻堆机等设备,年处理畜禽粪便15万吨新建多功能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872m2,配备筛分机、造粒机和包装机等用于有机肥生产,年产有机肥10万吨新建辅助工程业务管理用房1栋,3层,建筑面积1600m2新建食堂1栋,2层,建筑面积200m2新建储运工程原料仓库位于堆肥车间,车间内密闭。储存物料主要包括畜禽粪便和多功能菌种等原料新建秸秆仓库位于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新建成品仓库1栋,1层,建筑面积3168m2新建公用工程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 (略) 政供水管网供水。新建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排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供 (略) 政电网供电。项目设置变配电室,变配电室以放射式向动力配电箱供电,动力配电箱以放射式和枝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向各类用电器供电。新建供热有机肥烘干采用电加热新建环保工程废气秸秆破碎粉尘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新建恶臭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新建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新建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生产废水主要为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办公区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除尘粉尘等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后回用生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10m2)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新建噪声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新建依托工程无注:原料畜禽粪便来厂后均堆放在堆肥车间,严禁室外堆放。 2.2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 表2.2-1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辆)备注1装载机8t22上料斗4m343混料机50t/h14翻堆机-25造粒机50t/h16料仓4m347筛分机50t/h28粉碎机50t/h39自动包装机800-1000袋/h110皮带输送机14m*1.2m111原料收集车20t22.3产品方案 本项目运营后将达到年产10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表2.3-1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名称年产量包装规格1有机肥10万吨袋装,50kg/袋有机肥执行《生物有机肥》(NY884-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中的相关标准,具体见表2.3-2。 表2.3-2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亿/g≥0.20有机质(以干基计),%≥40水分,%≤30.0pH值5.5~8.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下表: 表2.4-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产品名称类别材料名称状态单位年消耗量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周期有机肥原料畜禽粪便(含水率70%)固态t*堆肥间,半个月秸秆(含水率30%)固态t*秸秆仓库,1个月多功能菌种固态t152.5仓库,2个月辅料微生物除臭剂固态t0.450.08仓库,2个月包装袋固态万个20050仓库,3个月塑料膜固态t123仓库,3个月能源/水/ (略) 政供水//电/kw·h168. (略) 政供电/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 畜禽粪便:为周边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猪粪、鸡粪、牛粪等畜禽粪便,含水率一般为70%左右,由养殖场密闭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堆放。堆放和发酵过程中可能产生渗滤液,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20m3)暂存,用于项目混料过程和堆肥洒水,不外排。 秸秆:农作物秸秆由附近农户打捆后运至厂区秸秆堆放区内,根据项目生产秸秆粒径要求,秸秆破捆后经破碎机破碎至生产粒径要求粒径≤50px,破碎后的秸秆经输送带送至发酵区进行混料。 菌种:主要成分:本产品内含有产生蛋白酶、纤维酶能力高的中、高温好氧发酵有益菌剂,以有机物料如豆粕、麸皮等为主要载体,有机复配而成。主要功能: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有机固体废弃物发酵过程中,本品能使发酵物快速升温至60℃以上,高效杀灭有害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和杂草种子,消除恶臭;并分解发酵物中氮、磷、钾等大分子营养,转化成为利于作物吸收的小分子速效养分,并形成大量的腐殖质和微量元素;从而起到降低土壤容重、促进形成土壤团粒结构、调节土壤pH值、培肥地力、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遏制土传病害、提高作物产量、提升作物品质等功效。使用量:每1000公斤发酵物添加100克发酵剂(万分之一使用量)。适用范围:鸡、猪、牛、羊等畜禽粪便、作物秸秆、有机固体废弃物(稻草、松壳、花生壳、稻糠、锯木、树叶、蘑菇下脚料、药渣、糖泥、酒糟、甘蔗渣、味精渣、糠醛渣、城市生活垃圾等)腐熟生产有机肥。项目菌种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4-2所示。 表2.4-2生物菌种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指标有效活菌数(cfu)/[×108/g(ml)]≥50.0纤维素酶活[u/g(ml)]≥30.0蛋白酶活[u/g(ml)]≥15.0淀粉酶活[u/g(ml)]≥10.0杂菌率(%)≥5.0水分(%)≥20.0pH值5.5-7.5粒度直径(mm)≤2.0有效期/月242.5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要求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施工期为12个月,拟于202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约为50人,在厂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2.7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总用地面积42.27亩,共分为三个区域建设,项目主要功能区涵盖有机肥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生产预留区等。各区通过道路及绿化等隔离。办公生活区布置于厂区上风向,原料区布置于厂区下风向,避免生产区恶臭进入办公区内,原料堆放区、堆肥发酵区及除臭设备区周边采用绿化、苗木等进行隔离,防止恶臭外泄,影响办公生活区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 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保证了维修和物料畅通运输,大大促进了项目的生产效率;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考虑生产工艺的同时也兼顾分散布置,闹静结合,最大化的减少设备运行噪声。 综上所述,项目总平面布置总体可行,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所示。 2.8物料平衡分析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工程核算,项目生产原辅料用量为畜禽粪便*t/a、秸秆50000t/a、多功能菌种15t/a;生产有机肥约*t、物料中水分蒸发90000t、粉尘(排放部分)2.905、NH30.495、H2S0.048、堆肥发酵过程中有机物分解10011.552等。物料平衡表见表2.8-1所示。 表2.8-1物料平衡一览表 总投入(t/a)总产出(t/a)物料名称数量物料名称数量畜禽粪便(含水率70%)*有机肥(含水率30%)*秸秆(含水率30%)50000水分蒸发90000菌种15粉尘2.905NH30.495H2S0.048//有机物分解10011.552合计*合计*2.9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440.98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137.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4%。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2.9-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阶段类别污染源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万元)备注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防治洒水、覆盖、围挡2废水施工废水收处废水尽量回用,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0.3噪声施工噪声防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0固废施工固废收处建筑垃圾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0.4生态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堆放土石方、设置截排水沟、设置临时拦挡措施2.5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40m3化粪池5.0生产废水20m3渗滤液收集池3.0废气秸秆破碎粉尘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12恶臭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25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14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50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1.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箱0.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2.5噪声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20合计137.8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2.10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10.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10-1。 图2.10-1 施工期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主要为: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场地平整:包括障碍物清除、场地清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挖填土方、合理进行土方平衡调配等。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地基开挖:地基开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面状大开挖主要采用大型挖土机械开挖,主要建筑基坑施工采用反铲掘机挖土,从外往内掏挖进去,用自卸汽车连续运送土石方至场区对低洼区域进行回填。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基础工程:采用工程措施,改变或改善基础的天然条件,使之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废水、建筑垃圾。 主体工程: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建筑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废水、建筑垃圾。 设备安装:在工程施工中,设备安装工序主要为办公桌椅、洁具、灯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将设备安装就位连接成有机整体的工作。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2.10.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2.10-2。 图2.10-2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秸秆粉碎 项目使用原料中农作物秸秆由附近农户打捆后运至厂区秸秆堆放区内,根据项目生产秸秆粒径要求,秸秆破捆后经破碎机破碎至生产粒径要求粒径≤50px,破碎后的秸秆经输送带送至发酵区进行混料。该工序产生破碎粉尘和设备噪声。 (2)畜禽粪便堆放 项目收集养殖场的畜禽粪便等储存于堆肥车间南部的原料储存区。此过程主要产生渗滤液和恶臭。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20m3)暂存,用于项目混料过程和堆肥洒水,不外排。恶臭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混料 建设单位使用的畜禽粪便由专用密 (略) 合作养殖户定时回收的畜禽粪便运输至厂区堆肥车间与粉碎后的秸秆进行混料。混料是将粉碎后秸秆(秸秆要求的粒径≤50px,含水量30%左右)和含水率70%左右的畜禽粪便原料,按照1:3比例进行混合,再配合菌种等辅料,由铲车、混料机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物料含水率为60%左右,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和设备运行噪声。 (4)发酵 混合后的物料由铲车均匀铺入发酵槽内,发酵槽内设有翻堆机,依据需要适时开启翻堆机对物料进行翻动,当翻堆机在其中一段发酵物料工作完成后,再通过水平移动车将翻堆机移至另一堆物料进行工作,发酵物料在槽内有规律、等距离的渐进式后移。发酵完成后,从发酵槽尾端将发酵好的物料运走,经发酵槽前端腾出的空间补充新的物料,从而形成了一种连续的发酵过程。发酵物料在池内堆积厚度约为3250px,发酵周期20~30天,堆肥温度为55~70℃,冬季物料上覆塑料薄膜保温,其它季节敞口堆放。槽式好氧发酵需要建造发酵池,并在发酵池底部建立通风管道,发酵池的建立不仅能使堆肥车间非常整洁,还能使物料的温度不易流失。在发酵池上使用槽式翻堆机对物料进行翻抛时把物料打碎让物料变得松散,并促使物料与空气充分接触好氧易于物料快速升温,该机通过换槽车可实现一机多槽使用从而缩短发酵周期。 有机堆肥的发酵过程简单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发热阶段:堆肥制作初期,堆肥中的微生物以中温、好气性的种类为主,最常见的是无芽孢细菌、芽孢细菌和霉菌。它们启动堆肥的发酵过程,在好气性条件下旺盛分解易分解有机物质(如简单糖类、淀粉、蛋白质等),产生大量的热,不断提高堆肥温度,从20℃左右上升至40℃,称为发热阶段,或中温阶段。 2)高温阶段:随着温度的提高,好热性的微生物逐渐取代中温性的种类而起主导作用,温度持续上升,一般在几天之内即达50℃以上,进入高温阶段。在高温阶段,好热放线菌和好热真菌成为主要种类。它们对堆肥中复杂的有机物质(如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物质等)进行强烈分解,热量积累,堆肥温度上升至60-70℃,甚至可高达80℃。随即大多数好热性微生物也大量死亡或进入休眠状态(10d 以上),这对加快堆肥的腐熟有很重要的作用。 3)降温阶段:当高温阶段持续一定时间后,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物质大部分已被分解,剩下很难分解的复杂成分(如木质素)和新形成的腐殖质,微生物的活动减弱,温度逐渐下降。当温度下降到40℃以下时,中温性微生物又成为优势种类。如果降温阶段来的早,表明堆制条件不够理想,植物性物质分解不充分。这时可以翻堆,将堆积材料拌匀,使之产生第二次发热、升温,以促进堆肥的腐熟。 4)腐熟(也叫后熟或陈化)阶段:堆肥腐熟后,体积缩小,堆温下降至稍高于气温,这时应将堆肥压紧,造成厌气状态,使有机质矿化作用减弱,以利于保肥。 腐熟主要是分解纤维素、半纤维素和前期尚未腐熟的有机物质。使发酵中尚未完全分解的易分解的、较难分解的有机物质继续分解,并将其逐渐转化为比较稳定和腐熟的有机肥。 当温度稳定为30℃、水分含量达30%左右,此时有机肥堆肥发酵完成。堆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5)破碎、筛分 发酵后的物料含有块状体,为了便于后续加工,将发酵后的物料运至多功能生产厂房的物料粉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物料,经密闭皮带机输入筛分机进行一次筛分,物料粒径在1.5mm以下的物料进行后续加工,1.5mm以上的物料返回至破碎机重新破碎达到合格粒径。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6)造粒、烘干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造粒,采用挤压造粒机,在均匀喂料时同时将物料进行搅拌,在生产中根据物料干湿度调节进料量,使主机不至于卡死或做无用功。对造粒后的颗粒状有机肥料进行二次筛分,筛网孔径一般在5mm,不符合要求的颗粒状有机肥料返回重新造粒,符合要求的颗粒状有机肥进入下一步工序。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造粒机配套电烘干设施,能源采用清洁电能。 (7)成品包装入库 将有机肥经包装机计量包装成成品,堆放在成品仓库内待售。 2.10.3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分析详见下表: 表2.10-1主要污染物分析一览表 污染类型污染源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因子废水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粪便储存和堆肥发酵生产废水COD、BOD5、SS、氨氮废气破碎、筛分、造粒粉尘颗粒物粪便储存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堆肥发酵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噪声生产设备机械噪声LAeq固废职工生活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气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堆肥保温废塑料薄膜设备维修保养危险废物矿物油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未开始建设,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大气环境 3.1.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标准限值见表3.1-1。 表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节选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单位备注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NH31小时平均200μ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H2S1小时平均10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开发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 http://**”中达标区判定查询结果: 昭通2020年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及修改单标准限值。 根据《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2020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实际监测天数366天,有效天数为341天,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结果表明:优69天,占比例20.2%;良226天,占比例66.3%。本年度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6天,占13.5%。其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2。 采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站点地点:巧家县监测站 监测点编号:* 表3.1-2 《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 监测时间SO2(ug/m3)NO2(ug/m3)CO(mg/m3)O3(ug/m3)PM10(ug/m3)PM2.5(ug/m3)2020-*.*-*.*-*.*-*.*-*.*-*.*-*.*-*.*-*.*-*.*-*.*-*.*样本数*最小值3110.*最大值22461.*平均值10270.*标准限值*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上表可知,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 NH3、H2S和臭气浓度,不属于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故不开展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3.2地表水环境 3.2.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周边多为季节性溪沟,距项目最近的有功能区划的地表水体主要为项目区西北侧4.4km处的老店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9年),老店河巧家保留区起点为老店镇尹武村徐家棚子,终点为入牛栏江口,全长35km,203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老店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节选单位:除pH外mg/L 序号项目Ⅲ类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53化学需氧量(COD)≤2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5氨氮(NH3-N)≤16总磷(以P计)≤0.2(湖、库0.05)7总氮≤18挥发酚≤0.0059石油类≤0.05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11硫酸盐25012氯化物25013硝酸盐1014氟化物115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故不开展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3.3声环境 3.3.1声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2014)的划分方法,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3-1。 表3.3-1 声环境质量标准节选单位:dB(A) 类别等效声级昼间夜间2类60503.3.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现状监测。 3.4生态环境 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项目区人为活动比较频繁,野生动物较少,偶尔可见燕子、山雀等鸟类,动物多为老鼠、昆虫及爬行类动物。项目区植被类型单一,覆盖度一般,天然植被为杂草,有少量的绿化植物,周边以人工植被类型为主,地表植被类型种类均为区域常见类型。项目建设区内无国 (略) 级保护植物物种,以及地方狭域植物种类分布,也无古树名木。 3.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而且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建设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查询,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是周边居民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3。 表3.7-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保护级别(执行标准)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店子上散户103.*.*居民4户,20人二类北面302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老店河103.*.*地表水水质III类西北面44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地下水水质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据调查,因项目建设而新增的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降低现有的生态环境功能土壤环境项目区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进行保护;项目周边农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进行保护。