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昭通市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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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昭通市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 (略)

2023年5月9 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制日期:2023年2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

项目代码

2207-*-04-0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略) (自治区) (略) 巧家县(区)大寨镇(街道)海口村

地理坐标

(102度56分35.036秒,27度11分26.564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食用植物油加工(C1331);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第16条“植物油加工(133*)”中的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

十一、食品制造业中第23条“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的其他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中第26条“饮料制造(152*)”中的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207-*-04-05-*

总投资(万元)

15000(林业产业链项目总投资)

环保投资(万元)

27.3

环保投资占比(%)

0.182%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015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相关计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业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属于农产品加工,采用液压压榨工艺技术生产核桃油、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花椒精油等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十九、轻工”中第28项“菜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以及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植物油”,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发展项目,属于鼓励类发展项目,其建设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且本项目依据巧家县多年经济林栽植规模,建设核桃、花椒等深加工厂,延伸林业产业链,为建设项目投资带来收益,吸纳500余人就业,解决巧家县经济林栽植户花椒、核桃无销路的后顾之忧问题。

2、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分析情况如下:

表1-1 本 (略) 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对照分析表

序号要求对照分析备注1第二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项目的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2第三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新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用地范围查询,项目位于巧家县药山自然保护区西南侧约11公里处,高程差约2500米。项目选址不 (略) 级自然保护区内,其建设符合自然保护区要求。符合3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符合4第八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 (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除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规定的第四类“其他排口”外。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以及从事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工程。项目选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不涉及重要湖泊管控,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且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其建设符合相关条例。符合5第九条、禁止在金沙江、赤水河、乌江和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且项目不开展捕捞等活动,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符合6第十条、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岸线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 (略) 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本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符合7第十二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石化、建材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8第十四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烯等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液体乳制品、调味品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为鼓励类生产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及淘汰项目,其建设符合产业生产政策。符合

综上,项目选址不涉及重点干支流、重要湖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合规园区等禁止开发区,符合重点管控区要求。项目为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业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选址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禁止行为核对,不属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里面禁止建设内容,不违反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要求,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不冲突。

二、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2018〕3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5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中的相关内容,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预判情况分析一览表

内容管控要求对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 (略)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划为一般生态空间。本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也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不涉及基本农田及公益林。经与巧家县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数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数据叠加分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件4、附图6)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重点流域、出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到2035年,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浓度限值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项目不设废水外排口,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水外排至外环境,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略) 优良率和控 (略) 级下达目标。到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县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自动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巧家县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机研磨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锅炉废气,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项目厂区场地硬化,粉碎及研磨机均为封闭式,设备所在车间密闭;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为花椒异味,产生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设置食堂油烟净化器,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综上,项目废气均得到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局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期间将对厂区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项目生产运营期不涉及高毒、重金属等污染因子,土壤环境污染风险较低;隔油池、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均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可避免废水下渗污染土壤。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土壤质量降低。符合资源利用上线严 (略) (略) 对于水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项目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项目 (略) 政管网接入, (略) 政电网接入。生产过程中用水、用电量不大,不会超出区域的供水、供电负荷。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型、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 (略) 共划分97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 类。巧家县共划分9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和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管控单元5个(包含矿产资源、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城镇生活两个、巧家县工业聚集区),一般管控单元1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在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为核桃、花椒深加工项目,运营期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因此,项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一般管控单元区。符合(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管控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略) 总体管控要求。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经查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规定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运营期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略) 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严格环境准入,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和排放标准,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选址、布局不合理,对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有色金属新增污染项目一律要科学论证、审慎审批。3.推动工业“散乱污”污染源整治长效化,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防止死灰复燃。严格控制高排放项目建设,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4.加强金沙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依法禁止在金沙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金沙江岸线延伸至*域2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退出。5.针对赤水河流域:(1)加强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依法对赤水河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进行管控,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2)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禁止赤水源镇银厂村、铁厂村38平方公里范围进驻工业企业,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赤水河干流、主要支流沿岸的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居住区,应当加强厕所改造;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4)禁止在赤水河流域安排重污染企业和项目;禁止在赤水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和珍稀特有鱼类洄游的主要支流进行小水电开发。(5)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并按规定审批的改建除外。(6)赤水河流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赤水河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赤水河流域其他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在赤水河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7)赤水河流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8)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赤水河流域干支流沿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区域生态宜居移民搬迁,积极落实安置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为核桃、花椒深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赤水河流域水体,附近地表水体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支流,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满足产业准入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能废物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符合

综上所述,从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三、与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节选)

规划内容对照分析备注第三章坚持创新引领,强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滇东北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补齐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治理与矿山修复、国土山川绿化和人居环境改善等突出短板,以金沙江干热河谷、乌蒙山等自然保护地、赤水河流域等典型区域为示范,打造生态保护修复亮点, (略) (略) 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本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林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不会对土壤及生态环境造成威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符合第四章 深化“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指导地方制定差别化的流域性环境标准和管控要求。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流域产业布局调整升级。符合第六章 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 (略) 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全面加强绿化用地、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扬尘治理。符合第七章 推进系统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符合第八章 统筹生态保护与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符合

2、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结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元素更加丰富,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控碳能力不断增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流域自然生态保护取得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表1-4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节选)

规定内容对照分析备注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①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不外排。②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项目区最近的地表水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渔业捕捞,符合相关法规。③项目建设地不属于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且项目为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林产品加工项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本次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其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符合第六十一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建设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符合

4、与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范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

表1-5 项目与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规定内容对照分析备注《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房屋建筑、建(构)筑物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一般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其中:城市主干道、繁华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略) 规划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二)工程外立面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三)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四)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材料加工区、物料堆放区等应当作相应的硬化、铺装、绿化、覆盖、密闭处理,并采取洒水、喷淋、冲洗、吸尘、及时清扫等措施;(五)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当及时清运,禁止高空抛撒,外运时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六)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砂沉淀设施,车辆出场前应当对车底、车轮和车身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场地。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新建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现场周边实地踏勘,项目建设期间均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出口设置清洗设备,对车辆的运输、装卸扬尘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大气防治工作均落实到位。符合

5、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02)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 (略)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本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属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设备、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花椒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体VOCs,生产车间密闭,并安装排气扇通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经过一系列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不会破坏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安全,项目的建设符合《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要求,其建设可行。

6、与《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符性分析

(1)选址环境

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不占用耕地,工程地质条件好,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满足生产、生活所必须的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2)厂区环境

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满足功能需求,合理用地,场内道路为混凝土路面,生产车间及办公间均为新建,呈“一”字型建设,便于生产管理,环境洁净。厂区空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7661m2,种植的植物对环境无危害。

(3)作业场所环境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无菌生产环境,生产用水为自来水经净化后的纯净水,储存车间环境清洁、整洁。

(4)环境卫生

储存车间不同物品区间相对独立,车间为水泥地面,不透水、易清洗消毒。设备安装于对应生产车间内,车间密闭,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减震。污水排放系统畅通,污水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与符合《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关要求。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涉及的林业深加工厂地类型为建设用地4.0154hm2,不涉及农用地和林地。厂区北侧为乡村道路,交通便利。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耕地,周围无古树名木。项目生产所需原料核桃、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下种植项目供给,项目所在区域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国家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家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项目区内没有珍稀、濒危和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较好,属于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厂区周围无大型加工厂,无制约加工厂建设的外环境条件,选址符合《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关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简述

为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守住一片蓝天、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建好一座城”,抓好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争做云南“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有力助手,加强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沿江天然林草资源、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开展林下种植试验示范,不断优化林业生态结构、筑牢林业产业基础、繁 (略) 场,转变生产方式、促进林业转型升级,把林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文明双赢发展。推进巧家“天蓝、山绿、水清、宜居”美丽家园建设。

为此,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实施《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于2022年11 (略) 发改委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批复(附件3)。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包含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储备林项目建设、林下种植项目建设、林业产业链项目建设、白鹤滩森林旅游项目、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等,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针对林业产业链项目建设内容,其余子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第十条“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第16条“植物油加工(133*)”、第十一条“食品制造业”中第23条“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第十二条“酒、饮料制造业”中第26条“饮料制造(152*)”,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略)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分析项目建设、运营产排污特性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需要采取的相关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2建设项目概况

2.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

(2)建设单位: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东经102°56′35.036′′,北纬27°11′26.564′′,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5)建设用地:拟用地面积4.0154公顷(详见附件4选址踏勘论证报告(节选));

(6)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2500t,加工青核桃3000t,产品主要包括:封口鲜花椒226.5t/a、花椒精油76.7t/a、精品干花椒皮150.2t/a、花椒油渣898.8t/a;封口鲜核桃129.4t/a、核桃油62.4t/a、精品核桃仁272.4t/a、核桃乳3026.5t/a、核桃油渣369.1t/a。

(7)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82%。

2.2.2项目地理位置与周边情况

根据项目实地现场踏勘,项目选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6′35.036′′,北纬27°11′26.564′′,地处巧家县西北部,距巧家县城直线距离约31km。项目区东侧、南侧和北侧三面环山,东南侧约30m和西北侧约120m处主要分布有散户,西侧约270m为海口社区,厂区北侧为乡村道路和水田河,周边关系详见图2-1。

图2-1项目区周边关系图

2.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40154m2,规划建设深加工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建设成品与原材料库房4087m2,前处理车间3080m2,深加工车间2659 m2,二氧化碳萃取车间2659 m2,装封车间3066 m2,食堂和宿舍1161m2,综合办公楼1529m2,其他配套设施(应急广场、停车区、道路、排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等)约13000 m2;厂地硬化约33000m2,绿化约7661m2。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数据资料及设备清单,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详见表2-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见表2-2,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2-3。

表2-1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仓储区和生产区厂房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占地面积4087m2,2F,为地面式厂房,钢筋砼柱框架预制板屋顶结构,位于主出入口处,项目区西侧。用于堆放原料与成品。新建前处理车间占地面积3080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与装封车间并排位于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右侧。处理车间采用预先核桃脱皮工艺,所得仁粉可直接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 深加工车间占地面积2659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装封车间右侧。布设核桃油、核桃乳加工机械设备。二氧化碳萃取车间占地面积2659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前处理车间右侧,深加工车间对面。布设花椒油加工机械设备。装封车间占地面积3066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右侧,便于装封完成入库。CO2储罐区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外,CO2储罐容积20m3。净水处理区位于深加工车间内,项目对水质要求较高,自来水经净化处理后再利用。历史陈列区占地面积572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东侧。产品展销区占地面积604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位于深加工车间东侧。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1529m2,为砖砌混凝土结构,办公楼拟计划建设7层,与应急广场位于项目区东侧,靠近人行出入口。新建食堂和宿舍占地面积1161m2,为砖砌混凝土结构,拟设计6层,每室居住2人,布置于项目区东侧,办公室对面。新建应急广场占地面积1487m2,位于综合办公楼旁,为应急避难场所。新建公用工程给 (略) 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依托排水系统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新建供配电系统项 (略) 政电网供给,项目区内安装变压器。依托供热系统建设2吨蒸汽锅炉1台,对项目生产进行蒸汽供热。新建消防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2018年局部修订条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BG50140-2005),该厂区建筑内均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环评提出储运工程道路交通主干道道路用地面积6815m2,为满足厂内装配需求,设计动线合理,故道路围绕厂区周围设计,同时根据《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厂区内主干道为7.0-8.0米,次干道6.0-7.0米,支道3.5-4.0米。新建次干道支干道环保工程废气破碎机粉碎研磨粉尘:破碎工艺采用封闭式设备及车间密闭。环评提出锅炉锅炉废气: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烘干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厂房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食堂油烟:拟在食堂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污水处理设备异味:地埋式,通过加强种植绿植进行防治。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3m3,预处理食堂污水。环评要求化粪池1个,容积15m3,预处理生活污水。环评要求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70m3/d,为“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所在区进行重点防渗。环评要求雨水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施截排水沟,长度约600m,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环评提出固废垃圾收集桶若干,分散于厂区内设置,为带盖式,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评提出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m2,用于分区、分类收集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和废包装材料等,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按规定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点。环评提出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用于暂存项目区设备维修、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由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环评提出噪声破碎机、烘干机等大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界达标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功能花椒生产工艺1杀青灭菌机/台2对鲜花椒、核桃进行杀菌消毒2烘干机/台1烘干花椒3粉碎机HXYZ-30台1对干制花椒皮进行破碎4液压轧粕机/台2对花椒皮进行低温压榨,制得毛油5超临界CO2萃取设备/套1将花椒毛油进行超临界萃取分离6萃取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2收集萃取出的花椒油7板框式压滤机BAY30/630-30U台1过滤萃取出的油渣8成品油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1暂存花椒油核桃生产工艺1剥壳机HBTP-4500台7核桃破壳2脱衣核桃仁专业烘干机2450*1200*2100(mm)台2对核桃仁进行烘干3圆筛/台1筛分不同大小规格的核桃4振动筛/台15平筛/台16预榨机202A-3台1对核桃仁进行初榨7液压榨油机6YZ-300台1核桃仁复榨8袋式双联过滤器Φ1200mm台1油料分离9成品油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1存储核桃油10分拣输送带/台10分拣输送物料11胶体磨/台1乳化、分散、均质和粉碎核桃物料12配料罐/台4核桃乳配料13均质机/台1均质、乳化核桃物料14碟式分离机/台1固液分离15螺旋板换热器/台1液体冷热交换16高位储罐/台2暂存核桃乳17中水运输罐车18t辆1运输厂区处理达标后废水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7.3万元,占总投资的0.182%。环保投资明细详见下表。