不降低现有的土壤环境功能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8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及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臭气浓度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见表3.8-1。 表3.8-1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 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标准排放浓度(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2S/154.9厂界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H3/150.331.5恶臭浓度/15/70《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废水排放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洁污水。故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3、噪声 (1)施工期 项目施工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3.8-2。 表3.8-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8-3。 表3.8-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标准项目厂界6050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总量 控制 指标 | 3.9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原则 目前,我国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①大气环境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②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各地根据各自的环境状况,增加本地区严格控制的污染物纳入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2、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运行期不排放NOX和VOCs,因此不设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因此不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PM10、NOx、CO及CHx等。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尽可能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扬尘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未污染道路。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了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了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有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有蓬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了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未超载超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既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对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施工期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2)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3)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 (5)减少人为噪声,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如若发生噪声扰民事件,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协调解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站指点的地点暂存。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或绿化覆土,不外排。 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产生的恶臭,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1、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 项目原料秸秆由农户打捆运输至厂区原料库内暂存,经破碎机破碎至粒径小于等于50px后输送至发酵区与畜禽粪便混料发酵,秸秆破碎产生一定的粉尘,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农业废弃物混配工序中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0.37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秸秆破碎量为5万t,则粉尘产生量为18.5t/a,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封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简(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4m)排放。 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第三篇设备设计篇中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上部伞形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计算集气罩所需风量,公式如下: Q=1.4pHvs 式中:Q——排气量,m3/s; p——集气罩周长,m; H——集气罩距污染源距离,m; vs——风速,一般取0.25-2.5m/s。 本项目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取值0.8m;风速取值0.3m/s,集气罩尺寸均为1.2m×0.8m。则单个集气罩所需风量为4838.4m3/h,设计1个集气罩,本项目设计风量为5000m3/h。 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算,风量5000m3/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67t/a,年工作时间1200h,排放速率为0.139kg/h, 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未捕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排放,设置喷淋装置,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为70%,其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555t/a,排放速率为0.463kg/h。 2、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产生的恶臭 本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堆肥车间内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过程,主要恶臭因子为 NH3、H2S。参照中 (略) 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恶臭污染物扩散规律及其防护距离研究》,并类比粪便好氧发酵堆肥过程中恶臭体产生情况,每1000t粪便NH3产生量为2.8~3.3kg,H2S产生量为0.26-0.32kg,考虑最不利情况,本项目取值每1000t粪便NH3产生量为3.3kg、H2S产生量为0.32kg。本项目年处理畜禽粪便15万t,则本项目NH3产生量为0.495t/a,H2S 产生量为 0.048t/a。 堆肥车间内(建筑面积4224m2、高7m),按换风次数1次/h,车间废气收集集中除臭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且堆肥车间人员进出口设置软帘,尽量做到全封闭空间,可有效保障作业区的封闭性能,控制作业区无组织逸散废气。本项目堆肥车间有效体积为29568m3,则所需风量为29568m3/h,本项目设计风量为30000m3/h,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进行集中除臭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内径0.7m)排放。去除效率可达88%以上,处理后NH3有组织排放量为0.059t/a,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0.267mg/m3;H2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58t/a,排放速率为0.0008kg/h,则排放浓度为0.027mg/m3。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 由于项目堆肥车间设计最大漏风系数为1%,因此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年运营时间为300天,原料发酵时间按24小时计算,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t/a,排放速率为0.00069kg/h;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5t/a,排放速率为0.00007kg/h。 项目堆肥车间为封闭车间,为治理堆肥车间所产生的恶臭,在车间内安装引风机将恶臭引入除臭设备,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生物除臭塔采用生物喷淋工艺。本项目引风机收集效率以99%计,除臭效率以88%计,经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恶臭以无组织排放方式扩散到大气中,厂区和车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植高大植物,减少恶臭对外的影响。 3、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混配造粒工序中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0.37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有机肥产量为10万t,则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为37t/a。 项目有机肥破碎、筛分及造粒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内径0.5m)排放。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第三篇设备设计篇中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上部伞形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计算集气罩所需风量,风量约10000m3/h计,年工作时间2400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算,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333t/a,排放速率为0.139kg/h, 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未捕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排放,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粉尘的处理效率按50%计,其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85t/a,排放速率为0.77kg/h。 4、废气达标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粉尘、氨气、硫化氢,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布袋除尘器和生物除臭塔为可行技术。 项目原料车间内秸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4m)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39kg/h,排放浓度为2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堆肥车间进行封闭处理,堆肥车间的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内径0.7m)排放,处理后NH3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0.267mg/m3;H2S排放速率为0.0008kg/h, 则排放浓度为0.027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 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5m 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内径0.5m)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39kg/h,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项目无组织面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5m,根据估算模型计算可知,项目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1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项目区厂界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分别为0.*mg/m3、0.*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NH3≤1.5mg/m3,H2S≤0.06mg/m3)。 5、非正常工况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主要考虑: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生物除臭装置失效导致净化效率降低,具体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2-1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排气筒编号非正常工况原因污染物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单次持续时间年发生频次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DA001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颗粒物13.92780布袋除尘器506.*h2次DA002生物除臭装置失效NH30.0672.233生物除臭00.0672.233H2S0.00670.2230.00670.223DA003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颗粒物13.91390布袋除尘器506.95695根据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的各污染物均出现排放超标现象。建设单位应该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避免出现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 6、运营期大气影响分析 (1)污染源参数 本项目污染源计算清单如下: 表4.2-2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H2SNH3PM10DA*.*.*.0015.000.4025.0011.06--0.1390DA*.*.*.0015.000.7025.0021.670.00080.0080-DA*.*.*.0015.000.5025.0014.15--0.1390表4.2-3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H2SNH3TSP无组织面源103.*.*.00350.0080.507.000.*.*.2330(2)模型参数 估算模型所用参数见表。 表4.2-4 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3最低环境温度-17.0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3)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4.2-5~8和图4.2-1。 表4.2-5 排气筒DA001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1PM10浓度(μg/m3)PM10占标率(%)50.07.06021.*.08.53171.*.06.11591.*.05.40091.*.04.32150.*.04.56331.*.04.20160.*.03.80250.*.03.42620.*.03.09020.*.02.79630.*.02.31930.*.01.95770.*.01.67900.*.01.45980.*.01.28430.*.00.97170.2159下风向最大浓度8.90151.9781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6 排气筒DA002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2NH3浓度(μg/m3)NH3占标率(%)H2S浓度(μg/m3)H2S占标率(%)50.00.40630.20320.04060.*.00.49100.24550.04910.*.00.35200.17600.03520.*.00.31080.15540.03110.*.00.24870.12440.02490.*.00.26260.13130.02630.*.00.24180.12090.02420.*.00.21880.10940.02190.*.00.19720.09860.01970.*.00.17780.08890.01780.*.00.16090.08050.01610.*.00.13350.06670.01330.*.00.11270.05630.01130.*.00.09660.04830.00970.*.00.08400.04200.00840.*.00.07390.03700.00740.*.00.05590.02800.00560.0559下风向最大浓度0.51230.25610.05120.5123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7 排气筒DA003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3PM10浓度(μg/m3)PM10占标率(%)50.07.06021.*.08.53171.*.06.11591.*.05.40091.*.04.32150.*.04.56331.*.04.20160.*.03.80250.*.03.42620.*.03.09020.*.02.79630.*.02.31930.*.01.95770.*.01.67900.*.01.45980.*.01.28430.*.00.97170.2159下风向最大浓度8.90151.9781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8 无组织面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无组织面源NH3浓度(μg/m3)NH3占标率(%)H2S浓度(μg/m3)H2S占标率(%)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50.00.08530.04260.00860.*.*.*.00.09790.04890.00990.*.*.*.00.11130.05560.01130.*.*.*.00.08190.04100.00830.*.*.*.00.05730.02870.00580.*.*.*.00.04280.02140.00430.*.47828.*.00.03360.01680.00340.*.01496.*.00.02730.01370.00280.*.83225.*.00.02280.01140.00230.*.79804.*.00.01950.00970.00200.*.81533.*.00.01690.00840.00170.*.19423.*.00.01320.00660.00130.*.59852.*.00.01070.00540.00110.*.14552.*.00.00890.00450.00090.*.97631.*.00.00760.00380.00080.*.62391.*.00.00660.00330.00070.*.81291.*.00.00490.00240.00050.00508.72000.9689下风向最大浓度0.11250.05630.01140.*.*.3449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178.0178.0178.0178.0178.0178.0D10%最远距离////450.0450.0图4.2-1 项目污染物贡献质量浓度占标折线图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无组织面源排放的TSP Pmax值为22.3449%,Cmax为201.1041μg/m3,最大落地浓度均是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取得的估算值,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不存在短期贡献浓度超标点,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8、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的推导公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具体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kg/h; 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mg/m3;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m; 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中查取;本项目所在地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 表4.2-9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 表4.2-10 卫生防护距离情况计算结果 序号污染源污染源类型污染物参数A参数B参数C参数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卫生防护距离(m)1无组织排放面源面源NH34000.011.850.780.*面源H2S4000.011.850.780.05950经过计算,NH3和H2S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无组织排放面源外50m,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当企业某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时,如果分别推导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在同一级别时,则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应提高一级,卫生防护距离初值不在同一级别的,以卫生防护距离终值较大者为准。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分析,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可知,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常住居民,满足报告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评价要求,今后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9、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2-11。 表4.2-11项目废气排放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名称地理坐标排放口基本情况类型排放标准监测要求XY高度(m)内径(m)烟气温度(℃)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DA001颗粒物103.*.