表2-3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内容金额施工期废气洒水管道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淋洒水0.5废水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0.3固废施工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砖瓦大部分回填于项目区内、可回收的施工废铁外卖废铁回收点,其余固废运送至合法的填埋点进行规范化处理1.0运营期废气车间、设备密闭生产区车间密闭以及破碎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密闭,车间安装排气扇4.0排气筒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0油烟净化器食堂拟设置油烟净化器一台0.3废水食堂污水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3m30.3生活、生产废水化粪池,1个,容积15m3;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70m3/d);中水运输罐车1辆12.0雨水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截排水沟,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长约600m,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0.3噪声设备噪声减震垫0.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垃圾桶若干,分散于厂区内设置,为带盖式,分类收集垃圾0.2废机油废机油盛装桶若干,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1.0废包装材料、废油渣废包装收集装置若干,废油渣盛装容器若干,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m21.0厂区绿化在厂区边缘布置绿化地带,面积约7661 m2,绿化率19.08%4.0合计/27.3

2.2.3项目主要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年加工青核桃约3000t,产品方案详见表2-4。

表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1封口鲜花椒226.52花椒油76.73精品干花椒皮150.24花椒油渣898.85封口鲜核桃129.46核桃油62.47精品核桃仁272.48核桃乳3026.59核桃油渣369.1

2.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本项目建成后加工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下种植项目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见表2-5。

表2-5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一览表

类别名称消耗量来源存储方式存储位置原料鲜花椒2500t/a依托林下种植项目库存成品与原材料库房青核桃3000t/a依托林下种植项目库存辅料食用磷酸25t/a外购玻璃容器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成品与原材料库房食用碱25t/a外购食用级活性白土8t/a外购内塑外编袋,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能源年耗电12900(万KW·H)市政电网//年用水13998.681t/a市政管网//柴油0.5t/a附近加油站补给//二氧化碳储罐容积20m3氧气厂提供CO2专用储罐,储存于阴凉通风处CO2储罐区生物质燃料颗粒580.1t/a外购储存于通风干燥、远离火种处车间仓库装封220ml包装瓶约2000个/年外购分类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装封车间500ml包装瓶约2000个/年外购200ml灌装瓶约8700个/年外购不同规格包装袋规格50g、100g不等外购

2、项目辅料理化性质介绍

(1)食用磷酸、食用碱作为精炼过程中加入的添加剂,对油品品质的改良有重要作用,能增强油品的保水性、凝胶强度、成品率。

食用磷酸:食用级磷酸用来降低油脂中胶质和微量金属的含量。纯品为无色透明或略带浅色稠状液体,相对密度1.70。溶点42.35℃,易溶于水和*醇融合,无臭、味酸。磷酸为正常人体构成物质、骨、齿及多种酶的必要成份。可用作调味剂;用于罐头、液体、固体饮料和清凉饮料的酸味剂,可代替柠檬酸、苹果酸;在啤酒糖化过程中,可以代替乳酸来调PH值;制糖工业上作蔗糖的澄清剂;酿酒用于酵母营养剂,防止杂菌繁殖;面粉用于改良剂,同时也广泛用于高精电子工业,医药工业等。

食用碱:采用碱来中和游离的脂肪酸,使游离脂肪酸生成皂脚。纯碱与小苏打的混合物,呈固体状态,色洁白,易溶于水。是一种食品疏松剂和肉类嫩化剂,能使干货原料迅速涨发,软化纤维。去除发面团的酸味,适当使用可为食品带来极佳的色、香、味、形,以增进人们的食欲,大量应用于食品加工,如面条、面包、馒头等行业。食用碱有较强的脱脂作用,可以去掉油发干货原料上的多余油脂。

(2)食品级活性白土:作为精炼过程中脱色剂使用。活性白土是用膨润土为原料,经无机酸化处理,再经水漂洗、干燥制成的吸附剂,外观为乳白色粉末,无臭、无味、无毒,吸附性强,能吸附有色物质、有机物质。在食品工业上,可用作葡萄酒和糖果汁的澄清剂,啤酒的稳定化处理、糖化处理、糖汁净化等,特别适合矿物油、植物油、动物油的精炼生产。

2.2.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200人,项目工作制度实行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因花椒、核桃成熟期为8~10月份,项目炼制植物油高峰期约90天,年工作200天。

2.2.6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根据厂区所在位置地理地形条件,按生产需要功能进行布置,全厂分为四大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仓储区。为便于装卸货物,节约成本,仓储区(成品与原材料库房)位于前门出口处,考虑到工作人员较多,将办公区(综合办公楼)、生活区(食堂和宿舍)布置在后门,将中间区域空出,用来布置生产车间(前处理车间、二氧化碳萃取车间、深加工车间、装封车间),保障加工厂的正常生产,整个生产区成“一”字布置,形成流水线生产,充分合理利用空间。在保障正常生产情况下,同时也要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此次布局,将各功能分区与内部道路间的可利用空间布置为停车位、应急区域等,做到最大化的节约用地;厂区环境美化以绿化为主,在厂区边缘布置绿化地带。各构筑物之间布设消防通道。厂区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衔接,成品与原料运输便利。

综上,项目区布局合理紧凑,各功能区划分明确,整体布局可行。本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3.

2.2.7给排水

给水:本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由于生产加工对水质要求较高,自来水引入项目区进一步净化处置后再用于生产工艺。自来水净化设备采用反渗透膜分离核心技术,能有效地去除水中的带电离子、无机物、胶体微粒、细菌及有机物质等。反渗透纯净水设备工作原理:将原水经过精细过滤器、颗粒活性碳过滤器、压缩活性碳过滤器等,再通过泵加压,利用孔径为1/10000μm的反渗透膜(RO膜),从而形成纯净水。

图2-2 净水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环评建议附近种植地在合适地点建设蓄水池(容积不小于65m3)存放绿化用水。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2-3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2.2.8物料平衡

项目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年加工青核桃3000t,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2-6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

输入输出项目原料成品数量废弃数量花椒加工鲜花椒2500t封口鲜花椒226.5t废油渣:30.0t废白土:0.767t干花椒破碎研磨粉尘:1.25t筛选枝叶、残渣等:1115.783t花椒油76.7t精品干花椒皮150.2t花椒油渣898.8t合计输入:2500t合计输出:2500t核桃加工青核桃3000t纯水10000t封口鲜核桃129.4t废油渣:36.0t废白土:0.624t废壳、筛选残渣等:2130.076t核桃乳生产损耗蒸发水:6973.5t核桃油62.4t精品核桃仁272.4t核桃乳3026.5t核桃油渣369.1t合计输入:13000t合计输出:13000t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3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根据业主介绍以及提供的项目施工材料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大体分四步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施工方法:基础构造柱和圈梁、回填土和预制构件安装、装饰等。

施工流程及各阶段产污环节见图2-4。

图2-4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4生产工艺流程图

2.4.1花椒深加工工艺流程简介

1、封口鲜花椒

①筛选:将枝叶、枝梗等杂质通过筛选机去除。

②杀菌杀青:新鲜花椒采用杀青灭菌机将花椒加热到105℃,灭菌以及阻止花椒内部的酶的反应,能易于保存。

③真空包装:产品隔绝空气,增加保质期,易于保存。

图2-5 鲜花椒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精品干花椒皮

①热泵烘干花椒方法:花椒采收后,先集中晾晒半天到一天,然后装烘筛送入烘房烘烤,装筛厚度3-4厘米。在烘烤开始时控制烘房温度50-60℃,2-2.5小时后升温到80℃左右,再烘烤8-10小时,待花椒含水量小于10%时即可。在烘烤过程中要注意排湿和翻筛。开始烘烤时,每隔1小时排湿和翻筛一次,之后随着花椒含水量的降低,排湿和翻筛的间隔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花椒烘干后,连同烘筛取出,筛除籽粒及枝叶等杂物,按标准装袋即为成品,装袋后的花椒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

图2-6 干花椒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花椒油

以干制花椒皮为原料,通过风选、破碎、冷榨、浸提、超临界萃取分离等生产工艺制得花椒油,由于花椒皮油主要用于加工调味品,通过传统的大宗油脂加工方法进行精炼和脱色容易造成较大的损失,而采用超临界萃取分离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花椒皮油中的活性物质和风味物质,提高花椒油的品质。

①风选:采用风选设备去除干制花椒皮中的泥土等杂质。

②破碎:采用高速粉碎机对干制花椒皮进行破碎 ,破碎颗粒40~60目。

③冷榨:采用液压压榨机对花椒皮进行低温压榨,制得花椒皮毛油。通过实验发现 ,高温炒制后的花椒皮风味损失较为厉害,容易出现糊味,并且压榨制得的毛油颜色过重,不利用后期的脱色,无法得到澄清透亮的花椒油。因此,采用低温压榨,压榨温度为25~37℃。

④浸提:将压榨后的花椒渣料进行溶剂浸提,浸提溶剂采用6号溶剂,采用搅拌浸提,通过正交实验,优化得到最佳浸提时间为1.5小时,最佳浸提温度为50~55℃。

⑤超临界萃取:将压榨制得的花椒毛油进行超临界萃取分离,通过大量的单因素实验和正交实验分析,得到最优的提供工艺条件为:萃取釜I的温度为40℃,萃取压力25MPa;分离釜I压力为6MPa,温度35℃;分离釜II压力为4MPa,温度为30℃;精馏塔压力为4MPa,精馏温度为 45℃。

⑥过滤:将超临界萃取分离出的花椒油通过板框过滤机过滤,制得纯净的成品油。

花椒油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详见图2-7。

图2-7 花椒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简介:超临界状态是继固态、液态和气态之后的第四种状态。当处于气液平衡的物质继续升温升压时,热膨胀引起液体密度减小,而压力升高又使气相密度变大,当温度的压力达到某一点时,气液两相的相界面消失,成为一个均相体系,这一点就是该物质的临界点。当流体的温度和压力都处在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以上时,则称该流体处于超临界状态。二氧化碳在超临界状态下他的密度接近于液体,粘度接近于空气,而且扩散系数大、粘度小、介电常数大等特点,使其分离效果较好,是很好的溶剂,本项目原料在萃取釜于二氧化碳的超临界状态充分接触,原料扩散到溶剂中,通过在分离器中改变环境条件,使溶解物质析出以达到分离的目的。

2.4.2核桃深加工工艺流程简介

1、精品核桃仁

核桃深加工,核桃仁破壳是基础部分,本生产线是集核桃分级、破壳、壳仁分离、核桃仁分级为一体的核桃加工生产线。

①破壳前分级:该生产线中核桃破壳机械是利用定间隙挤压的方法实现破壳。

②破壳:核桃经过垂直提升至核桃破壳机,完成一次破壳。对于一次破壳不完全的核桃,在经过核桃仁分级机后,核桃通过刮板提升至二次破壳机,以此循环。

③核桃仁分级:核桃经过破壳后,从一次破壳机、二次破壳机出料口掉人一次核桃仁分级机。核桃仁及壳在运动的过程中经带有不同尺寸筛孔的分级筛分级。

④壳仁分离:经过一次核桃仁分级机、二次核桃仁分级机后,核桃仁被分为1/2仁、1/4仁、1/8仁、1/16仁等。在每个等级出口都连接有壳仁分离机,壳仁分离机的原理是根据核桃仁与壳、隔膜之间悬浮速度不同,调整气流大小,将壳、隔膜从果仁中分离出去,最后经各自的出料口排出机体外,工艺路线见下图。

图2-8 精品核桃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核桃乳加工

核桃乳以核桃仁为原料进行加工,其工艺为:核桃仁-浸泡-脱皮-清洗-磨浆-浆渣分离-调质-均质-杀菌检验-灌装-成品。核桃制品生产及开发过程中适宜的打浆处理工艺条件为:温度77~79℃,pH值8.7~9.0,打浆次数为2~3次,这样可使核桃蛋白质的溶出率达到90%。核桃乳加工工艺如下图:

图2-9 核桃乳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核桃油加工

溶剂萃取与压榨法是提取核桃油的主要方法。具有空化效应、机械效应与热效应的超声波对溶剂提取有强化作用,可减少溶剂用量,节约提取时间,加大出油。

①溶剂浸出制油法该方法以核桃仁为原料,先经间歇式液压榨油机榨取35%的油,然后采用溶剂浸出制油。此法出油率高,工艺设备技术要求高压冷榨过程中要求操作压力均衡,采用勤压、少压的原则进行,整个过程采用低温操作,可保持产品中的天然成分不被破坏。

②溶剂浸出制油法该工艺为连续化操作,采用溶剂浸出。此方法为保持产品的天然成分不被破坏,也采用低温操作(例如:冷榨低温脱溶工艺)。预处理采用预先脱皮工艺,所得仁粉,可直接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大大降低了核桃油的成本,也使得核桃仁得到全面的开发利用。此法出油率高,粕残油2%左右。现有的植物油浸出车间经过改造后即可生产,这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一种炼制核桃油的方法,但工艺设备技术要求较高。

图2-10 核桃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4.3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7 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序号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污染因子1废气破壳、破碎粉尘颗粒物烘干有机废气VOCs、异味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办公、生活食堂油烟食堂油烟2噪声设备、加工机械噪声噪声3固废筛选筛选残渣筛选残渣破壳核桃粕核桃粕萃取、压榨植物油渣废油渣包装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粪污生活垃圾、粪污机械维修废机油含矿物油废物污水处理池渣、污泥池渣、污泥4废水办公、生活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5原有污染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源及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大气环境

3.1.1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及适用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μg/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日平均3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70日平均150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35日平均75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日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日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年平均/日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TVOC8小时平均6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D)

3.1.2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2.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规定;且引用的数据为近3年的数据。

本项目采用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自动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监测点位于巧家县新华北路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楼顶,监测点编号:*,属于巧家县城区内,选用该点监测数据判断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具有代表性。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2 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各污染物浓度

监测时间SO2(μg/m3)NO2(μg/m3)CO(mg/m3)O3-8h(μg/m3)PM10(μg/m3)PM2.5(μg/m3)2021-*.*-*.*-*.*-*.*-*.*-*.*-*.*-*.*-*.*-*.*-11------------2021-12------------样本数*最小值6130.*最大值11451.*平均值9230.*二级标准限值*

根据上表可知,巧家县的SO2、NO2、PM2.5、CO和O3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但PM10、PM2.5浓度值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移民搬迁安置区的大面积建设导致了巧家县城区PM10、PM2.5超标。后续防治计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

3.2地表水环境

3.2.1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3。

表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序号项目Ⅲ类1pH(无量纲)6~92溶解氧≥53高锰酸盐指数≤64化学需氧量(COD)≤2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6氨氮(NH3-N)≤1.07总磷(以P计)≤0.2(湖、库0.05)8总氮(湖、库,以N计)1.09铜≤1.010锌≤1.011氟化物(以F-计)≤1.012硒≤0.0113砷≤0.0514汞≤0.*镉≤0.00516铬(六价)≤0.0517铅≤0.0518氰化物≤0.219挥发酚≤0.00520硫化物≤0.221粪大肠菌群(个/L)≤10000

3.2.2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最近地表水体为水田河,该河流为金沙江右岸的一条支流,由《 (略) 水功能区划》(2019)知,水田河“大寨镇山店村哨口子-入金沙江口”所在水功能区划为水田河巧家保留区。该水环境功能区开发利用程度较低,长度21.3km,现状水质Ⅲ类,2030年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图3-1 (略) 水功能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项目周边主要为灌木林地,无大型工厂企业,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本次环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公开发布的《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表3-4 金沙江巧家县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监测评价结果

流域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断面所在地控制属性水质类别金沙江金沙江 (略) 控Ⅲ金沙江金沙江 (略) 控Ⅲ

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金沙江麻壕断面位于巧家县北侧麻壕村,蒙姑断面位于巧家县南侧蒙姑镇,具体位置见图3-1。项目建设不改变现有水质,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3声环境

3.3.1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空气功能区及适用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5。

表3-5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2类标准6050

3.3.2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划分方法,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区3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分布,50m范围内东南侧散户为空置房屋,无人居住,故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从现场调查情况看,项目区东、南、北三面环山,山体植被情况较好,具有一定的降噪能力。主要噪声源为北侧乡间道路的交通噪声,现场过往车辆较少,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4生态环境

3.4.1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Ⅲ)”,生态亚区属“滇中、北中山峡谷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Ⅲ2)”,生态功能区属“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

本 (略) 生态功能区划关系见图3-2。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详情详见下表3-6。

图3-2 本 (略) 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

表3-6 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生态功能区表

所在区域域面积主要生态特征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措施武定县东北,禄劝县北部,东川区大部分地区,巧家、会泽县西部地区,面积6214.85 km2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年降雨量河谷地带700-900毫米, 山地和高原面上可达到1200 毫米。低海拔河谷地带植被以稀树灌木草丛为主,高原面上主要是云南松林,河谷土壤以燥红壤为主,山地上的土壤以红壤为主森林覆盖率极低、水土流失和泥石流严重土壤侵蚀高度敏感、泥石流隐患严重金沙江中段峡谷地带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灾害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的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提高森林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生态灾害的进一步恶化

3.4.2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①植被

巧家县地处云南高原东北部与四川盆地周围山地连接的部位,西南季风和东亚季风交汇,干热河谷和北方寒流交替影响,加上复杂的地质地貌状况,发育出丰富的、极具特色的植被类型。从植物区系和树种组成看, (略) 其它部分有联系,但这种联系远不如与长江流域的联系紧密,尤其和毗邻的四川凉山物种相近。全县地理成份复杂,南部和北部差异显著。植被分布可概括为3个特征:西南山地植被与华中、华南丘陵山地植被交汇过度;具有自干热河谷至亚高山的完整植被垂直带;具有金沙江流域特有的植被类型。依据《云南植被》中的分类系统,巧家县划分为8个植被型35个群系、36个群落。

巧家县境内主要森林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温性针叶林以及寒温性灌丛组成。根据现场察看,项目区周边300m范围内主要分布灌木林、农田植被,其中大部分为灌木草丛。本项目调查范围内出现的植被类型见表3-7。

表3-7主要植被类型一览表

植被属性植被型植被亚型植被类型自然植被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滇青冈、光叶石栎群落等灌丛寒温性灌丛地盘松、硬叶栎类灌丛、杜鹃灌丛等人工植被农田植被玉米、核桃、花椒、香蕉等

半湿润常绿阔叶林

主要树种有壳斗科的滇青冈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Schott.、光叶石栎Lithocarpus mairei (Schottky) Rehd.、滇石栎Lithocarpus dealbatus (Hook. f. et Thoms.)Rehd.及樟科Lauraceae、木兰科Magnoliaceae等常绿树种。

寒温性灌丛

多为地盘松Pimus yunnanensis pygmaea,并有硬叶栎类灌丛为伴生树种。经现场调查,项目区的植被主要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主要分布树种有滇青冈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Schott.、光叶石栎Lithocarpus mairei (Schottky) Rehd.、滇石栎Lithocarpus dealbatus (Hook. f. et Thoms.)、川滇高山栎灌丛Quercus aquifolioides Rehd. et Wils.、杜鹃Rhododendron simsii Planch.等。原始植被覆盖率约50%。

人工植被

项目区农业种植品种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主。主要种植有玉米Zea mays、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小麦Triticum aestivum L.、大豆Glycine max (Linn.) Merr、核桃juglans、花椒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等。

②*生动物

两栖类

本项目北侧邻水田河,由于评价区生境类型较为单一,常见的两栖类动物主要有雨蛙Hylachinensis、树蛙Hyla chinensis、蟾蜍toad、蚓螈caecilian等。

爬行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的爬行类种类较少,主要种类有印度蜓蜥Sphenomorphus indicum、云南半叶趾虎Hemiphyllodactylus yunnanensis、灰鼠蛇Ptyas korros (Schlegel)等,区系特点以东洋界西南区种类为主,其分布范围主要为水体、农田、灌丛等。评价区内未发现 (略) 级重点保护爬行类野生动物,也未发现珍稀濒危爬行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

兽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有隐纹花松鼠Tamiopsswinhoei、小家鼠Mus musculus、黄胸鼠Rattus flavipectus、褐家鼠Rattus norvegicus等种类,其分布范围主要灌丛、山地农田、牧草地、居民点等,评价区内未发现 (略) 级重点保护兽类,无地区特有种类分布。在评价区内未发 (略) 级保护哺乳动物,也未发现仅分布于评价区的狭域分布物种。

鸟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的鸟类主要有喜鹊Pica pica、大山雀Parus major、山麻雀Passer rutilans、山斑鸠Streptopelia orientalis等,其分布范围主要为灌丛、山地农田、牧草地、林地等。

③水土流失现状

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占地面积40154m2。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地表、土体结构和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使项目区地表裸露,土层松散,使之丧失或降低了原来所具有的保持水土的功能,在遇到不利的气候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选取适合项目区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加强新增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抑制。

小结

综上所述,项目用地及其周边200m范围内原生植被为山体植被,现存植被状况良好,主要农作物为玉米,调查未发现有受 (略) 重点保护及关注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也无古树名木。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3.5地下水环境

3.5.1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3-8 地下水质量III类标准限值(摘录)

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1色度≤155亚硝酸盐≤1.02臭和味无6硝酸盐(以N计)≤203pH6.5~8.57氨氮≤0.54总硬度≤450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说明:pH无量纲,其他单位:mg/L

3.5.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轻工,95、植物油加工”,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6土壤环境

本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农场品深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列入Ⅳ类。项目占地面积为4.0154公顷,对照敏感程度分级表,项目周边存在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对照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小型、较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

保护

目标

3.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查询,项目用地边界外500m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是周边居住区(居民点)、水田河及项目周边耕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9,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3。

表3-9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单位:m

类别保护目标经度(度)纬度(度)距离(米)方位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散户102.*.*-105东侧2户,8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散户102.*.*-170北侧2户,9人白泥田102.*.*东北15户,65人烂营盘102.*.*-400南侧20户,90人海口社区102.*.*-270西侧5户,25人声环境散户102.*.*东南1户,4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水田河——20北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生态环境项目区内土壤、植被等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得破坏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土壤环境项目区周边耕地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壤质量不因施工和运营造成破坏《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②声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3.8废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桶统一收集后,回用做厂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临时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产生冲厕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施工过程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区共设临时二级沉淀池1个(5m3),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放标准。雨天停止作业,减少废水的产生,地表径流经过雨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晴天施工过程,不外排,不会对河下游水质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其中生活废水为食堂污水和职工盥洗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等。厂区拟将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将不能直接排放的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具体排放限值如下。

表3- (略) 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部分)mg/L

污染物浊度/NTUBOD5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无量纲)溶解氧色度标准值≤10≤10≤8≤0.56~9≤2.030

3.9废气排放标准

(1)施工期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详见表3-11;烘干工序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12;项目采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要求,详见表3-13;运营期产生的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标准见表3-14。

表3-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mg/m3

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表3-1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 mg/m3

污染物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VOCs10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3-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 m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5015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300氮氧化物300

表3-1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排放限值

规模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

3.10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15。

表3-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夜间7055

(2)运营期

项目位于2类声功能,运营期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16。

表3-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

3.11固废污染控制标准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在项目区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检修废机油、油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3.12水土流失控制标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公告《 (略) 水利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第49号),项目所在地巧家县属于“金沙江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重点治理区”。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防治标准》(GB/T50434-2018)中4.0.1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以及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 (略) 区域的,应执行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详见下表3-17。

表3-17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防治标准一级标准施工期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0.85渣土防护率%9092表土保护率%95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VOCS

1.废水污染物

按照设计,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故项目不设置废水外排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碎及研磨粉尘、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其中项目SO2、NOx均来自锅炉燃烧废气,有机废气(以VOCs计)来自烘干废气,颗粒物大部分来自粉粹及研磨过程,少量来自于锅炉燃烧废气,则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NOx排放总量:0.41419t/a

VOCs排放总量:0.3t/a

对于以上指标,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核定后下达。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4.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06.01)》第三章防治措施,鉴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以二次扬尘为主的特点,为控制其污染,减小项目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提出如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喷淋系统,防止扬尘扩散。同时在晴天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在大风干燥天气应增大洒水频次;

②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等扬尘产生量集中、产生量大的环节,项目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大风扬尘季节,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应用篷布遮盖,并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点适当洒水降尘;

④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当及时清运,禁止高空抛撒,外运时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