*.425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次/半年2DA002NH3、H2S、臭气浓度103.*.*.72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H3、H2S、臭气浓度3DA003颗粒物103.*.*.5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4/颗粒物/////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房外颗粒物5/NH3、H2S、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臭气浓度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企业应尽快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正式运营后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排污状况进行环境监测。 10、排污口设置 排污口是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进入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 ②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规定,由于项目废气排放口为15m高排气筒,应在排气筒上设置采样口(采样口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采样口内径应不小于80mm;并设置采样平台(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设1.1m高护栏,在采样口下方1.2m左右便于采样)。 排污口立标管理: ①污染物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15563.1-1995)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 ②污染物排放口环境保护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米,并保持清晰、完整。 排污口建档管理: ①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牌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与档案。 图4.2-2废气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 4.2.2废水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所处区域为农村,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为65~90L/(人?d)。本项目用水量按80L/(人?d)计,排污系数0.8,则总用水量为4m3/d,1200m3/a,废水产生量为3.2m3/d,960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为COD:250mg/L,BOD5:200mg/L,NH3-N:30mg/L,SS:250mg/L。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2、生产废水 主要为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畜禽粪便含水率一般为70%左右,由养殖场密闭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堆放。堆放和发酵过程中可能产生渗滤液,产生量约为1.5m3/d(450m3/a),渗滤液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在生产过程,生产车间硬化地面洒落有机肥,需定期清洗,地面清洗用水约4m3/次,每月清洗一次,则地面清洗用水48m3/a。产污系数以80%计,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2m3/次(38.4m3/a),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3、拟采取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度,厂区内新建厂房屋面雨水由雨落管排至地面雨水沟。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设置雨水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排水系统排至附近水体。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4、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总容积为 40m3,本项目生活废水日最大排水量为 3.2m3/d,按每7天清理一次计算,化粪池完全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池底、池壁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②生产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渗滤液收集池总容积为20m3,本项目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日最大排水量为 4.7m3/d,按每天清理两次计算,渗滤液收集池完全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渗滤液收集池池底、池壁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5、监测要求 项目废水不外排,现场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4.2.3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粉碎机、筛分机、混料机、翻堆机、造粒机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各设备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4.2-12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防治措施及效果 序号放置地点设备名称数量噪声源强dB(A)拟采取的措施降噪效果dB(A)1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粉碎机180-85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动力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设备,更换磨损和松动的部件,厂房隔声152堆肥车间皮带输送机170-80153混料机170-80154翻堆机270-80155多功能生产厂房粉碎机280-85156筛分机270-80157自动包装机170-80158造粒机170-80159布袋除尘器风机280-*生物除臭塔风机180-852、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厂区噪声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 ②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 ③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④应加强对厂区内部的管理,禁止进出厂区的车辆鸣笛; ⑤对于流动声源(汽车),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⑥建设单位应与管理部门协调优化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路线的选择应尽量避开居中居住区,尽量选择远离项目附近的居民区外的线路,减少运输扬尘、交通噪声等影响; ⑦运输车辆在厂区外道路应限速行驶,居民点等敏感点处严禁鸣笛,并加盖毡布等封闭式运输,防止对运输线路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1)预测内容 预测运营期厂界外1m处的噪声级dB(A)。 (2)预测模式 项目噪声预测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只计算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不考虑障碍物遮挡、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工业噪声源由室外和室内两种噪声源,应分别计算。 ①计算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Lw 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A); r1?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 R ?房间常数,m2; Q?方向性因子,无量纲值。 ②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④将室外声级 Loct, 2 (T) 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Lw oct : 式中:S — 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 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⑥计算某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 (r) ?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Loct(r0) ?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D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计算方法详见导则)。 ⑦各受声点的声源叠加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i--- 第i个声源声值; LA---某点噪声总叠加值; n---声源个数 (3)生产设备与厂界的距离 噪声源和位置见下表。 表4.2-13 噪声源距厂界距离一览表 设备名称源强(dB(A))数量(台)与厂界的距离(m)治理前治理后东南西北粉碎机*皮带输送机*混料机*翻堆机*粉碎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造粒机*风机1#*风机2#*风机3#*(4)预测结果及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主要产噪设备对厂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2-14。 表4.2-14 本项目对厂界噪声的预测结果(单位:dB(A)) 设备名称源强(dB(A))噪声贡献值治理前治理后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粉碎机*.736.041.120.5皮带输送机*.726.936.116.4混料机*.726.434.916.5翻堆机*.727.337.920.3粉碎机*.729.342.927.1筛分机*.724.237.922.2自动包装机*.720.134.920.1造粒机*.720.934.920.4风机1#*.232.646.521.2风机2#*.228.444.422.8风机3#*.225.444.424.9总贡献值50.139.952.032.6评价标准(dB(A))昼间60评价结果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产生的各类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噪声不扰民。 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等要求,运营期需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次昼间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 表4.2-15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点位实施单位噪声厂界四周Leq(A)1次/季度,每次监测1天,昼间监测1次厂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见下图。 图4.2-3 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4.2.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料薄膜、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有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7.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运营期废气分析,项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去粉尘,收集的粉尘量约为49.45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99其他废物中的“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塑料薄膜 项目塑料薄膜使用量约为12t/a,则项目废塑料薄膜产生量约为1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99其他废物中的“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 (4)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共计 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HW08-900-214-08,应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4.2-16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主要物质属性产生工序废物类别及代码产生量处理措施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日常生活-7.5t/a收集后由环卫机构处理2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99,900-999-9949.451t/a回用于生产3废塑料薄膜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99,900-999-9912t/a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4废机油危险废物维修HW08,900-214-080.04t/a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桶暂存现场生活垃圾,垃圾桶位于厂区办公区和大门等处,每天由环卫机构定时清运统一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4月30日)有关规定设置暂存场所,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等,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m2,位于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做好防渗防腐、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尽可能设置于室内;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场所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具体要求如下: a、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b、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c、为防止一般工业固废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d、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e、贮存场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 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③贮存场基础层表面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 1.5 m 以上的距离。当场区基础层表面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 1.5 m 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 II 类场运行期地下水水位维持在基础层表面 1.5 m 以下。 ④贮存场应设置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渗漏监控系统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防渗衬层渗漏监测设备、地下水监测井。 f、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 g、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国家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与归档,永久保存。 h、易产生扬尘的贮存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体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因此,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方案是可行的。 3、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①危废暂存间选址及防渗:项目厂区要配套建设一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拟在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 1 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该区防渗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等效黏土防渗层≥6m,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重点防渗后,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危废仓库需制定严格的暂存保管措施,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接收处理,转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②危废暂存间容量可行性:企业拟在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 1 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高 3m。根据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4t/a,储存最长周期均为 1 年。其体积小于危废暂存间最大容量,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贮存。 ③企业拟将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能够保证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不会对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 ④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在厂区内运输,运输线路无敏感点,运输距离短,不会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要求: ①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危险废物应与一般固体废物严格隔离,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 ③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无法接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⑤装载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间保留 100mm以上的空间。 ⑥危废暂存桶放在塑料托盘或不锈钢托盘上,避免液体泄露后污染厂内其他区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处理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订单,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2.5地下水 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所有生产工段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区除绿化带外均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堆肥车间、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等均做防渗处理,不会有废水渗漏从而污染项目区地下水,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基本不产生影响。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要求各单元等效黏土层≥6.0m、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防渗要求: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项目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防渗处理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2.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因大气沉降而污染周边土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所有生产工段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区除绿化带外均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堆肥车间、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等均做防渗处理,不会有废水渗漏从而污染项目区土壤,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小项目对土壤的污染,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 源头控制:严格控制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量,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生产废水等关键污染源,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废气处理措施和废水处理措施要求处理,确保废气和废水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② 过程防控措施: A.加强厂区占地单位内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B.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要求各单元等效黏土层≥6.0m、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防渗要求: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C.设备应选择先进合格的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D.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2.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面积28180m2,为设施农用地,本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类型主要是农业生态系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 本项目无较大土方开挖及地表扰动,项目厂界四周为农田生态系统,没有大型野生动物活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会对动物有惊吓和干扰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功能的影响较小,通过植树种草,场区绿化美化,可改善一定的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会彻底清除区域内的原有植被,破坏土地结构,造成地表裸露,土体结构松散,土体外应力与土体抗侵蚀力之间的自然相对平衡被打破,在水和重力等外应力的作用下,会产生部分水土流失,但流失较小。项目区将实施全部硬化工程,将会减少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利用农业秸秆和畜禽粪便进行有机肥生产,能减少周边农田化肥用量,改善土壤肥力。