⑤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

⑥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拦挡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超速,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另外,汽车尾气可以通过减少怠速时间、合理的交通控制和良好的车况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运输机械产生的尾气影响很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扬尘控制措施,有效控制扬尘,使其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在做到以上扬尘控制措施后,不会对项目周围的住户造成过大影响。

4.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区地面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设备以及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本项目高峰出入项目区施工机械车辆为2辆,每台冲洗水量按0.4m3计,则产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为0.8m3/d,所产废水较少。

施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本项目施工人数约5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用水量按20L/人·d计,则每日用水量为1.0m3/d,污水产生量按80%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8m3/d,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养护、设备冲洗等产生的工程废水。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废水监测资料:施工废水悬浮物浓度500mg/L~2000mg/L,pH值9~12,呈弱碱性,该项目施工废水所含悬浮物浓度属上述浓度变化范围的中下水平。在施工区拟设置一个容积约为5m3的临时二级沉淀池,地面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清洗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全部收集至二级沉淀池中,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等方面,不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同其他废水一起经临时二级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3施工期噪声环境防治措施

4.3.1施工期噪声源强核算

从噪声影响程度出发,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和设施设备安装阶段。项目噪声生源源强见表4-1所示,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终止,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以下噪声源强来自于高红武《噪声控制工程》)。

表4-1施工期机械噪声源强值 单位:dB(A)

施工期声源声级dB(A)土石方阶段挖掘机90堆土机90地板与结构阶段电锯95电焊机90混凝土搅拌机90安装阶段电钻95电锤90手工锯75施工阶段载重车85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和本项目的特征,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限值为55dB(A),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尽可能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避免在同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4.3.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方在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噪声造成的影响:

①从声源上控制: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

②施工现场厂界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用围墙包围地块,减弱噪声对外辐射;

③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⑤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施工车辆一般禁鸣喇叭;

⑥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隔声降噪效果约为10~15dB(A),减噪后的机械噪声源强详见表4-2。

表4-2 减噪后的噪声源强一览表

施工期声源声级dB(A)降噪后声级土石方阶段挖掘机9075堆土机9075地板与结构阶段电锯9580电焊机9075混凝土搅拌机9075安装阶段电钻9580电锤9075手工锯7560施工阶段载重车8570

施工机械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为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运用上式对施工机械噪声在不同距离处的影响进行计算,其结果见下表。

表4-3 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

设备名称噪声预测值dB(A)5m10m20m40m60m80m100m挖掘机61.055.049.043.039.436.935.0堆土机61.055.049.043.039.436.935.0电锯66.060.054.048.044.442.040.0电焊机61.055.049.043.039.436.935.0混凝土搅拌机61.055.049.043.039.436.935.0电钻66.060.054.048.044.442.040.0电锤61.055.049.043.039.436.935.0手工锯46.040.034.028.024.421.920.0载重车56.050.044.038.034.431.930.1预测叠加值71.6765.6759.6753.6750.0747.6245.67

根据表4-3预测结果可知,全部设备同时运行,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1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要求,对50m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小于53dB(A)。项目施工期间夜间不进行施工活动,夜间无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项目各施工阶段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4.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土石方

根据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需要进行一定的场地平整,现状地形高差不大,地形上下高差约为1m。对项目各分区产生的土石方挖填量预见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方开挖3.2493万m3,土石方回填量约4.0154万m3。开挖出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平整回填,回填量多余开挖量,挖方不足回填的另外部分来自外购,外购量约为0.7661万m3,故本项目施工期无外运土石方。土石方平衡图见图4-1。

图4-1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图

(2)生活垃圾

场地内施工人员约50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25kg/d,施工时间按90天计,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为2.25t。生活垃圾定期运至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项目固废妥善处置。

(3)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废金属、废钢筋等废弃材料。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物面积约为20000m2,根据《环境卫生工程》(2006年vol.14 No4 )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垃圾的产生系数为20~50kg/m2。本项目建设厂房为钢筋砼柱框架预制板屋顶结构,砖砌墙体。考虑项目建设情况,单位面积施工固体废物的产生系数取30kg/m2,则产生建筑垃圾为600.0t,可回收利用按照40%计算,可回收部分约为240.0t,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为360.0t。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4.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对水生生物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场地雨水,此部分废水收集处置不当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桶统一收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临时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产生冲厕废水;施工区设置临时二级沉淀池一个(5m3),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雨天停止作业,减少废水的产生,地表径流经过雨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晴天施工过程,不外排,不会对河下游水质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施工过程中的涉水工程,特别是对水质影响比较大的项目施工,应尽量避让5~6月份鱼类繁殖高峰期。

(2)对*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使范围内的*生植物资源受到一些破坏,但由于该区域的植物种类无地方特有种和珍稀濒危植物,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占地随着植被的恢复,*生植物资源也可以得到恢复,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的消失,因此,水库施工建设对*生植物资源的不利影响较小。

(3)对*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对*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使动物栖息地和活动场所缩小。从整个项目看,该项目施工占地比例较小,因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野生动物生境在该区域遭受毁灭性的破坏;另外,在施工期间,由于机械作业及人员进驻,动物将产生驱避反应,从而使该区域的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在施工期下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人员撤离,生态环境恢复,该区域动物将逐渐恢复。

项目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工程施工不会导致任何动物物种的消失。

(4)对土壤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中开挖、建设、布置机械设备及材料堆放等活动不可避免的对地表产生扰动,造成原有土壤、植被破坏,增加水土流失。雨季施工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水体。本项目施工会造成项目区植被破坏,区域景观不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必将形成新的开挖面,由于土体结构的扰动,破坏了原来的地貌和地表植被,使土壤的抗蚀能力减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在径流的冲刷作用下,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量将会增加,污染附近水体,其后果是水变浑浊,透明度降低;另外,在土石开挖和运输过程中,会使旱季空气中的扬尘增加,这些尘土降落沿线附近河流水体后会使其悬浮物浓度上升;开挖表土处理不当,会使水土流失延续至施工期以后。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建设项目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的时间和范围;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进行绿化美化,厂区绿化面积0.7661hm2,绿化率19.08%,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施工对占地区植被的破坏等措施。

(5)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巧家县大寨镇海子村民委员会者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015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4.0154公顷,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区。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运营期产污种类

根据表二中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可知,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物种如下所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分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由于超临界CO2萃取设备为全封闭设备,通过CO2将花椒油萃取出来,整个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粉碎及研磨无组织粉尘、花椒烘干废气VOCs以及污水处理设备异味等;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破碎研磨过程均采用封闭设备,且机械设备所在车间密闭;项目烘干废气产生量较少,烘干机所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及时通风换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设备地埋,并通过厂区种植的绿植以及大气的自净作用进行净化。运营期废气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洗瓶废水、净水区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餐饮污水和职工盥洗废水。

废水处理措施: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盥洗废水、生产废水一并经地埋式环保及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噪声处理措施: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实施厂区隔声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污及废白土、废机油等。

固废处理措施: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原料筛选残渣和废油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家处置;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废机油统一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相关规定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废品收购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项目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7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7.1大气污染物源强分析

(1)无组织废气

①粉碎及研磨粉尘

项目采用新鲜青核桃破壳,破壳过程中粉尘量产生极少,故不作定量分析。

项目干花椒皮破碎过程中将产生部分粉尘,破碎量不大,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05%,项目干花椒皮生产线及花椒油生产线原料使用量为2500t/a,则粉碎及研磨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25t/a,项目粉碎机及研磨机均为封闭式。可阻挡95%以上的粉尘,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625t/a(0.013kg/h)。

②烘干废气

项目运营后,由于超临界CO2萃取设备为全封闭设备,通过CO2将花椒油萃取出来,整个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VOCs),其成分较复杂,有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氧化裂解后多种短链醛、酮、酸、醇等,具有刺激性气味。项目的烘干工序主要为蒸发原料中的水分,烘干温度一般控制在50~80℃,过程中因机械设备和车间密闭,产生量较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花椒在烘干过程中每烘干1吨,花椒产生的异味约万分之一(约0.012%),项目年烘干花椒量约为2500吨,VOCs年挥发量约为0.3t/a(0.0625kg/h)。

③污水处理设备异味

本项目为农副产品加工类项目,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不利环境因素对生产的影响,项目污水处理采用密闭式地埋污水处理设施,且厂区绿化较好,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极少,因此不作定量分析。

④运输车辆废气

本项目原料的运进,产品运出都采用车辆运输,由于集中运输量不大,且本项目场地开阔,车辆运输原料、产品在厂区内产生的尾气通过厂区绿化以及大气的自净作用可以得到净化,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对大气影响较小。

(2)有组织废气

⑤锅炉燃烧废气

项目花椒烘干工序使用锅炉蒸汽供热,本项目建设2吨蒸汽锅炉。锅炉燃烧过程中会产生SO2、NOX、烟尘(颗粒物)等废气。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颗粒年使用量580.1t,因项目为农产品加工,其生产能力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根据企业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产品年均生产90天,锅炉燃烧时间为每天18个小时。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排污系数:每吨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工业废气量6240m3,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颗粒年使用量580.1t,则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361.98万m3/a;每吨生物质原料燃烧产生二氧化硫17S(S=0.1)kg、颗粒物0.5kg、氮氧化物1.02kg,则本项目SO2产生量为986.17kg,颗粒物产生量为290.05kg,NOX产生量为591.70kg。经袋式除尘技术治理后,SO2排放量为986.17kg/a(0.608kg/h),排放浓度272.1 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87kg/a(0.00054kg/h),排放浓度0.242 mg/m3;NOX排放量为591.70kg/a(0.365kg/h),排放浓度163.35mg/m3

本项目烟气量为361.98万m3/a,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SO2排放浓度272.1 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0.242 mg/m3;NOX排放浓163.35mg/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在3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的限值要求,排放口拟设置高度15m,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⑥食堂油烟

项目建成后约有员工200人在厂内食宿,项目生活区内设有食堂,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是在进行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废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产生特征为间歇性,每天产生时间主要集中在7:00~9:00、11:00~13:00、16:00~18:00三个时间段,每天产生时间约为6h,食堂设置3个灶头。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每人每天食用的食用油量为25~30g,本项目食用油耗油系数取30g/人·d,一般油的挥发量约占总耗油量的3%,则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0.18kg/d(36.0kg/a,按200天计),油烟产生浓度约为7.5mg/m3(3个灶头,每个灶头基准风量按2000m3/h计,6h总风量为36000m3/d)。食堂采取净化效率约为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27kg/d (5.4kg/a),排放浓度为0.75mg/m3低于2.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废气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经处理后的油烟引至排气筒排放。

4.7.2正常排放达标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详见表4-4。

表4-4 运营期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治理措施处理效率(%)排放量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方式破碎、研磨粉尘颗粒物1.25t/a机械设备及所在车间进行全封闭95%0.0625t/a0.013/无组织烘干废气VOCS0.3t/a车间密闭+排气扇/0.3t/a0.0625/无组织锅炉废气NOx591.70kg/a采用袋式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90d*18h)591.70kg/a0.*.35有组织SO2986.17kg/a/(90d*18h)986.17kg/a0.*.1颗粒物290.05kg/a99.7%(90d*18h)0.87kg/a0.*.242食堂油烟油烟36.0kg/a油烟净化器85%5.4kg/a0.00110.75有组织污水处理设备氨气、硫化氢少量设备地埋式+种植绿植/少量//无组织运输车辆废气汽车尾气少量厂区场地硬化+种植绿植/少量//无组织

表4-5 大气排放口拟设置基本情况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排放口类型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NOx150.380一般排放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00SO2300颗粒物50

4.7.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检修维护和工艺设备或环保设施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运行时的可控排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非正常工况重点考虑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故障(处理效率为0)的情况。则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预测情况如下表:

表4-6 非正常工况下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点源NOx250.015.10906.0436/SO2500.025.16795.0336/TSP900.07.40960.8233/矩形面源TSP900.03.26160.3624/TVOC1200.015.68081.3067/

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排放的NOxPmax值为6.0436%,Cmax为15.109μg/m3。所以本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威胁不大,但建设单位仍需提高警惕,按照相关规定严禁非常工况发生。

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袋式除尘器等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处理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运行后再开工生产,杜绝项目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

4.7.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预测模式选取及预测情景设定

本次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计算项目排放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并利用此估算结果对其进行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车辆运输尾气和油烟排放量较小,不进行预测分析,本次分析预测主要对燃油锅炉有组织废气NOX、SO2、颗粒物及无组织TSP排放量进行预测。估算模型计算一次浓度的气象类型采用系统自动筛选,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此类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利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计算时,估算模型调用AERMOD中的SCREEN模式估算污染源影响。因此利用估算模型的预测计算结果能代表利用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经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最大地面浓度大于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