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恶臭、粉尘废气和机械噪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4.2.8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调查 (1) 建设项目风险物质调查 调查建设项目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等基础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本项目生产中使用到的各种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以及排放的“三废”污染物中机油和废机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中表B.1中的危险物质。 表4.2-17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最大储存量q/t临界量Q/t比值Q1机油0.*.*废机油0.*.*合计0.*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环境风险潜势为I。 表4.2-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2)风险物质特性 表4.2-19 废机油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一览表 标识中文名:机油英文名:lubricating oil ;Lube oil理化性质外观及形态: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熔点(℃):/闪点(℃):76溶解性:不溶于水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类别:可燃有害燃烧产物:CO、CO2爆炸极限(体积分数%):/稳定性:稳定引燃温度(℃):248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急性毒性最高允许浓度:LD50(mg/kg,大鼠经口)无资料,LC50(mg/kg)无资料。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如、食入,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有资料报道,接触石油润滑油类的工人,有致癌的病例报告。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防护措施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储运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2、环境影响途径及环境危害后果 本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的一些突发性事故会导致环境风险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甚至恶性循环化以及其他的环境毒性效应。该项目危险物质及环境危害途径有: (1)机油、废机油等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3)项目发生火灾伴生环境事件。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并修建项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并在危废暂存间设置环形导流沟和收集池,用于收集泄漏的液体物料;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进出口设置围堰,防止液体物料泄漏流出外环境;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巡查。 (2)在废气处理设备的选用上选择性能较好、安全性高的设备;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装置、抽风机等设备进行检验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3)强化原辅料运输和生产设备的密闭性和操作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要求做到工艺安全化,在运输车辆、产品设计、施工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达到建筑物、工艺、设备、设备部件等结构布置安全、机械产品安全、电能安全,所有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池及其管线,按工艺要求作防静电接地,从本质上根除潜在的危险。 (4)改进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和自动化程度;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泄露报警系统,加强巡检,定期专人进行运输车辆、设备、管道及阀门配件的密封性等安全检查。建筑设计中,根据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的结构型式,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等。生产、环保装置设置室内消火栓和配置干粉灭火器,各构筑物按规范配置移动消防器材。 (5)加强职工的岗位操作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原辅材料运输过程及生产过程,杜绝直接用手或皮肤等身体直接接触物料的现象,对车间工人配备手套和口罩等必须的劳保用品,在不影响操作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减少对设备、管道及其阀门的开启,尽量避免影响其密封性和造成泄露事故。 4、应急预案 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应成立以厂长为总指挥,副厂长为副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组。 制定应急预案原则如下: ①确定救援组织、队*和联络方式。 ②制定事故类型、队*和联络方式。 ③配备必要的救灾器具及防护用品。 ④岗位培训和演可接受。 4.3环境管理与监测 4.3.1环境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政策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 (略) (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针对该公司生产管理实际,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结合“设备运行控制程序”严格管理,做到文明生产,把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在此基础上,还要办好两件事: (1)切实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2)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相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厂区严禁乱扔垃圾,教育职工自觉做到文明生产。 4.3.2环境监测 (1)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2)废水污染源监测 项目营运期废水不外排,因此无废水总排口。 (3)噪声监测 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次昼间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同时为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应向相关固废管理部门申报,按照要求安排处置,必要时取样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专职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生产期厂内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等详见下表。 表4.3-1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位置执行标准实施单位废气DA001颗粒物1次/半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DA002H2S、NH3、臭气浓度1次/半年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DA003颗粒物1次/半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2S、NH3、臭气浓度1次/半年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噪声厂界四周Leq(A)1次/季度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各种资料手续是否完整。 ②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项目分期建设,则“三同时”验收也相应的分期进行。 ③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④现场监测:包括对废气、废水、噪声等处理情况的测试,进而分析各种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通过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与相应的标准的对比,判断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通过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和烟气流量测算出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析判断其是否满足总是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验证;厂界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的监测等。各监测布点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监测因子应覆盖项目所有污染因子。 ⑤环境管理的检查:包括对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固体废物(废液)的处置情况是否有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和应急计划、各排污口是否规范化等其他非测试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⑥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的验证,大气保护距离的落实等。 ⑦现场检查:检查各种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到位,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满足正常运转条等。是否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⑧是否有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和应急计划。 ⑨竣工验收结论与建议。 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如下。 表4.4-1“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标准备注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40m3化粪池不外排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废水COD、BOD5、SS、氨氮20m3渗滤液收集池不外排废气秸秆破碎粉尘颗粒物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颗粒物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废气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噪声生产设备LAeq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箱环卫机构清运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4.5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 根据国办发[2016]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具体见下表。 表4.5-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46肥料制造 262氮肥制造 2621, 磷肥制造 2622, 复混肥料制造 2624,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钾肥制造 2623,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5, 其他肥料制造 262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氮肥制造 262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 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中“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5”,属于排污许可中“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秸秆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恶臭 | NH3、H2S、臭气浓度 | 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 | 颗粒物 | 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 | 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40m3化粪池 | 不外排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氨氮 | 20m3渗滤液收集池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LAeq | 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塑料膜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 |||
生态保护措施 | 通过植树种草,场区绿化美化,可改善一定的生态环境。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采取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对环境风险进行防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建成后应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2)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实施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4)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连续达标排放; 5)建立企业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对环保设备实施定期检修。 |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在运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当地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 | 0 | 0 | 2.905 | 0 | 2.905 | +2.905 |
NH3 | 0 | 0 | 0 | 0.064 | 0 | 0.064 | +0.064 | |
H2S | 0 | 0 | 0 | 0.0063 | 0 | 0.0063 | +0.0063 | |
废水 | 水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COD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7.5 | 0 | 7.5 | 7.5 |
除尘器收集粉尘 | 0 | 0 | 0 | 49.451 | 0 | 49.451 | +49.451 | |
废塑料薄膜 | 0 | 0 | 0 | 12 | 0 | 12 | +12 |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0 | 0 | 0 | 0.04 | 0 | 0.04 | +0.04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 | 巧家县农业农村局 | 云南 (略) | 2023年5月16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农业农村局
编制日期:2023年03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巧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10-*-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 | ||
地理坐标 | (103 度22 分15.362 秒,26 度52 分15.713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45、肥料制造262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巧发改复[2022]91号 |
总投资(万元) | 6440.98 | 环保投资(万元) | 137.8 |
环保投资占比(%) | 2.14%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818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一、农林业“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53、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垫料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此外,此项目取得了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立项批复。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2018〕32号),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九大高原湖泊的一级保护区、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和相关区域、重要湿地、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原始林、国家一级公益林、部分国家二 (略) 级公益林、部分天然林、相对集中连片的草地、河湖自然岸线和海拔3800m树线以上区域,以及科学评估结果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极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 (略) 生态红线范围内。根据调查,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重要生态影响功能区域,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生态红线保护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建设位于农村地区,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能够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拟建区域水、电、土地等资源还未到达上线。本项目水、电由区域供水管网和供电管网提供,满足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的一定的电源、水源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项目生产原料为畜禽粪便和农田秸秆,不使用新的自然资源。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意见,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5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文件,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对照《 (略) 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如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 项目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版)》,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且已取得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管控准入清单》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1.3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1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 (略) 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类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项目,且建设地点没有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设废水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捕捞工作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2、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2 项目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 (略) 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类项目符合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新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略) 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水源、水体应当严加保护,禁止污染水源、水体,禁止擅自围、填、堵塞水面和围湖造田等;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符合5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6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项目、交通类项目、能源类项目、水利类项目、 (略) 投资主管 (略) 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外,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和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项目不涉及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 (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除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规定的第四类“其他排口”外。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以及从事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9禁止在金沙江、赤水河、乌江和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不涉及生产线捕捞活动符合10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详见附件1)岸线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 (略) 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3公里、长江(金沙江)一级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行业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的建设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 (略)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加强搬迁入园、关闭退出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烯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综上,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相符。 