①评价工作等级和标准

a、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b、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4-7 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标准值(μg/m3)标准来源NOx二类限区一小时2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SO2二类限区一小时5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TSP二类限区日均3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TVOC二类限区8小时60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附录D

(1)有组织排放

②污染源参数和项目参数

本次环评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对污染源估算预测,估算模式采用的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8。

表4-8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 流速(m/s)NOxSO2TSP点源102.*.*.0015.00.380.011.00.3650.6080.0005

估算项目参数表见下表。

表4-9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5最低环境温度-13.3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

③预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源的有组织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4-10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点源NOx250.015.10906.0436/SO2500.025.16795.0336/TSP900.00.02240.0025/

表4-11离散点预测结果

离散点信息点源离散点名称经度(度)纬度(度)海拔(m)下风向距离(m)NOX(μg/m3)SO2(μg/m3)TSP(μg/m3)海口社区102.*.*.0483.469.*.20630.0135烂营盘102.*.*.0443.429.*.45330.0146白泥田102.*.*.0688.927.*.44980.0111东侧散户102.*.*.0290.0812.*.54820.0191北侧散户102.*.*.0299.0812.*.31330.0189东南散户102.*.*.0177.3214.*.36500.0216

表4-12 污染源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点源NOx浓度(μg/m3)NOx占标率(%)SO2浓度(μg/m3)SO2占标率(%)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50.013.28205.*.12454.42490.01970.*.013.44305.*.39274.47850.01990.*.015.10906.*.16795.03360.02240.*.014.89005.*.80314.96060.02200.*.012.79505.*.31334.26270.01890.*.010.75704.*.91853.58370.01590.*.08.83923.*.72392.94480.01310.*.07.32692.*.20482.44100.01080.*.07.51213.*.51332.50270.01110.*.07.24822.*.07372.41470.01070.*.06.86642.*.43772.28750.01020.*.06.45962.*.76012.15200.00960.*.05.68372.27359.46761.89350.00840.*.05.21792.08728.69171.73830.00770.0009下风向最大浓度15.10906.*.16795.03360.02240.0025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152.0152.0152.0

(2)无组织排放

②污染源参数和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采用的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13。

表4-13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TVOCTSP矩形面源102.*.*.00365.32110.6810.000.06250.013

估算项目参数表见下表。

表4-14 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5最低环境温度-13.3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

③预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源的无组织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4-15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矩形面源TSP900.03.26160.3624/TVOC1200.015.68081.3067/

表4-16 离散点预测结果

离散点信息矩形面源离散点名称经度(度)纬度(度)海拔(m)下风向距离(m)TSP(μg/m3)TVOC(μg/m3)海口社区102.*.*.0252.943.*.5971烂营盘102.*.*.0570.962.*.7788白泥田102.*.*.0497.292.*.6913东侧散户102.*.*.0527.672.*.3058北侧散户102.*.*.0250.463.*.6293东南侧散户102.*.*.0414.772.*.7745

表4-17 污染源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矩形面源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VOCS浓度(μg/m3)VOCS占标率(%)50.02.24450.*.79090.*.02.61020.*.54901.*.03.24650.*.60821.*.03.26160.*.68081.*.03.08070.*.81111.*.02.69620.*.96251.*.02.42470.*.65720.*.02.17160.*.44040.*.01.99360.22159.58460.*.01.83550.20398.82450.*.01.69790.18878.16300.*.01.58440.17607.61730.*.01.39790.15536.72070.*.01.24370.13825.97930.*.01.11400.12385.35580.*.01.00580.11184.83560.*.00.91390.10154.39360.3661下风向最大浓度3.26160.*.68081.3067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22.0222.0222.0222.0

4.7.5大气污染因子影响分析

综上,根据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本项目有组织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排放的NOx Pmax值为6.0436%,Cmax为15.109μg/m3。本项目无组织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VOCSPmax值为1.3067%,Cmax为15.6808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项目生产排放的无组织VOCS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15.6808μg /m3,经预测,项目厂界和敏感点粉尘、有机废气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8.5采取的措施

根据预测,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为减少大风气候及旱季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污染,结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06.01)》,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破碎研磨机械设备以及车间进行封闭;

②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对除尘设备进行定期修护与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③项目区在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厂区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或者铺装,并定时采取洒水降尘、冲洗、清扫;

④维护好厂区绿化植被,不乱砍乱伐、随意破坏,以减少扬尘的扩散;

项目拟对厂区道路硬化,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业-调味品、发酵品制造工业》(HJ 1030.2-2019)中相关技术要求,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得到有效的抑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所以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4.8.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8.7.5.1“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及厂界外无组织TSP预测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VOCS预测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预测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浓度均不超标,因此自厂界外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8.8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①项目区运营期大气污染源强有生产车间破碎研磨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花椒烘干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油烟等;对污染源强采取生产车间破碎研磨设备、烘干设备及车间密闭、安装排气扇通风、厂区绿化以及洒水降尘等控制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一系列降尘措施处理之后无组织TSP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浓度限值。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域;

②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废气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且随着距离的增大污染物的浓度迅速衰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超标,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4.9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9.1污染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在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含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等)。

①核桃仁浸泡废水

在核桃乳制作工序,需对核桃仁进行浸泡脱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资料,厂区核桃仁浸泡用水量总约0.54m3/d,年使用200天,约108.0m3/a。核桃仁浸泡废水产生量为用水量的70%,则为0.38 m3/d(75.6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色度。

②核桃乳生产废水

项目核桃乳生产用水为净化水,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核桃乳生产工序中工业废水量产污系数为3t/t-产品,项目核桃乳产量为3026.5t/a,则废水量为9079.5m3/a(45.4m3/d)。

③设备清洗和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需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以及对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清洗周期为每周(年工作200d,29周)两次,则年清洗天数为58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各生产设备清洗用水量约0.5m3/d(29.0m3/a),生产车间清洁用水量约为1.6m3/d(92.8m3/a)。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4m3/d(23.2m3/a),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约1.28m3/d(74.24m3/a)。主要污染物为SS。

④洗瓶用水

成品包装前,项目对包装瓶进行清洗,用水量约为2m3/d(400m3/a),该废水较为清洁,产污系数取0.85,则包装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7m3/d(340m3/a)。

⑤锅炉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同类项目分析,厂区锅炉废水总量约2.0m3/d,年使用90天,约180m3/a。

⑥净水区废水

由于项目为食用油加工,对水质要求较高,市政自来水引入后经净化处置后再利用,水质净化过程采用反渗透纯净水设备,对反渗透设备进行冲洗产生反冲洗废水,冲洗用水量约0.14m3/d,废水量约0.12m3/d。

⑦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住宿盥洗污水及厨房餐饮污水)

项目运营期共有劳动定员为20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在厂区内办公食宿员工生活需水量以75L/(d·人)计(巧家县属于热带区Ⅰ 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在65-85L/(人·d)),则办公食宿人员生活用水量为15.0m3/d,其中80%的为办公住宿用水,20%为厨房用水,则办公住宿用水量约为12.0m3/d、厨房用水量约为3.0m3/d。本项目办公食宿污水排放系数以0.8计,则在项目区食宿人员的办公住宿废水产生量为9.6m3/d,1920.0m3/a;厨房餐饮废水产生量2.4m3/d,480.0m3/a。

⑧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总面积约7661m2,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厂区绿化用水按城镇公共服务用水定额,绿化管理用水3L/(m2·次)计,厂区1个月进行一次大面积浇灌,则每次用水22.983m3,每年用水约160.881m3(年工作200天,平均每天用水0.804m3)。

⑨初期雨水

项目场地硬化面积约33000m2,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导流至厂区外。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18 本项目用水量及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日用水量(m3/d)年用水量(t/a)排污系数日产废水量(m3/d)年产废水量(t/a)生产用水核桃仁浸泡水0.54108.00.70.3875.6核桃乳生产用水50.*.00.90845.49079.5设备和生产车间清洗2.1(设备清洗0.5m3/d,车间冲洗1.6m3/d)121.8(清洗天数58天)0.81.6897.44洗瓶用水2.0400.00.851.7340.0锅炉用水2.0180.0(年使用90天)—2.0180.0净水设备冲洗用水0.1428.00.850.1224.0生活用水厨房用水3.0600.00.82.4480.0办公生活用水12.02400.00.89.61920.0绿化用水22.983m3/次160.881———总计71.*.681—63.*.54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如图4-2所示。

图4-2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综上,项目污水共产生63.28m3/d,12196.54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本环评推荐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4-3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图

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产生浓度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参考水质污水处理前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总磷产生浓度依次为800~1200mg/L、400~600mg/L、300~500mg/L、50mg/L、320mg/L、8mg/L。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都是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回用于种植林地用水,主要处理废水为运营期生产废水,混合后的水质CODcr、BODs、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浓度均统一参考生产废水水质,按项目现有措施,可以实现项目运营期污水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污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列于下表。

表4-19项目区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

项目废水量(m3/a)CODcrBOD5SSNH3-NTP动植物油项目污水处理前产生浓度(mg/L)12196.*20产生量(t/a)9.764.883.660.610.0983.9处理后排放浓度(mg/L)12196.*.51排放量(t/a)0.610.120.120.0980.00610.012削减量(t/a)9.154.763.540.5120.09193.888去除率(%)93.797.596.783.993.899.7处置措施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

4.9.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隔油池可行性分析

项目厨房餐饮废水产生量2.4m3/d,480.0m3/a。厂区拟在食堂建设一个容积为3m3的隔油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隔油池的容积能容纳厨房餐饮废水。

(2)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厂区拟将自建污水处理站,将不能直接排放的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同项目区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次评价建议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工艺,厌氧与好氧工艺相结合,并选用臭氧消毒,工艺成熟稳定,是目前较为理想且管理方便的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项目废水排放量63.28m3/d,余量可满足处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稳定,能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绿化用水标准,且厂区污水产生量不大,环评建议的污水处理设施可行。

(3)达标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林下种植项目栽植规模3万亩,涉及金塘镇、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等地,与项目最近林地约20公里,灌溉需求大,能容纳本项目处理废水。环评建议在林地种植处合适区域建设蓄水池(容积不小于65m3),项目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林地绿化可行。处理后的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措施,本项目废水处置方案可行,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10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0.1运营期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烘干工序的风机、机械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噪声见表4-20所示。

表4-20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噪声级dB(A)备注噪声源特征治理方式1烘干机901台,位于前处理车间间断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设备选型+减震垫安装2粉碎机951台,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间断3压滤机801台,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间断4振动筛85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5榨油机952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6分离机90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7输送机802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8均质机88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

4.10.2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21)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地区,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50m范围。

4.10.3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1)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其预测模式如下:

Lp(r)=Lw+Dc-(Adiv+ Aatm+Agr+Abar+ Amisc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多个机械同时作业的总等效连续A 声级计算公式为:

式中:LA——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pi——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格修正值,dB,本项目取0;

(2)预测点

预测点点位分别布设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共设置4个预测点。

(3)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生产设备与厂界的距离

项目设备均位于厂区内,厂区距离衰减、设备选型、减震安装等均能起到隔声作用,降噪值取值15dB,本次评价预测点为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预测点,各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见表4-21。

表4-21 各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表 单位:m

编号名称多台设备叠加噪声源强厂界东南西北1烘干机*粉碎机*压滤机*振动筛*榨油机*分离机*输送机*均质机*注:本项目厂界为不规则形状,且设备分散设置,本次评价中各机械设备至厂界的距离按最不利情况进行测量。

(5)预测结果与评价

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厂界东、西、南、北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22。

表4-22 昼间噪声影响评价结果表 单位:dB(A)

名称经隔声后噪声级噪声衰减至厂界贡献值东南西北烘干机*粉碎机*压滤机*振动筛*榨油机*分离机*输送机*均质机*贡献值/*执行标准/昼间60评价/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从表4-22可看出,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昼间60dB(A)的要求。

4.10.4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厂区50m范围内东南侧散户(距厂界约30m)无人居住,故项目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预测可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贡献值最大为厂界东侧55dB(A),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小于55dB(A),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由于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且厂界噪声达标,项目生产噪声影响可接受。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对设备进行布置时应根据设备产噪特点,对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定期检查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0.5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有效降低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对设备进行布置时应根据设备产噪特点,对设备进行合理布设。

②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④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界四周设置砖混结构围墙,充分利用绿化带阻隔等传播途径降低噪声。

⑤对于间歇性的噪声,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对运输车辆降速行驶进行防治。

通过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评价认为厂区采取的降噪措施合理可行。

4.11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4.11.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核桃壳和花椒籽筛选残渣、萃取植物油产生的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废白土、废机油以及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化粪池粪污等。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实施后,有200名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3)》第一分册 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 第一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中,四区3类(云南属于四区, (略) (略) ),项目区内住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48kg/人·天计算,则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96kg/d,19.2t/a,经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②原料筛选残渣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花椒筛选枝叶、残渣等约1115.783t/a,核桃筛选残渣及破壳残渣约为2130.076t/a,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颗粒厂家加工处置。

③废油渣

项目花椒油、核桃油加工时,会产生油渣,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系数手册。项目废渣产污系数为0.012t/t-原料,则废油渣产生量一共66.0t/a。筛选出的油渣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

④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约2.5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⑤废白土

项目植物油生产加工脱色过程会产生部分废白土,根据项目植物油生产规模,项目年产花椒油76.7t、核桃油62.4t,则项目花椒油生产产生的废白土量约0.767t/a,核桃油生产产生的废白土量约0.624t/a。项目共产生废白土量1.391t/a,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

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类比同类项目生产废水中悬浮物产生浓度为1300mg/L,经处理后回用水浓度中SS浓度约为200mg/L,项目生产废水量为12196.54m3/a,则沉渣产生量约为2.44t/a,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⑦化粪池粪污

项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

⑧隔油池油渣

项目运营期间员工在项目区食堂就餐,食堂拟设置隔油池一个,容积不小于3m3,厨房泔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产生量较少,定期清理出的废油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

⑨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

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会产生废机油等危废,废物类别为WH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为0.05t/a,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⑩其他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蜡质、脂肪酸等固体废物,由于产生的蜡质、脂肪酸很少,蜡质、脂肪酸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4-23。

表4-23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装置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t/a)处理方式职工食宿统一收集生活垃圾一般固废19.2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原料初筛统一存放筛选残渣一般固废3245.859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花椒油、核桃油生产加工专用容器废油渣一般固废66.0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包装工序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弃包装材料一般固废2.5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植物油生产加工专用容器废白土一般固废1.391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职工生活化粪池粪污一般固废/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废水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固废2.44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动植物油一般固废/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生产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过程废油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危险废物,废物类别:WH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0.05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其他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脂肪酸等一般固废少量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11.2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原料筛选残渣、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废白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粪污以及隔油池废油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渣为植物油渣,属于一般固废,以及废包装材料和废白土等为一般固废,建议在厂区前处理车间外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为20m2,环评要求建设符必须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各车间固废的收集暂存,并有运输通道与厂外连接。另外,一般固废间应有完善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分类堆放,设标识牌。

(2)危废管理要求

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修废机油。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检修废油收集桶应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建议在厂区深加工车间外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m2,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③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④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⑤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所列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有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11.3运营期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原料筛选残渣、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粪污、废机油以及少量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原料筛选残渣和废油渣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处置;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白土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作物施肥;食堂隔油池废油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废脂肪酸等其他固废产生量较少,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不外排,符合一般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项目区及外界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4.1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轻工,95、植物油加工”,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且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故本项目不需要对地下水环境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13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列入Ⅳ类。项目占地面积为4.0154公顷,对照敏感程度分级表,项目周边存在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对照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小型、较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1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企业应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漏、滴而采取防渗漏措施;

(2)对隔油池、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采用混凝土砖砌,确保隔油池、化粪池废渣不外泄;

(3)对厂区污水处理设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备地基基础采用铺设水泥基防渗混凝土+水泥基防渗透结晶涂层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

(4)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及时进行抢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治厂区污水外渗;

(5)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三防”措施,以免一般固废和危废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建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

4.15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性伴生/次生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筛选风险评价因子。

本项目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所用原辅材料、产品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罐车拉走用于附近种植林地用水。项目机械设备运行所需柴油于附近加油站补给,项目区不储备柴油,故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属于易燃物品,最大存储量为0.05t。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类型包括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风险,CO2储罐区储罐压力过大引起的爆炸风险。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萃取剂为液态二氧化碳,属不然气体,对人体具有窒息性,性质稳定,不燃烧,液态二氧化碳安全 数据详见下表。

表4-24 风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名称液态二氧化碳理化性质无色无味,不燃气体;临界压力(Mpa):7.382;熔点(℃):-56.6;沸点(℃):-78.5;相对密度(水=1):0.9295;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1.53;饱和蒸气压(kPa):7.382;临界温度(℃):31.0;溶解性:能溶于水,烃类及大多数有机溶剂。健康危害本身无毒,但空气中浓度超过3%时能出现呼吸困难、头痛眩晕、呕吐等。10%以上时出现视力障碍、痉挛、窒息而死,接触液体二氧化碳可引起冻伤。皮肤接触:冻伤,先用温水洗浴,再涂抹冻伤软膏;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急性毒性二氧化碳没有毒性,但二氧化碳浓度高时就会改变血夜的PH值,长时间吸入二氧化碳将引起代谢障碍。当空气中浓度超过3%时能出现呼吸困难、头痛眩晕、呕吐等。浓度超过10%时出现视力障碍、痉挛、呼吸加快、血压升高、意识丧失。浓度超过25%以上时,出现神经抑制、昏睡、痉挛、窒息死亡。

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目录,可知本项目中的液态二氧化碳未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罗列,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本项目废机油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见下表所示。

表4-25 风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标识中文名:机油、润滑油英文名Luboricating;Lu be oil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溶解性不溶于水相对密度(水=1)<1燃烧性燃烧闪点(℃)76引燃温度(℃)248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稳定性稳定毒性及危害健康急性毒性LD5(gm/kg、大鼠经口)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之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恶心、严重者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的将容器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及其附录,结合项目区域现场调查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根据HJ 169-2018附录B、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附录C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项目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项目区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按下式计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按照项目区内最大存储量进行计算,具体结果详见表4-26。

表4-26 风险潜势判别表

功能单元危险物质临界值(t)实际储存量(t)qi/Qi危废间废机油25000.050.00002合计——0.00002风险潜势I

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0.00002<1,因此判断项目的风险潜势为Ι。故不考虑“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及“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3)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第4.3条内容,当项目风险潜势为Ι时,项目风险评价仅需做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下表。

表4-27 评价工作级别

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Ι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风险评价范围。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明火管理不当产生火灾爆炸事故、废机油泄漏造成土壤水体污染事故、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问题引起的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和次生事故。

①风险事故类型

A、爆炸、火灾事故: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CO2储罐,爆炸风险主要为储罐压力过高引起爆炸;包装、装箱过程涉及塑料袋和纸箱,火灾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塑料袋、包装纸箱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包装、装箱过程涉及塑料袋和纸箱,火灾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塑料袋、包装纸箱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B、油泄漏事故:废机油泄漏不仅会对周围土壤、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C、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和伴生事故:废机油遇明火引发火灾或爆炸;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火灾事故中的消防废水不及时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爆炸事故易对周围的建筑物造成严重破坏、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②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事故状态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机油泄漏产生燃烧、爆炸后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废机油泄漏流入土壤和地表水环境会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废机油燃烧产生的燃烧热,将对产生点周围植被产生灼烧影响,但事故后可进行复植,因此,热辐射对生态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③事故对敏感点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设有紧急截断系统,在事故时能及时截断气源,事故影响范围有限,且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极小。事故时对周围集中居住住户不会造成影响。

④次生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在事故状态下,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废机油燃烧生成的主要产物为CO2、CO、NOx等,仅在事故刚发生时有少量CO2等释放,且很快就能扩散,不会长期影响空气质量,对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污染影响。事故时废机油燃烧主要用灭火器等进行灭火,若引发林地、耕地火灾时,会产生一定的消防水,但该类消防水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项目拟建地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6)风险防范措施

1)CO2储罐设置及安全防范要求

项目采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使用的CO2由氧气厂直接提供,运输方式采用槽车运送,储罐采用组合、安全系统阀,使用两组安全阀同时工作,在安全阀定期校验时可关闭一侧,另一侧继续工作,确保储罐的安全运行。储罐内容器上部设置压力表差压式液位计和液位对照表,可以随时掌握容器储存量及压力变化,便于充装机排液时的操作。CO2储罐装设名牌,注明名称、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编号、容积等相关参数。

CO2储罐安全防范要求:仪器、仪表、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送验、检验单位须取得合法资质,安装修理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相应资质。运输用槽车向储槽罐装时,须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场监护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使其变形、壁厚减薄等。CO2储罐独立放置,与生产车间分开,储罐区通风。专人操作,储罐运营期取得质检合格报告。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生产车间和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其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②按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避免漏电、短路、过流、过载、过热等而造成的绝缘失效或线路着火,定期检查厂房内的电源、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

③禁止在生产车间、原料房等存放处吸烟、明火等,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火标识。

④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⑤花椒油、核桃油等易燃物品储存处应张贴禁火、禁烟标志,适当位置设置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沙箱等。

3)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隔油池:应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

②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避免容量过多溢出,造成环境影响。

③危废暂存间:本次环评提出项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并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在厂区内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250px,并按重点防渗要求做防渗处理。

除此之外,还应做到以下两点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1.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方案及应急处理事故的队*,一旦发生意外,处惊不变,能迅速地解决问题和处理事故现场,使环境损失、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降至最小。

4)污水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①为避免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的可能性,在污水处理站考虑备用水泵和鼓风机的设置,并设置移动泵,这样即使个别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了故障,整个污水处理设施不至于完全停止运行。

②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用于储存生产车间生产出现异常时事故排放的不合格出水及整个污水处理站最终出水不合格时的回流水。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检,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反馈上级并停止生产,待检修完成后方可继续生产。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故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在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上述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

(7)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见表4-28。

表4-2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纲要

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总则--2危险源情况详细说明危险源类型、数量、分布及其对环境的风险3应急计划区管线临近地区4应急组织由站内专人负责——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5应急状态分类应急响应程序规定环境风险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状态分类,以此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6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防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水或低压蒸汽幕、喷淋设备、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7应急通讯通告与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通告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等事项8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人员对环境风险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免再次发生事故,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9应急防护措施消除泄漏措施及需使用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临近地区:划分腐蚀区域,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及相应的设备配备10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保护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制定毒物的应急剂量、现场及临近装置人员的撤离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临近地区:制定受事故影响的临近地区内人员对毒物的应急剂量、公众的疏散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11应急状态中止恢复措施 事故现场: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秩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生产措施临近地区:解除事故警戒、公众返回和善后恢复措施12人员培训与演时安排事故处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演台、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废气排放口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3)固体废物贮存规范化要求

对于各类固体废物设置的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①各种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③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志牌。

(4)排放口图形标志

噪声排放源图形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详见下表。

表5-1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本项目排放口设置情况1废水排放口表示废水向水体环境排放项目废水回用于林地绿化,不外排2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设置1个废气排放口3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1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4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5/危险废物暂存间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

(5)排放口立标

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且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边缘距离地面约2m;可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6)排放口建档管理

①本项目应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根据排污口管理内容要求,项目环保措施完善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③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变更的需报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2.1排污许可办理

排污单位在规定的排污许可申请时限,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排污许可申请材料。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手里或者不予手里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决定,同意受理的进入审核流程,核发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办发[2016] 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食用植物油加工(C1331)、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照表4-24确定,本项目应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表5-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11植物油加工133/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20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22饮料制造152/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其他*

2.2排污许可证管理

1)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发生以下事项变化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①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

②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

③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

④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⑤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2)排污许可证的补办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建设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3)其他相关要求

①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③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④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⑤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⑥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根据国办发[2016]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3、自行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了解环境污染动态变化,以便积极采取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小因生产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当厂区内大气环境、生活污水和声环境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当地环保部门监测,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业一调味品、发酵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3 项目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执行标准运营期废气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SO2、NOX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厂区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2个点颗粒物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VOCS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废水厂区综合废水排放口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每半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噪声厂界东、南、西、北和东南侧敏感点5个点位等效连续A声级每年1次,每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5)中2类

4、“三同时”竣工验收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以污染影响类为主,可参考生态环保部9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编制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见下表。

表5-4 项目竣工验收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环保设施、措施效果废水雨污分流项目区生产废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套(厌氧型,设计处理规模70m3/d,污水设施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措施: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施截排水沟,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长约100m,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生活区生活废水①隔油池,1个,容积3m3②化粪池,1个,容积15m3③污水处理设施1套,厌氧+好氧型,设计处理规模70m3/d(以上污水设施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措施: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办公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废气锅炉废气排放口NOX采用袋式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限值SO2颗粒物生产车间颗粒物研磨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所在车间密闭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表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VOCS车间密闭,并安装排气扇通风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固体废物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100%处置筛选工序原料残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生产工序废油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产工序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污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围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生产设备维修、维护废机油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其他固废废脂肪酸、蜡质用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环境管理1、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监控工作,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2、加强项目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分区及防渗防漏管理。3、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4、跟进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