3、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的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3-3 本项目与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四)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本项目属于有机肥料制造,项目已经取得投资备案证,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使用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八)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本项目运营期均配套建设有污染物治理设施,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十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3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十六)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本项目涉及地表水为老店河,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项目选址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符合(十八)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二十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本项目运营期配套建设有污染物治理设施,能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二十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5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二十九)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本项目选址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运营期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三十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注:本项目未涉及意见中的相关举措未列明。综上分析可得: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的相关要求相符。 1.4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多为山地,西南侧为农田,西北侧为乡村公路,项目周边50m无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不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与当地实际情况协调。项目区地形规则,地势平坦,厂内外交通较为便利,能够满足原辅材料供应;区域内水、电等基础设施可满足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办公和生活需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营运时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对场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周边外环境关系简单,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28180m2(约42.27亩),总建筑面积17554m2;其中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堆肥车间(陈化车间)、多功能生产厂房、成品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3872m2、4224m2、3872m2、3168m2;配套建设办公、食堂等辅助用房,购置混料机、翻堆机、粉碎机、筛分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表2.1-1所示。 表2.1-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建筑面积3872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堆放及粉碎,内设1台粉碎机,年粉碎秸秆5万吨新建堆肥车间(陈化车间)建筑面积4224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畜禽粪便堆放、混合、发酵等,内设铲车、混料机、翻堆机等设备,年处理畜禽粪便15万吨新建多功能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872m2,配备筛分机、造粒机和包装机等用于有机肥生产,年产有机肥10万吨新建辅助工程业务管理用房1栋,3层,建筑面积1600m2新建食堂1栋,2层,建筑面积200m2新建储运工程原料仓库位于堆肥车间,车间内密闭。储存物料主要包括畜禽粪便和多功能菌种等原料新建秸秆仓库位于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新建成品仓库1栋,1层,建筑面积3168m2新建公用工程给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 (略) 政供水管网供水。新建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排入周边水体。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供 (略) 政电网供电。项目设置变配电室,变配电室以放射式向动力配电箱供电,动力配电箱以放射式和枝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向各类用电器供电。新建供热有机肥烘干采用电加热新建环保工程废气秸秆破碎粉尘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新建恶臭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新建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新建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新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生产废水主要为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新建固体废物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办公区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除尘粉尘等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5m2)后回用生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10m2)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新建噪声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新建依托工程无注:原料畜禽粪便来厂后均堆放在堆肥车间,严禁室外堆放。 2.2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下表: 表2.2-1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台/辆)备注1装载机8t22上料斗4m343混料机50t/h14翻堆机-25造粒机50t/h16料仓4m347筛分机50t/h28粉碎机50t/h39自动包装机800-1000袋/h110皮带输送机14m*1.2m111原料收集车20t22.3产品方案 本项目运营后将达到年产10万吨有机肥的生产能力。 表2.3-1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名称年产量包装规格1有机肥10万吨袋装,50kg/袋有机肥执行《生物有机肥》(NY884-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中的相关标准,具体见表2.3-2。 表2.3-2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亿/g≥0.20有机质(以干基计),%≥40水分,%≤30.0pH值5.5~8.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详见下表: 表2.4-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产品名称类别材料名称状态单位年消耗量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周期有机肥原料畜禽粪便(含水率70%)固态t*堆肥间,半个月秸秆(含水率30%)固态t*秸秆仓库,1个月多功能菌种固态t152.5仓库,2个月辅料微生物除臭剂固态t0.450.08仓库,2个月包装袋固态万个20050仓库,3个月塑料膜固态t123仓库,3个月能源/水/ (略) 政供水//电/kw·h168. (略) 政供电/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 畜禽粪便:为周边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猪粪、鸡粪、牛粪等畜禽粪便,含水率一般为70%左右,由养殖场密闭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堆放。堆放和发酵过程中可能产生渗滤液,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20m3)暂存,用于项目混料过程和堆肥洒水,不外排。 秸秆:农作物秸秆由附近农户打捆后运至厂区秸秆堆放区内,根据项目生产秸秆粒径要求,秸秆破捆后经破碎机破碎至生产粒径要求粒径≤50px,破碎后的秸秆经输送带送至发酵区进行混料。 菌种:主要成分:本产品内含有产生蛋白酶、纤维酶能力高的中、高温好氧发酵有益菌剂,以有机物料如豆粕、麸皮等为主要载体,有机复配而成。主要功能: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有机固体废弃物发酵过程中,本品能使发酵物快速升温至60℃以上,高效杀灭有害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和杂草种子,消除恶臭;并分解发酵物中氮、磷、钾等大分子营养,转化成为利于作物吸收的小分子速效养分,并形成大量的腐殖质和微量元素;从而起到降低土壤容重、促进形成土壤团粒结构、调节土壤pH值、培肥地力、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遏制土传病害、提高作物产量、提升作物品质等功效。使用量:每1000公斤发酵物添加100克发酵剂(万分之一使用量)。适用范围:鸡、猪、牛、羊等畜禽粪便、作物秸秆、有机固体废弃物(稻草、松壳、花生壳、稻糠、锯木、树叶、蘑菇下脚料、药渣、糖泥、酒糟、甘蔗渣、味精渣、糠醛渣、城市生活垃圾等)腐熟生产有机肥。项目菌种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4-2所示。 表2.4-2生物菌种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指标有效活菌数(cfu)/[×108/g(ml)]≥50.0纤维素酶活[u/g(ml)]≥30.0蛋白酶活[u/g(ml)]≥15.0淀粉酶活[u/g(ml)]≥10.0杂菌率(%)≥5.0水分(%)≥20.0pH值5.5-7.5粒度直径(mm)≤2.0有效期/月242.5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要求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施工期为12个月,拟于202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 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约为50人,在厂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2.7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总用地面积42.27亩,共分为三个区域建设,项目主要功能区涵盖有机肥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生产预留区等。各区通过道路及绿化等隔离。办公生活区布置于厂区上风向,原料区布置于厂区下风向,避免生产区恶臭进入办公区内,原料堆放区、堆肥发酵区及除臭设备区周边采用绿化、苗木等进行隔离,防止恶臭外泄,影响办公生活区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 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保证了维修和物料畅通运输,大大促进了项目的生产效率;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考虑生产工艺的同时也兼顾分散布置,闹静结合,最大化的减少设备运行噪声。 综上所述,项目总平面布置总体可行,厂区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所示。 2.8物料平衡分析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工程核算,项目生产原辅料用量为畜禽粪便*t/a、秸秆50000t/a、多功能菌种15t/a;生产有机肥约*t、物料中水分蒸发90000t、粉尘(排放部分)2.905、NH30.495、H2S0.048、堆肥发酵过程中有机物分解10011.552等。物料平衡表见表2.8-1所示。 表2.8-1物料平衡一览表 总投入(t/a)总产出(t/a)物料名称数量物料名称数量畜禽粪便(含水率70%)*有机肥(含水率30%)*秸秆(含水率30%)50000水分蒸发90000菌种15粉尘2.905NH30.495H2S0.048//有机物分解10011.552合计*合计*2.9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440.98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137.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4%。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2.9-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阶段类别污染源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万元)备注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防治洒水、覆盖、围挡2废水施工废水收处废水尽量回用,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0.3噪声施工噪声防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0固废施工固废收处建筑垃圾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0.4生态水土流失防治合理堆放土石方、设置截排水沟、设置临时拦挡措施2.5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40m3化粪池5.0生产废水20m3渗滤液收集池3.0废气秸秆破碎粉尘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12恶臭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25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14无组织废气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50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1.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箱0.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2.5噪声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20合计137.8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2.10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10.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10-1。 图2.10-1 施工期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主要为: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固体废物、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场地平整:包括障碍物清除、场地清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挖填土方、合理进行土方平衡调配等。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地基开挖:地基开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面状大开挖主要采用大型挖土机械开挖,主要建筑基坑施工采用反铲掘机挖土,从外往内掏挖进去,用自卸汽车连续运送土石方至场区对低洼区域进行回填。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基础工程:采用工程措施,改变或改善基础的天然条件,使之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废水、建筑垃圾。 主体工程: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建筑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废水、建筑垃圾。 设备安装:在工程施工中,设备安装工序主要为办公桌椅、洁具、灯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将设备安装就位连接成有机整体的工作。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建筑垃圾。 2.10.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见图2.10-2。 图2.10-2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秸秆粉碎 项目使用原料中农作物秸秆由附近农户打捆后运至厂区秸秆堆放区内,根据项目生产秸秆粒径要求,秸秆破捆后经破碎机破碎至生产粒径要求粒径≤50px,破碎后的秸秆经输送带送至发酵区进行混料。该工序产生破碎粉尘和设备噪声。 (2)畜禽粪便堆放 项目收集养殖场的畜禽粪便等储存于堆肥车间南部的原料储存区。此过程主要产生渗滤液和恶臭。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20m3)暂存,用于项目混料过程和堆肥洒水,不外排。恶臭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混料 建设单位使用的畜禽粪便由专用密 (略) 合作养殖户定时回收的畜禽粪便运输至厂区堆肥车间与粉碎后的秸秆进行混料。混料是将粉碎后秸秆(秸秆要求的粒径≤50px,含水量30%左右)和含水率70%左右的畜禽粪便原料,按照1:3比例进行混合,再配合菌种等辅料,由铲车、混料机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物料含水率为60%左右,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和设备运行噪声。 (4)发酵 混合后的物料由铲车均匀铺入发酵槽内,发酵槽内设有翻堆机,依据需要适时开启翻堆机对物料进行翻动,当翻堆机在其中一段发酵物料工作完成后,再通过水平移动车将翻堆机移至另一堆物料进行工作,发酵物料在槽内有规律、等距离的渐进式后移。发酵完成后,从发酵槽尾端将发酵好的物料运走,经发酵槽前端腾出的空间补充新的物料,从而形成了一种连续的发酵过程。发酵物料在池内堆积厚度约为3250px,发酵周期20~30天,堆肥温度为55~70℃,冬季物料上覆塑料薄膜保温,其它季节敞口堆放。槽式好氧发酵需要建造发酵池,并在发酵池底部建立通风管道,发酵池的建立不仅能使堆肥车间非常整洁,还能使物料的温度不易流失。在发酵池上使用槽式翻堆机对物料进行翻抛时把物料打碎让物料变得松散,并促使物料与空气充分接触好氧易于物料快速升温,该机通过换槽车可实现一机多槽使用从而缩短发酵周期。 有机堆肥的发酵过程简单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发热阶段:堆肥制作初期,堆肥中的微生物以中温、好气性的种类为主,最常见的是无芽孢细菌、芽孢细菌和霉菌。它们启动堆肥的发酵过程,在好气性条件下旺盛分解易分解有机物质(如简单糖类、淀粉、蛋白质等),产生大量的热,不断提高堆肥温度,从20℃左右上升至40℃,称为发热阶段,或中温阶段。 2)高温阶段:随着温度的提高,好热性的微生物逐渐取代中温性的种类而起主导作用,温度持续上升,一般在几天之内即达50℃以上,进入高温阶段。在高温阶段,好热放线菌和好热真菌成为主要种类。它们对堆肥中复杂的有机物质(如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物质等)进行强烈分解,热量积累,堆肥温度上升至60-70℃,甚至可高达80℃。随即大多数好热性微生物也大量死亡或进入休眠状态(10d 以上),这对加快堆肥的腐熟有很重要的作用。 3)降温阶段:当高温阶段持续一定时间后,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物质大部分已被分解,剩下很难分解的复杂成分(如木质素)和新形成的腐殖质,微生物的活动减弱,温度逐渐下降。当温度下降到40℃以下时,中温性微生物又成为优势种类。如果降温阶段来的早,表明堆制条件不够理想,植物性物质分解不充分。这时可以翻堆,将堆积材料拌匀,使之产生第二次发热、升温,以促进堆肥的腐熟。 4)腐熟(也叫后熟或陈化)阶段:堆肥腐熟后,体积缩小,堆温下降至稍高于气温,这时应将堆肥压紧,造成厌气状态,使有机质矿化作用减弱,以利于保肥。 腐熟主要是分解纤维素、半纤维素和前期尚未腐熟的有机物质。使发酵中尚未完全分解的易分解的、较难分解的有机物质继续分解,并将其逐渐转化为比较稳定和腐熟的有机肥。 当温度稳定为30℃、水分含量达30%左右,此时有机肥堆肥发酵完成。堆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5)破碎、筛分 发酵后的物料含有块状体,为了便于后续加工,将发酵后的物料运至多功能生产厂房的物料粉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物料,经密闭皮带机输入筛分机进行一次筛分,物料粒径在1.5mm以下的物料进行后续加工,1.5mm以上的物料返回至破碎机重新破碎达到合格粒径。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6)造粒、烘干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造粒,采用挤压造粒机,在均匀喂料时同时将物料进行搅拌,在生产中根据物料干湿度调节进料量,使主机不至于卡死或做无用功。对造粒后的颗粒状有机肥料进行二次筛分,筛网孔径一般在5mm,不符合要求的颗粒状有机肥料返回重新造粒,符合要求的颗粒状有机肥进入下一步工序。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造粒机配套电烘干设施,能源采用清洁电能。 (7)成品包装入库 将有机肥经包装机计量包装成成品,堆放在成品仓库内待售。 2.10.3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分析详见下表: 表2.10-1主要污染物分析一览表 污染类型污染源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因子废水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粪便储存和堆肥发酵生产废水COD、BOD5、SS、氨氮废气破碎、筛分、造粒粉尘颗粒物粪便储存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堆肥发酵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噪声生产设备机械噪声LAeq固废职工生活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气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堆肥保温废塑料薄膜设备维修保养危险废物矿物油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未开始建设,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大气环境 3.1.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H2S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标准限值见表3.1-1。 表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节选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单位备注SO2年平均6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NH31小时平均200μ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H2S1小时平均103.1.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开发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 http://**”中达标区判定查询结果: 昭通2020年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及修改单标准限值。 