六、结论

6.1结论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地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占地面积4015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建设成品与原材料库房4087m2,前处理车间3080m2,深加工车间2659 m2,二氧化碳萃取车间2659 m2,装封车间3066 m2,食堂和宿舍1161m2,综合办公楼1529m2,其他配套设施(应急广场、停车区、道路、排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等)约13000 m2;厂地硬化约33000m2,绿化约7661 m2。公用工程依托使用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加工青核桃约3000t。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7.3万元,环保投资站总投资的0.182%。

项目属于农产品加工项目,采用液压压榨工艺技术生产核桃油、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花椒精油等产品。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十九、轻工”中第28项“菜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以及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植物油”。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不违背巧家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低,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治理后,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的使用功能。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6.2建议

(1)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明确环境管理的责任分配。

(3)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4)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自觉维护项目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设施,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NOx




591.70kg/a


591.70kg/a


SO2




986.17kg/a


986.17kg/a


颗粒物




0.87kg/a


0.87kg/a


无组织粉尘




0.0625t/a


0.0625t/a


无组织VOCS




0.3t/a


0.3t/a


食堂油烟




5.4kg/a


5.4kg/a


废水

生产废水




9796.54t/a


9796.54t/a


生活废水




2400t/a


2400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19.2t/a


19.2t/a


原料筛选残渣




3245.859t/a


3245.859t/a


废油渣




66.0t/a


66.0t/a


废包装材料




2.5t/a


2.5t/a


废白土




1.391t/a


1.391t/a


污泥




2.44t/a


2.44t/a


粪污




/


/


隔油池废油




/


/


危险废物

维修废机油




0.05t/a


0.05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 (略)

2023年5月9 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制日期:2023年2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

项目代码

2207-*-04-0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略) (自治区) (略) 巧家县(区)大寨镇(街道)海口村

地理坐标

(102度56分35.036秒,27度11分26.564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食用植物油加工(C1331);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第16条“植物油加工(133*)”中的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

十一、食品制造业中第23条“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的其他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中第26条“饮料制造(152*)”中的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207-*-04-05-*

总投资(万元)

15000(林业产业链项目总投资)

环保投资(万元)

27.3

环保投资占比(%)

0.182%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0154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及相关计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业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属于农产品加工,采用液压压榨工艺技术生产核桃油、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花椒精油等产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十九、轻工”中第28项“菜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以及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植物油”,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发展项目,属于鼓励类发展项目,其建设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且本项目依据巧家县多年经济林栽植规模,建设核桃、花椒等深加工厂,延伸林业产业链,为建设项目投资带来收益,吸纳500余人就业,解决巧家县经济林栽植户花椒、核桃无销路的后顾之忧问题。

2、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分析情况如下:

表1-1 本 (略) 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对照分析表

序号要求对照分析备注1第二条、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项目的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2第三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新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不得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用地范围查询,项目位于巧家县药山自然保护区西南侧约11公里处,高程差约2500米。项目选址不 (略) 级自然保护区内,其建设符合自然保护区要求。符合3第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符合4第八条、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 (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除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规定的第四类“其他排口”外。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以及从事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工程。项目选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不涉及重要湖泊管控,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且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其建设符合相关条例。符合5第九条、禁止在金沙江、赤水河、乌江和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且项目不开展捕捞等活动,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符合6第十条、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岸线边界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 (略) 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本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符合7第十二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石化、建材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8第十四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烯等行业新增产能。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液体乳制品、调味品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为鼓励类生产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及淘汰项目,其建设符合产业生产政策。符合

综上,项目选址不涉及重点干支流、重要湖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合规园区等禁止开发区,符合重点管控区要求。项目为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业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选址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禁止行为核对,不属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里面禁止建设内容,不违反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要求,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不冲突。

二、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2018〕3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5日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中的相关内容,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预判情况分析一览表

内容管控要求对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 (略)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划为一般生态空间。本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也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不涉及基本农田及公益林。经与巧家县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数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数据叠加分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详见附件4、附图6)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重点流域、出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到2035年,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浓度限值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项目不设废水外排口,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水外排至外环境,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略) 优良率和控 (略) 级下达目标。到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县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自动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巧家县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机研磨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锅炉废气,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项目厂区场地硬化,粉碎及研磨机均为封闭式,设备所在车间密闭;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主要为花椒异味,产生量较少,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设置食堂油烟净化器,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综上,项目废气均得到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局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期间将对厂区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项目生产运营期不涉及高毒、重金属等污染因子,土壤环境污染风险较低;隔油池、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均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可避免废水下渗污染土壤。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土壤质量降低。符合资源利用上线严 (略) (略) 对于水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项目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项目 (略) 政管网接入, (略) 政电网接入。生产过程中用水、用电量不大,不会超出区域的供水、供电负荷。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型、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 (略) 共划分97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 类。巧家县共划分9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和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管控单元5个(包含矿产资源、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城镇生活两个、巧家县工业聚集区),一般管控单元1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在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为核桃、花椒深加工项目,运营期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因此,项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一般管控单元区。符合(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管控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略) 总体管控要求。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经查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红线、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规定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运营期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略) 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严格环境准入,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和排放标准,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选址、布局不合理,对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有色金属新增污染项目一律要科学论证、审慎审批。3.推动工业“散乱污”污染源整治长效化,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防止死灰复燃。严格控制高排放项目建设,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的项目。4.加强金沙江干热河谷水土保持,依法禁止在金沙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金沙江岸线延伸至*域2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退出。5.针对赤水河流域:(1)加强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依法对赤水河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进行管控,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2)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禁止赤水源镇银厂村、铁厂村38平方公里范围进驻工业企业,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赤水河干流、主要支流沿岸的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居住区,应当加强厕所改造;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4)禁止在赤水河流域安排重污染企业和项目;禁止在赤水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和珍稀特有鱼类洄游的主要支流进行小水电开发。(5)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并按规定审批的改建除外。(6)赤水河流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赤水河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赤水河流域其他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在赤水河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7)赤水河流域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8)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赤水河流域干支流沿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区域生态宜居移民搬迁,积极落实安置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为核桃、花椒深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赤水河流域水体,附近地表水体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支流,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建设满足产业准入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能废物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符合

综上所述,从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三、与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节选)

规划内容对照分析备注第三章坚持创新引领,强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滇东北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补齐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治理与矿山修复、国土山川绿化和人居环境改善等突出短板,以金沙江干热河谷、乌蒙山等自然保护地、赤水河流域等典型区域为示范,打造生态保护修复亮点, (略) (略) 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本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林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不会对土壤及生态环境造成威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符合第四章 深化“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指导地方制定差别化的流域性环境标准和管控要求。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流域产业布局调整升级。符合第六章 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 (略) 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全面加强绿化用地、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扬尘治理。符合第七章 推进系统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符合第八章 统筹生态保护与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符合

2、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结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印发《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到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元素更加丰富,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控碳能力不断增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流域自然生态保护取得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采取本次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表1-4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节选)

规定内容对照分析备注第四十九条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①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处置率100%,不外排。②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项目区最近的地表水为水田河,为金沙江右岸一级支流,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渔业捕捞,符合相关法规。③项目建设地不属于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且项目为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林产品加工项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本次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其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符合第六十一条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建设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符合

4、与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范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5。

表1-5 项目与地方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规范文件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规定内容对照分析备注《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房屋建筑、建(构)筑物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一般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其中:城市主干道、繁华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略) 规划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二)工程外立面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三)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四)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和生活区、材料加工区、物料堆放区等应当作相应的硬化、铺装、绿化、覆盖、密闭处理,并采取洒水、喷淋、冲洗、吸尘、及时清扫等措施;(五)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当及时清运,禁止高空抛撒,外运时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六)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砂沉淀设施,车辆出场前应当对车底、车轮和车身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场地。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新建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现场周边实地踏勘,项目建设期间均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出口设置清洗设备,对车辆的运输、装卸扬尘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大气防治工作均落实到位。符合

5、与《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02)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 (略)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本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属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设备、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花椒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体VOCs,生产车间密闭,并安装排气扇通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经过一系列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影响不大,不会破坏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安全,项目的建设符合《中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总体要求,其建设可行。

6、与《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符性分析

(1)选址环境

项目位于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不占用耕地,工程地质条件好,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满足生产、生活所必须的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2)厂区环境

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满足功能需求,合理用地,场内道路为混凝土路面,生产车间及办公间均为新建,呈“一”字型建设,便于生产管理,环境洁净。厂区空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7661m2,种植的植物对环境无危害。

(3)作业场所环境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无菌生产环境,生产用水为自来水经净化后的纯净水,储存车间环境清洁、整洁。

(4)环境卫生

储存车间不同物品区间相对独立,车间为水泥地面,不透水、易清洗消毒。设备安装于对应生产车间内,车间密闭,噪声较大设备采取减震。污水排放系统畅通,污水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与符合《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关要求。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涉及的林业深加工厂地类型为建设用地4.0154hm2,不涉及农用地和林地。厂区北侧为乡村道路,交通便利。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耕地,周围无古树名木。项目生产所需原料核桃、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下种植项目供给,项目所在区域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国家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国家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项目区内没有珍稀、濒危和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较好,属于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厂区周围无大型加工厂,无制约加工厂建设的外环境条件,选址符合《粮油加工环境要求(GB/T26433-2010)》相关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简述

为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守住一片蓝天、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建好一座城”,抓好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争做云南“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有力助手,加强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大沿江天然林草资源、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开展林下种植试验示范,不断优化林业生态结构、筑牢林业产业基础、繁 (略) 场,转变生产方式、促进林业转型升级,把林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文明双赢发展。推进巧家“天蓝、山绿、水清、宜居”美丽家园建设。

为此,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实施《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于2022年11 (略) 发改委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批复(附件3)。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包含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储备林项目建设、林下种植项目建设、林业产业链项目建设、白鹤滩森林旅游项目、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等,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针对林业产业链项目建设内容,其余子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第十条“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第16条“植物油加工(133*)”、第十一条“食品制造业”中第23条“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第十二条“酒、饮料制造业”中第26条“饮料制造(152*)”,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略)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分析项目建设、运营产排污特性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需要采取的相关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2建设项目概况

2.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林业产业链项目;

(2)建设单位: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东经102°56′35.036′′,北纬27°11′26.564′′,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5)建设用地:拟用地面积4.0154公顷(详见附件4选址踏勘论证报告(节选));

(6)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2500t,加工青核桃3000t,产品主要包括:封口鲜花椒226.5t/a、花椒精油76.7t/a、精品干花椒皮150.2t/a、花椒油渣898.8t/a;封口鲜核桃129.4t/a、核桃油62.4t/a、精品核桃仁272.4t/a、核桃乳3026.5t/a、核桃油渣369.1t/a。

(7)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7.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82%。

2.2.2项目地理位置与周边情况

根据项目实地现场踏勘,项目选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6′35.036′′,北纬27°11′26.564′′,地处巧家县西北部,距巧家县城直线距离约31km。项目区东侧、南侧和北侧三面环山,东南侧约30m和西北侧约120m处主要分布有散户,西侧约270m为海口社区,厂区北侧为乡村道路和水田河,周边关系详见图2-1。

图2-1项目区周边关系图

2.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40154m2,规划建设深加工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建设成品与原材料库房4087m2,前处理车间3080m2,深加工车间2659 m2,二氧化碳萃取车间2659 m2,装封车间3066 m2,食堂和宿舍1161m2,综合办公楼1529m2,其他配套设施(应急广场、停车区、道路、排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等)约13000 m2;厂地硬化约33000m2,绿化约7661m2。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数据资料及设备清单,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详见表2-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见表2-2,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2-3。