根据《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2020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实际监测天数366天,有效天数为341天,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结果表明:优69天,占比例20.2%;良226天,占比例66.3%。本年度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6天,占13.5%。其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2。 采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站点地点:巧家县监测站 监测点编号:* 表3.1-2 《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 监测时间SO2(ug/m3)NO2(ug/m3)CO(mg/m3)O3(ug/m3)PM10(ug/m3)PM2.5(ug/m3)2020-*.*-*.*-*.*-*.*-*.*-*.*-*.*-*.*-*.*-*.*-*.*-*.*样本数*最小值3110.*最大值22461.*平均值10270.*标准限值*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上表可知,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 NH3、H2S和臭气浓度,不属于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故不开展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3.2地表水环境 3.2.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项目周边多为季节性溪沟,距项目最近的有功能区划的地表水体主要为项目区西北侧4.4km处的老店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9年),老店河巧家保留区起点为老店镇尹武村徐家棚子,终点为入牛栏江口,全长35km,2030年水质目标为Ⅲ类。老店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2-1。 表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节选单位:除pH外mg/L 序号项目Ⅲ类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53化学需氧量(COD)≤2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5氨氮(NH3-N)≤16总磷(以P计)≤0.2(湖、库0.05)7总氮≤18挥发酚≤0.0059石油类≤0.05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11硫酸盐25012氯化物25013硝酸盐1014氟化物115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故不开展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3.3声环境 3.3.1声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标准 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2014)的划分方法,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3-1。 表3.3-1 声环境质量标准节选单位:dB(A) 类别等效声级昼间夜间2类60503.3.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声环境现状监测。 3.4生态环境 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项目区人为活动比较频繁,野生动物较少,偶尔可见燕子、山雀等鸟类,动物多为老鼠、昆虫及爬行类动物。项目区植被类型单一,覆盖度一般,天然植被为杂草,有少量的绿化植物,周边以人工植被类型为主,地表植被类型种类均为区域常见类型。项目建设区内无国 (略) 级保护植物物种,以及地方狭域植物种类分布,也无古树名木。 3.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3.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而且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建设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查询,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是周边居民点。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3。 表3.7-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保护级别(执行标准)经度纬度大气环境店子上散户103.*.*居民4户,20人二类北面302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老店河103.*.*地表水水质III类西北面44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地下水水质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 (略) 巧家县老店镇阿泥卡村三角峰,据调查,因项目建设而新增的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降低现有的生态环境功能土壤环境项目区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进行保护;项目周边农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进行保护。不降低现有的土壤环境功能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8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1、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及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臭气浓度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见表3.8-1。 表3.8-1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 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标准排放浓度(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2S/154.9厂界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H3/150.331.5恶臭浓度/15/70《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2、废水排放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洁污水。故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3、噪声 (1)施工期 项目施工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3.8-2。 表3.8-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8-3。 表3.8-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标准项目厂界6050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总量 控制 指标 | 3.9总量控制指标 1、总量控制原则 目前,我国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①大气环境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②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各地根据各自的环境状况,增加本地区严格控制的污染物纳入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2、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运行期不排放NOX和VOCs,因此不设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因此不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PM10、NOx、CO及CHx等。 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做到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尽可能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扬尘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在运输出场时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进行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未污染道路。 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来减少粉尘的扩散。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了专用洒水车辆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非雨天每日洒水2次。 ④粉状物料进行了遮盖,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撒。 ⑤室外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免了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有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避开在居民区的上风向,大风天气时加盖有蓬布或洒水。 ⑦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了施工场地的环境。 ⑧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未超载超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工具清洗废水等,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既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对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施工期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2)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3)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 (5)减少人为噪声,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如若发生噪声扰民事件,建设单位应及时处理,协调解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站指点的地点暂存。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或绿化覆土,不外排。 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1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产生的恶臭,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1、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 项目原料秸秆由农户打捆运输至厂区原料库内暂存,经破碎机破碎至粒径小于等于50px后输送至发酵区与畜禽粪便混料发酵,秸秆破碎产生一定的粉尘,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农业废弃物混配工序中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0.37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秸秆破碎量为5万t,则粉尘产生量为18.5t/a,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封闭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简(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4m)排放。 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第三篇设备设计篇中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上部伞形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计算集气罩所需风量,公式如下: Q=1.4pHvs 式中:Q——排气量,m3/s; p——集气罩周长,m; H——集气罩距污染源距离,m; vs——风速,一般取0.25-2.5m/s。 本项目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至污染源的距离取值0.8m;风速取值0.3m/s,集气罩尺寸均为1.2m×0.8m。则单个集气罩所需风量为4838.4m3/h,设计1个集气罩,本项目设计风量为5000m3/h。 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算,风量5000m3/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67t/a,年工作时间1200h,排放速率为0.139kg/h, 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未捕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排放,设置喷淋装置,对粉尘的处理效率为70%,其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555t/a,排放速率为0.463kg/h。 2、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产生的恶臭 本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堆肥车间内畜禽粪便堆放及发酵过程,主要恶臭因子为 NH3、H2S。参照中 (略) 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恶臭污染物扩散规律及其防护距离研究》,并类比粪便好氧发酵堆肥过程中恶臭体产生情况,每1000t粪便NH3产生量为2.8~3.3kg,H2S产生量为0.26-0.32kg,考虑最不利情况,本项目取值每1000t粪便NH3产生量为3.3kg、H2S产生量为0.32kg。本项目年处理畜禽粪便15万t,则本项目NH3产生量为0.495t/a,H2S 产生量为 0.048t/a。 堆肥车间内(建筑面积4224m2、高7m),按换风次数1次/h,车间废气收集集中除臭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且堆肥车间人员进出口设置软帘,尽量做到全封闭空间,可有效保障作业区的封闭性能,控制作业区无组织逸散废气。本项目堆肥车间有效体积为29568m3,则所需风量为29568m3/h,本项目设计风量为30000m3/h,经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进行集中除臭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内径0.7m)排放。去除效率可达88%以上,处理后NH3有组织排放量为0.059t/a,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0.267mg/m3;H2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58t/a,排放速率为0.0008kg/h,则排放浓度为0.027mg/m3。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 由于项目堆肥车间设计最大漏风系数为1%,因此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年运营时间为300天,原料发酵时间按24小时计算,NH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t/a,排放速率为0.00069kg/h;H2S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5t/a,排放速率为0.00007kg/h。 项目堆肥车间为封闭车间,为治理堆肥车间所产生的恶臭,在车间内安装引风机将恶臭引入除臭设备,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生物除臭塔采用生物喷淋工艺。本项目引风机收集效率以99%计,除臭效率以88%计,经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恶臭以无组织排放方式扩散到大气中,厂区和车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植高大植物,减少恶臭对外的影响。 3、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混配造粒工序中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0.37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有机肥产量为10万t,则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为37t/a。 项目有机肥破碎、筛分及造粒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内径0.5m)排放。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第三篇设备设计篇中第十七章净化系统的设计-上部伞形罩排气量计算公式计算集气罩所需风量,风量约10000m3/h计,年工作时间2400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算,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333t/a,排放速率为0.139kg/h, 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未捕集到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排放,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对粉尘的处理效率按50%计,其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85t/a,排放速率为0.77kg/h。 4、废气达标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粉尘、氨气、硫化氢,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布袋除尘器和生物除臭塔为可行技术。 项目原料车间内秸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4m)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39kg/h,排放浓度为2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堆肥车间进行封闭处理,堆肥车间的恶臭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内径0.7m)排放,处理后NH3排放速率为0.008kg/h,排放浓度0.267mg/m3;H2S排放速率为0.0008kg/h, 则排放浓度为0.027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NH3≤4.9kg/h,H2S≤0.33kg/h)。 有机肥破碎、筛分和造粒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15m 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内径0.5m)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39kg/h,排放浓度为1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项目无组织面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5m,根据估算模型计算可知,项目区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1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项目区厂界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分别为0.*mg/m3、0.*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NH3≤1.5mg/m3,H2S≤0.06mg/m3)。 5、非正常工况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主要考虑: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生物除臭装置失效导致净化效率降低,具体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2-1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排气筒编号非正常工况原因污染物产生状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状况单次持续时间年发生频次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DA001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颗粒物13.92780布袋除尘器506.*h2次DA002生物除臭装置失效NH30.0672.233生物除臭00.0672.233H2S0.00670.2230.00670.223DA003布袋破损或风机故障颗粒物13.91390布袋除尘器506.95695根据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的各污染物均出现排放超标现象。建设单位应该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避免出现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 6、运营期大气影响分析 (1)污染源参数 本项目污染源计算清单如下: 表4.2-2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流速(m/s)H2SNH3PM10DA*.*.*.0015.000.4025.0011.06--0.1390DA*.*.*.0015.000.7025.0021.670.00080.0080-DA*.*.*.0015.000.5025.0014.15--0.1390表4.2-3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H2SNH3TSP无组织面源103.*.*.00350.0080.507.000.*.*.2330(2)模型参数 估算模型所用参数见表。 表4.2-4 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3最低环境温度-17.0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3)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4.2-5~8和图4.2-1。 表4.2-5 排气筒DA001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1PM10浓度(μg/m3)PM10占标率(%)50.07.06021.*.08.53171.*.06.11591.*.05.40091.*.04.32150.*.04.56331.*.04.20160.*.03.80250.*.03.42620.*.03.09020.*.02.79630.*.02.31930.*.01.95770.*.01.67900.*.01.45980.*.01.28430.*.00.97170.2159下风向最大浓度8.90151.9781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6 排气筒DA002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2NH3浓度(μg/m3)NH3占标率(%)H2S浓度(μg/m3)H2S占标率(%)50.00.40630.20320.04060.*.00.49100.24550.04910.*.00.35200.17600.03520.*.00.31080.15540.03110.*.00.24870.12440.02490.*.00.26260.13130.02630.*.00.24180.12090.02420.*.00.21880.10940.02190.*.00.19720.09860.01970.*.00.17780.08890.01780.*.00.16090.08050.01610.*.00.13350.06670.01330.*.00.11270.05630.01130.*.00.09660.04830.00970.*.00.08400.04200.00840.*.00.07390.03700.00740.*.00.05590.02800.00560.0559下风向最大浓度0.51230.25610.05120.5123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7 排气筒DA003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DA003PM10浓度(μg/m3)PM10占标率(%)50.07.06021.*.08.53171.*.06.11591.*.05.40091.*.04.32150.*.04.56331.*.04.20160.*.03.80250.*.03.42620.*.03.09020.*.02.79630.*.02.31930.*.01.95770.*.01.67900.*.01.45980.*.01.28430.*.00.97170.2159下风向最大浓度8.90151.9781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85.085.0D10%最远距离//表4.2-8 无组织面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无组织面源NH3浓度(μg/m3)NH3占标率(%)H2S浓度(μg/m3)H2S占标率(%)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50.00.08530.04260.00860.*.*.*.00.09790.04890.00990.*.*.*.00.11130.05560.01130.*.*.*.00.08190.04100.00830.*.*.*.00.05730.02870.00580.*.*.*.00.04280.02140.00430.*.47828.*.00.03360.01680.00340.*.01496.*.00.02730.01370.00280.*.83225.*.00.02280.01140.00230.*.79804.*.00.01950.00970.00200.*.81533.*.00.01690.00840.00170.*.19423.*.00.01320.00660.00130.*.59852.*.00.01070.00540.00110.*.14552.*.00.00890.00450.00090.*.97631.*.00.00760.00380.00080.*.62391.*.00.00660.00330.00070.*.81291.*.00.00490.00240.00050.00508.72000.9689下风向最大浓度0.11250.05630.01140.*.*.3449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178.0178.0178.0178.0178.0178.0D10%最远距离////450.0450.0图4.2-1 项目污染物贡献质量浓度占标折线图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无组织面源排放的TSP Pmax值为22.3449%,Cmax为201.1041μg/m3,最大落地浓度均是在最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取得的估算值,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不存在短期贡献浓度超标点,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8、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的推导公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具体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kg/h; 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mg/m3;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m; 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中查取;本项目所在地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 表4.2-9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 表4.2-10 卫生防护距离情况计算结果 序号污染源污染源类型污染物参数A参数B参数C参数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卫生防护距离(m)1无组织排放面源面源NH34000.011.850.780.*面源H2S4000.011.850.780.05950经过计算,NH3和H2S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无组织排放面源外50m,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当企业某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时,如果分别推导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在同一级别时,则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应提高一级,卫生防护距离初值不在同一级别的,以卫生防护距离终值较大者为准。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分析,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可知,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常住居民,满足报告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评价要求,今后该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9、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2-11。 表4.2-11项目废气排放基本情况及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名称地理坐标排放口基本情况类型排放标准监测要求XY高度(m)内径(m)烟气温度(℃)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DA001颗粒物103.*.*.425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气筒出口颗粒物1次/半年2DA002NH3、H2S、臭气浓度103.*.*.72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H3、H2S、臭气浓度3DA003颗粒物103.*.*.5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4/颗粒物/////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房外颗粒物5/NH3、H2S、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臭气浓度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企业应尽快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正式运营后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排污状况进行环境监测。 10、排污口设置 排污口是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进入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 ②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规定,由于项目废气排放口为15m高排气筒,应在排气筒上设置采样口(采样口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采样口内径应不小于80mm;并设置采样平台(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设1.1m高护栏,在采样口下方1.2m左右便于采样)。 排污口立标管理: ①污染物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15563.1-1995)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 ②污染物排放口环境保护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约2米,并保持清晰、完整。 排污口建档管理: ①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牌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与档案。 图4.2-2废气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 4.2.2废水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在厂区内食宿。项目所处区域为农村,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为65~90L/(人?d)。本项目用水量按80L/(人?d)计,排污系数0.8,则总用水量为4m3/d,1200m3/a,废水产生量为3.2m3/d,960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为COD:250mg/L,BOD5:200mg/L,NH3-N:30mg/L,SS:250mg/L。生活污水经4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2、生产废水 主要为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畜禽粪便含水率一般为70%左右,由养殖场密闭槽车运输至厂区内堆放。堆放和发酵过程中可能产生渗滤液,产生量约为1.5m3/d(450m3/a),渗滤液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在生产过程,生产车间硬化地面洒落有机肥,需定期清洗,地面清洗用水约4m3/次,每月清洗一次,则地面清洗用水48m3/a。产污系数以80%计,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2m3/次(38.4m3/a),收集至20m3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3、拟采取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度,厂区内新建厂房屋面雨水由雨落管排至地面雨水沟。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设置雨水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排水系统排至附近水体。 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 4、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总容积为 40m3,本项目生活废水日最大排水量为 3.2m3/d,按每7天清理一次计算,化粪池完全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池底、池壁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②生产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渗滤液收集池总容积为20m3,本项目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日最大排水量为 4.7m3/d,按每天清理两次计算,渗滤液收集池完全能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渗滤液收集池池底、池壁拟采用“防渗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5、监测要求 项目废水不外排,现场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4.2.3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粉碎机、筛分机、混料机、翻堆机、造粒机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各设备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4.2-12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防治措施及效果 序号放置地点设备名称数量噪声源强dB(A)拟采取的措施降噪效果dB(A)1原料堆放预处理车间粉碎机180-85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动力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设备,更换磨损和松动的部件,厂房隔声152堆肥车间皮带输送机170-80153混料机170-80154翻堆机270-80155多功能生产厂房粉碎机280-85156筛分机270-80157自动包装机170-80158造粒机170-80159布袋除尘器风机280-*生物除臭塔风机180-852、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厂区噪声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 ②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 ③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④应加强对厂区内部的管理,禁止进出厂区的车辆鸣笛; ⑤对于流动声源(汽车),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⑥建设单位应与管理部门协调优化物料运输路线,运输路线的选择应尽量避开居中居住区,尽量选择远离项目附近的居民区外的线路,减少运输扬尘、交通噪声等影响; ⑦运输车辆在厂区外道路应限速行驶,居民点等敏感点处严禁鸣笛,并加盖毡布等封闭式运输,防止对运输线路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1)预测内容 预测运营期厂界外1m处的噪声级dB(A)。 (2)预测模式 项目噪声预测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只计算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不考虑障碍物遮挡、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工业噪声源由室外和室内两种噪声源,应分别计算。 ①计算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Lw 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A); r1?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m; R ?房间常数,m2; Q?方向性因子,无量纲值。 ②计算所有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④将室外声级 Loct, 2 (T) 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等效声源第i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Lw oct : 式中:S — 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如果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 oct,且声源可看作是位于地面上的,则 ⑥计算某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 (r) ?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Loct(r0) ?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D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计算方法详见导则)。 ⑦各受声点的声源叠加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i--- 第i个声源声值; LA---某点噪声总叠加值; n---声源个数 (3)生产设备与厂界的距离 噪声源和位置见下表。 表4.2-13 噪声源距厂界距离一览表 设备名称源强(dB(A))数量(台)与厂界的距离(m)治理前治理后东南西北粉碎机*皮带输送机*混料机*翻堆机*粉碎机*筛分机*自动包装机*造粒机*风机1#*风机2#*风机3#*(4)预测结果及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主要产噪设备对厂界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2-14。 表4.2-14 本项目对厂界噪声的预测结果(单位:dB(A)) 设备名称源强(dB(A))噪声贡献值治理前治理后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粉碎机*.736.041.120.5皮带输送机*.726.936.116.4混料机*.726.434.916.5翻堆机*.727.337.920.3粉碎机*.729.342.927.1筛分机*.724.237.922.2自动包装机*.720.134.920.1造粒机*.720.934.920.4风机1#*.232.646.521.2风机2#*.228.444.422.8风机3#*.225.444.424.9总贡献值50.139.952.032.6评价标准(dB(A))昼间60评价结果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产生的各类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噪声不扰民。 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钾肥、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 864.2-2018)等要求,运营期需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次昼间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 表4.2-15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点位实施单位噪声厂界四周Leq(A)1次/季度,每次监测1天,昼间监测1次厂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见下图。 图4.2-3 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4.2.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料薄膜、废机油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有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7.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运营期废气分析,项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去粉尘,收集的粉尘量约为49.45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99其他废物中的“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废塑料薄膜 项目塑料薄膜使用量约为12t/a,则项目废塑料薄膜产生量约为1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99其他废物中的“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 (4)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共计 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HW08-900-214-08,应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4.2-16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主要物质属性产生工序废物类别及代码产生量处理措施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日常生活-7.5t/a收集后由环卫机构处理2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99,900-999-9949.451t/a回用于生产3废塑料薄膜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99,900-999-9912t/a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4废机油危险废物维修HW08,900-214-080.04t/a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一般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桶暂存现场生活垃圾,垃圾桶位于厂区办公区和大门等处,每天由环卫机构定时清运统一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4月30日)有关规定设置暂存场所,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等,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m2,位于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做好防渗防腐、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尽可能设置于室内;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场所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具体要求如下: a、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b、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c、为防止一般工业固废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d、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e、贮存场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 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③贮存场基础层表面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 1.5 m 以上的距离。当场区基础层表面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 1.5 m 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 II 类场运行期地下水水位维持在基础层表面 1.5 m 以下。 ④贮存场应设置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渗漏监控系统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防渗衬层渗漏监测设备、地下水监测井。 f、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 g、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国家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与归档,永久保存。 h、易产生扬尘的贮存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体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因此,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方案是可行的。 3、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①危废暂存间选址及防渗:项目厂区要配套建设一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拟在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 1 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该区防渗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等效黏土防渗层≥6m,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重点防渗后,渗透系数≤10-10cm/s。危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危废仓库需制定严格的暂存保管措施,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接收处理,转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②危废暂存间容量可行性:企业拟在多功能生产厂房东北侧设置 1 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高 3m。根据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4t/a,储存最长周期均为 1 年。其体积小于危废暂存间最大容量,能够确保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贮存。 ③企业拟将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能够保证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不会对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 ④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在厂区内运输,运输线路无敏感点,运输距离短,不会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要求: ①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危险废物应与一般固体废物严格隔离,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 ③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无法接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⑤装载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间保留 100mm以上的空间。 ⑥危废暂存桶放在塑料托盘或不锈钢托盘上,避免液体泄露后污染厂内其他区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处理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订单,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2.5地下水 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所有生产工段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区除绿化带外均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堆肥车间、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等均做防渗处理,不会有废水渗漏从而污染项目区地下水,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基本不产生影响。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要求各单元等效黏土层≥6.0m、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防渗要求: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项目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防渗处理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基本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2.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H3、H2S,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因大气沉降而污染周边土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发酵渗滤液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至渗滤液收集池暂存,作为本项目混料和堆肥发酵洒水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所有生产工段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区除绿化带外均进行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堆肥车间、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等均做防渗处理,不会有废水渗漏从而污染项目区土壤,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小项目对土壤的污染,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 源头控制:严格控制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量,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生产废水等关键污染源,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废气处理措施和废水处理措施要求处理,确保废气和废水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② 过程防控措施: A.加强厂区占地单位内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B.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采用灰土垫层(厚度 625px)+现浇防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厚度 625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环氧树脂面层(厚度 50px,渗透系数为 1.0×10-12cm/s),要求各单元等效黏土层≥6.0m、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防渗要求: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①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烯膜,厚度不小于 1.5 mm,并满足 GB/T 17643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 1.5 mm 高密度聚*烯膜的防渗性能。②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 0.75 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C.设备应选择先进合格的设备,且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D.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不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2.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面积28180m2,为设施农用地,本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类型主要是农业生态系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 本项目无较大土方开挖及地表扰动,项目厂界四周为农田生态系统,没有大型野生动物活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会对动物有惊吓和干扰影响,工程建设对生态功能的影响较小,通过植树种草,场区绿化美化,可改善一定的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会彻底清除区域内的原有植被,破坏土地结构,造成地表裸露,土体结构松散,土体外应力与土体抗侵蚀力之间的自然相对平衡被打破,在水和重力等外应力的作用下,会产生部分水土流失,但流失较小。项目区将实施全部硬化工程,将会减少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利用农业秸秆和畜禽粪便进行有机肥生产,能减少周边农田化肥用量,改善土壤肥力。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恶臭、粉尘废气和机械噪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4.2.8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调查 (1) 建设项目风险物质调查 调查建设项目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等基础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本项目生产中使用到的各种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以及排放的“三废”污染物中机油和废机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中表B.1中的危险物质。 表4.2-17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最大储存量q/t临界量Q/t比值Q1机油0.*.*废机油0.*.*合计0.*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环境风险潜势为I。 表4.2-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2)风险物质特性 表4.2-19 废机油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一览表 标识中文名:机油英文名:lubricating oil ;Lube oil理化性质外观及形态: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熔点(℃):/闪点(℃):76溶解性:不溶于水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类别:可燃有害燃烧产物:CO、CO2爆炸极限(体积分数%):/稳定性:稳定引燃温度(℃):248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急性毒性最高允许浓度:LD50(mg/kg,大鼠经口)无资料,LC50(mg/kg)无资料。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如、食入,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有资料报道,接触石油润滑油类的工人,有致癌的病例报告。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防护措施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储运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2、环境影响途径及环境危害后果 本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的一些突发性事故会导致环境风险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甚至恶性循环化以及其他的环境毒性效应。该项目危险物质及环境危害途径有: (1)机油、废机油等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3)项目发生火灾伴生环境事件。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并修建项目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并在危废暂存间设置环形导流沟和收集池,用于收集泄漏的液体物料;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进出口设置围堰,防止液体物料泄漏流出外环境;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巡查。 (2)在废气处理设备的选用上选择性能较好、安全性高的设备;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装置、抽风机等设备进行检验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3)强化原辅料运输和生产设备的密闭性和操作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要求做到工艺安全化,在运输车辆、产品设计、施工过程中,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达到建筑物、工艺、设备、设备部件等结构布置安全、机械产品安全、电能安全,所有工艺生产装置的设备、池及其管线,按工艺要求作防静电接地,从本质上根除潜在的危险。 (4)改进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和自动化程度;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泄露报警系统,加强巡检,定期专人进行运输车辆、设备、管道及阀门配件的密封性等安全检查。建筑设计中,根据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确定各建、构筑物的结构型式,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等。生产、环保装置设置室内消火栓和配置干粉灭火器,各构筑物按规范配置移动消防器材。 (5)加强职工的岗位操作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原辅材料运输过程及生产过程,杜绝直接用手或皮肤等身体直接接触物料的现象,对车间工人配备手套和口罩等必须的劳保用品,在不影响操作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减少对设备、管道及其阀门的开启,尽量避免影响其密封性和造成泄露事故。 4、应急预案 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应成立以厂长为总指挥,副厂长为副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组。 制定应急预案原则如下: ①确定救援组织、队*和联络方式。 ②制定事故类型、队*和联络方式。 ③配备必要的救灾器具及防护用品。 ④岗位培训和演可接受。 4.3环境管理与监测 4.3.1环境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政策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 (略) (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针对该公司生产管理实际,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结合“设备运行控制程序”严格管理,做到文明生产,把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在此基础上,还要办好两件事: (1)切实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2)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相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厂区严禁乱扔垃圾,教育职工自觉做到文明生产。 4.3.2环境监测 (1)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本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2)废水污染源监测 项目营运期废水不外排,因此无废水总排口。 (3)噪声监测 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每次昼间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同时为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应向相关固废管理部门申报,按照要求安排处置,必要时取样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安排专人专职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生产期厂内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等详见下表。 表4.3-1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监测位置执行标准实施单位废气DA001颗粒物1次/半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DA002H2S、NH3、臭气浓度1次/半年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DA003颗粒物1次/半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2S、NH3、臭气浓度1次/半年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噪声厂界四周Leq(A)1次/季度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自主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各种资料手续是否完整。 ②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项目分期建设,则“三同时”验收也相应的分期进行。 ③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④现场监测:包括对废气、废水、噪声等处理情况的测试,进而分析各种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通过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与相应的标准的对比,判断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通过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和烟气流量测算出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析判断其是否满足总是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验证;厂界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的监测等。各监测布点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监测因子应覆盖项目所有污染因子。 ⑤环境管理的检查:包括对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固体废物(废液)的处置情况是否有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和应急计划、各排污口是否规范化等其他非测试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⑥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的验证,大气保护距离的落实等。 ⑦现场检查:检查各种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到位,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满足正常运转条等。是否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⑧是否有完善的风险应急措施和应急计划。 ⑨竣工验收结论与建议。 项目“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如下。 表4.4-1“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验收标准备注废水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40m3化粪池不外排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产废水COD、BOD5、SS、氨氮20m3渗滤液收集池不外排废气秸秆破碎粉尘颗粒物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NH3、H2S、臭气浓度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颗粒物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废气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噪声生产设备LAeq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箱环卫机构清运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4.5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 根据国办发[2016]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具体见下表。 表4.5-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46肥料制造 262氮肥制造 2621, 磷肥制造 2622, 复混肥料制造 2624,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钾肥制造 2623,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5, 其他肥料制造 262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氮肥制造 262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其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 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中“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5”,属于排污许可中“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秸秆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封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恶臭 | NH3、H2S、臭气浓度 | 封闭车间+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塔+15m高(DA002)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破碎、筛分、造粒等粉尘 | 颗粒物 | 封闭车间+设备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DA003)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 | 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植树绿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40m3化粪池 | 不外排 |
生产废水 | COD、BOD5、SS、氨氮 | 20m3渗滤液收集池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LAeq | 减震垫基础减振、加强机械保养、隔声降噪、种植树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塑料膜外销给当地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堆肥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多功能生产厂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混凝土地面硬化。 | |||
生态保护措施 | 通过植树种草,场区绿化美化,可改善一定的生态环境。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采取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对环境风险进行防范。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项目建成后应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2)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3)实施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4)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连续达标排放; 5)建立企业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对环保设备实施定期检修。 |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好,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在运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当地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 | 0 | 0 | 2.905 | 0 | 2.905 | +2.905 |
NH3 | 0 | 0 | 0 | 0.064 | 0 | 0.064 | +0.064 | |
H2S | 0 | 0 | 0 | 0.0063 | 0 | 0.0063 | +0.0063 | |
废水 | 水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COD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0 | 0 | 0 | 7.5 | 0 | 7.5 | 7.5 |
除尘器收集粉尘 | 0 | 0 | 0 | 49.451 | 0 | 49.451 | +49.451 | |
废塑料薄膜 | 0 | 0 | 0 | 12 | 0 | 12 | +12 |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0 | 0 | 0 | 0.04 | 0 | 0.04 | +0.04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