表2-1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仓储区和生产区厂房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占地面积4087m2,2F,为地面式厂房,钢筋砼柱框架预制板屋顶结构,位于主出入口处,项目区西侧。用于堆放原料与成品。新建前处理车间占地面积3080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与装封车间并排位于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右侧。处理车间采用预先核桃脱皮工艺,所得仁粉可直接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 深加工车间占地面积2659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装封车间右侧。布设核桃油、核桃乳加工机械设备。二氧化碳萃取车间占地面积2659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前处理车间右侧,深加工车间对面。布设花椒油加工机械设备。装封车间占地面积3066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建筑物四周墙体设门窗若干,位于成品与原材料库房右侧,便于装封完成入库。CO2储罐区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外,CO2储罐容积20m3。净水处理区位于深加工车间内,项目对水质要求较高,自来水经净化处理后再利用。历史陈列区占地面积572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东侧。产品展销区占地面积604m2,2F,钢筋砼柱基,砖砌墙体,位于深加工车间东侧。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1529m2,为砖砌混凝土结构,办公楼拟计划建设7层,与应急广场位于项目区东侧,靠近人行出入口。新建食堂和宿舍占地面积1161m2,为砖砌混凝土结构,拟设计6层,每室居住2人,布置于项目区东侧,办公室对面。新建应急广场占地面积1487m2,位于综合办公楼旁,为应急避难场所。新建公用工程给 (略) 政自来水管网供给。依托排水系统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新建供配电系统项 (略) 政电网供给,项目区内安装变压器。依托供热系统建设2吨蒸汽锅炉1台,对项目生产进行蒸汽供热。新建消防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2018年局部修订条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BG50140-2005),该厂区建筑内均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环评提出储运工程道路交通主干道道路用地面积6815m2,为满足厂内装配需求,设计动线合理,故道路围绕厂区周围设计,同时根据《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厂区内主干道为7.0-8.0米,次干道6.0-7.0米,支道3.5-4.0米。新建次干道支干道环保工程废气破碎机粉碎研磨粉尘:破碎工艺采用封闭式设备及车间密闭。环评提出锅炉锅炉废气: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机烘干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厂房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食堂油烟:拟在食堂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污水处理设备异味:地埋式,通过加强种植绿植进行防治。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3m3,预处理食堂污水。环评要求化粪池1个,容积15m3,预处理生活污水。环评要求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70m3/d,为“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所在区进行重点防渗。环评要求雨水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施截排水沟,长度约600m,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环评提出固废垃圾收集桶若干,分散于厂区内设置,为带盖式,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评提出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m2,用于分区、分类收集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和废包装材料等,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按规定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点。环评提出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用于暂存项目区设备维修、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由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环评提出噪声破碎机、烘干机等大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界达标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功能花椒生产工艺1杀青灭菌机/台2对鲜花椒、核桃进行杀菌消毒2烘干机/台1烘干花椒3粉碎机HXYZ-30台1对干制花椒皮进行破碎4液压轧粕机/台2对花椒皮进行低温压榨,制得毛油5超临界CO2萃取设备/套1将花椒毛油进行超临界萃取分离6萃取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2收集萃取出的花椒油7板框式压滤机BAY30/630-30U台1过滤萃取出的油渣8成品油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1暂存花椒油核桃生产工艺1剥壳机HBTP-4500台7核桃破壳2脱衣核桃仁专业烘干机2450*1200*2100(mm)台2对核桃仁进行烘干3圆筛/台1筛分不同大小规格的核桃4振动筛/台15平筛/台16预榨机202A-3台1对核桃仁进行初榨7液压榨油机6YZ-300台1核桃仁复榨8袋式双联过滤器Φ1200mm台1油料分离9成品油暂存罐容积约3000L台1存储核桃油10分拣输送带/台10分拣输送物料11胶体磨/台1乳化、分散、均质和粉碎核桃物料12配料罐/台4核桃乳配料13均质机/台1均质、乳化核桃物料14碟式分离机/台1固液分离15螺旋板换热器/台1液体冷热交换16高位储罐/台2暂存核桃乳17中水运输罐车18t辆1运输厂区处理达标后废水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7.3万元,占总投资的0.182%。环保投资明细详见下表。

表2-3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内容金额施工期废气洒水管道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淋洒水0.5废水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0.3固废施工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废砖瓦大部分回填于项目区内、可回收的施工废铁外卖废铁回收点,其余固废运送至合法的填埋点进行规范化处理1.0运营期废气车间、设备密闭生产区车间密闭以及破碎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密闭,车间安装排气扇4.0排气筒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0油烟净化器食堂拟设置油烟净化器一台0.3废水食堂污水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3m30.3生活、生产废水化粪池,1个,容积15m3;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计处理规模70m3/d);中水运输罐车1辆12.0雨水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截排水沟,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长约600m,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0.3噪声设备噪声减震垫0.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垃圾桶若干,分散于厂区内设置,为带盖式,分类收集垃圾0.2废机油废机油盛装桶若干,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1.0废包装材料、废油渣废包装收集装置若干,废油渣盛装容器若干,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20m21.0厂区绿化在厂区边缘布置绿化地带,面积约7661 m2,绿化率19.08%4.0合计/27.3

2.2.3项目主要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年加工青核桃约3000t,产品方案详见表2-4。

表2-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1封口鲜花椒226.52花椒油76.73精品干花椒皮150.24花椒油渣898.85封口鲜核桃129.46核桃油62.47精品核桃仁272.48核桃乳3026.59核桃油渣369.1

2.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本项目建成后加工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的林下种植项目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见表2-5。

表2-5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一览表

类别名称消耗量来源存储方式存储位置原料鲜花椒2500t/a依托林下种植项目库存成品与原材料库房青核桃3000t/a依托林下种植项目库存辅料食用磷酸25t/a外购玻璃容器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成品与原材料库房食用碱25t/a外购食用级活性白土8t/a外购内塑外编袋,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能源年耗电12900(万KW·H)市政电网//年用水13998.681t/a市政管网//柴油0.5t/a附近加油站补给//二氧化碳储罐容积20m3氧气厂提供CO2专用储罐,储存于阴凉通风处CO2储罐区生物质燃料颗粒580.1t/a外购储存于通风干燥、远离火种处车间仓库装封220ml包装瓶约2000个/年外购分类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装封车间500ml包装瓶约2000个/年外购200ml灌装瓶约8700个/年外购不同规格包装袋规格50g、100g不等外购

2、项目辅料理化性质介绍

(1)食用磷酸、食用碱作为精炼过程中加入的添加剂,对油品品质的改良有重要作用,能增强油品的保水性、凝胶强度、成品率。

食用磷酸:食用级磷酸用来降低油脂中胶质和微量金属的含量。纯品为无色透明或略带浅色稠状液体,相对密度1.70。溶点42.35℃,易溶于水和*醇融合,无臭、味酸。磷酸为正常人体构成物质、骨、齿及多种酶的必要成份。可用作调味剂;用于罐头、液体、固体饮料和清凉饮料的酸味剂,可代替柠檬酸、苹果酸;在啤酒糖化过程中,可以代替乳酸来调PH值;制糖工业上作蔗糖的澄清剂;酿酒用于酵母营养剂,防止杂菌繁殖;面粉用于改良剂,同时也广泛用于高精电子工业,医药工业等。

食用碱:采用碱来中和游离的脂肪酸,使游离脂肪酸生成皂脚。纯碱与小苏打的混合物,呈固体状态,色洁白,易溶于水。是一种食品疏松剂和肉类嫩化剂,能使干货原料迅速涨发,软化纤维。去除发面团的酸味,适当使用可为食品带来极佳的色、香、味、形,以增进人们的食欲,大量应用于食品加工,如面条、面包、馒头等行业。食用碱有较强的脱脂作用,可以去掉油发干货原料上的多余油脂。

(2)食品级活性白土:作为精炼过程中脱色剂使用。活性白土是用膨润土为原料,经无机酸化处理,再经水漂洗、干燥制成的吸附剂,外观为乳白色粉末,无臭、无味、无毒,吸附性强,能吸附有色物质、有机物质。在食品工业上,可用作葡萄酒和糖果汁的澄清剂,啤酒的稳定化处理、糖化处理、糖汁净化等,特别适合矿物油、植物油、动物油的精炼生产。

2.2.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200人,项目工作制度实行每天1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因花椒、核桃成熟期为8~10月份,项目炼制植物油高峰期约90天,年工作200天。

2.2.6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根据厂区所在位置地理地形条件,按生产需要功能进行布置,全厂分为四大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仓储区。为便于装卸货物,节约成本,仓储区(成品与原材料库房)位于前门出口处,考虑到工作人员较多,将办公区(综合办公楼)、生活区(食堂和宿舍)布置在后门,将中间区域空出,用来布置生产车间(前处理车间、二氧化碳萃取车间、深加工车间、装封车间),保障加工厂的正常生产,整个生产区成“一”字布置,形成流水线生产,充分合理利用空间。在保障正常生产情况下,同时也要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此次布局,将各功能分区与内部道路间的可利用空间布置为停车位、应急区域等,做到最大化的节约用地;厂区环境美化以绿化为主,在厂区边缘布置绿化地带。各构筑物之间布设消防通道。厂区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衔接,成品与原料运输便利。

综上,项目区布局合理紧凑,各功能区划分明确,整体布局可行。本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3.

2.2.7给排水

给水:本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由于生产加工对水质要求较高,自来水引入项目区进一步净化处置后再用于生产工艺。自来水净化设备采用反渗透膜分离核心技术,能有效地去除水中的带电离子、无机物、胶体微粒、细菌及有机物质等。反渗透纯净水设备工作原理:将原水经过精细过滤器、颗粒活性碳过滤器、压缩活性碳过滤器等,再通过泵加压,利用孔径为1/10000μm的反渗透膜(RO膜),从而形成纯净水。

图2-2 净水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环评建议附近种植地在合适地点建设蓄水池(容积不小于65m3)存放绿化用水。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2-3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2.2.8物料平衡

项目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年加工青核桃3000t,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2-6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

输入输出项目原料成品数量废弃数量花椒加工鲜花椒2500t封口鲜花椒226.5t废油渣:30.0t废白土:0.767t干花椒破碎研磨粉尘:1.25t筛选枝叶、残渣等:1115.783t花椒油76.7t精品干花椒皮150.2t花椒油渣898.8t合计输入:2500t合计输出:2500t核桃加工青核桃3000t纯水10000t封口鲜核桃129.4t废油渣:36.0t废白土:0.624t废壳、筛选残渣等:2130.076t核桃乳生产损耗蒸发水:6973.5t核桃油62.4t精品核桃仁272.4t核桃乳3026.5t核桃油渣369.1t合计输入:13000t合计输出:13000t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3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根据业主介绍以及提供的项目施工材料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大体分四步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基础打桩、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施工方法:基础构造柱和圈梁、回填土和预制构件安装、装饰等。

施工流程及各阶段产污环节见图2-4。

图2-4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4生产工艺流程图

2.4.1花椒深加工工艺流程简介

1、封口鲜花椒

①筛选:将枝叶、枝梗等杂质通过筛选机去除。

②杀菌杀青:新鲜花椒采用杀青灭菌机将花椒加热到105℃,灭菌以及阻止花椒内部的酶的反应,能易于保存。

③真空包装:产品隔绝空气,增加保质期,易于保存。

图2-5 鲜花椒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精品干花椒皮

①热泵烘干花椒方法:花椒采收后,先集中晾晒半天到一天,然后装烘筛送入烘房烘烤,装筛厚度3-4厘米。在烘烤开始时控制烘房温度50-60℃,2-2.5小时后升温到80℃左右,再烘烤8-10小时,待花椒含水量小于10%时即可。在烘烤过程中要注意排湿和翻筛。开始烘烤时,每隔1小时排湿和翻筛一次,之后随着花椒含水量的降低,排湿和翻筛的间隔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花椒烘干后,连同烘筛取出,筛除籽粒及枝叶等杂物,按标准装袋即为成品,装袋后的花椒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

图2-6 干花椒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花椒油

以干制花椒皮为原料,通过风选、破碎、冷榨、浸提、超临界萃取分离等生产工艺制得花椒油,由于花椒皮油主要用于加工调味品,通过传统的大宗油脂加工方法进行精炼和脱色容易造成较大的损失,而采用超临界萃取分离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花椒皮油中的活性物质和风味物质,提高花椒油的品质。

①风选:采用风选设备去除干制花椒皮中的泥土等杂质。

②破碎:采用高速粉碎机对干制花椒皮进行破碎 ,破碎颗粒40~60目。

③冷榨:采用液压压榨机对花椒皮进行低温压榨,制得花椒皮毛油。通过实验发现 ,高温炒制后的花椒皮风味损失较为厉害,容易出现糊味,并且压榨制得的毛油颜色过重,不利用后期的脱色,无法得到澄清透亮的花椒油。因此,采用低温压榨,压榨温度为25~37℃。

④浸提:将压榨后的花椒渣料进行溶剂浸提,浸提溶剂采用6号溶剂,采用搅拌浸提,通过正交实验,优化得到最佳浸提时间为1.5小时,最佳浸提温度为50~55℃。

⑤超临界萃取:将压榨制得的花椒毛油进行超临界萃取分离,通过大量的单因素实验和正交实验分析,得到最优的提供工艺条件为:萃取釜I的温度为40℃,萃取压力25MPa;分离釜I压力为6MPa,温度35℃;分离釜II压力为4MPa,温度为30℃;精馏塔压力为4MPa,精馏温度为 45℃。

⑥过滤:将超临界萃取分离出的花椒油通过板框过滤机过滤,制得纯净的成品油。

花椒油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详见图2-7。

图2-7 花椒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简介:超临界状态是继固态、液态和气态之后的第四种状态。当处于气液平衡的物质继续升温升压时,热膨胀引起液体密度减小,而压力升高又使气相密度变大,当温度的压力达到某一点时,气液两相的相界面消失,成为一个均相体系,这一点就是该物质的临界点。当流体的温度和压力都处在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以上时,则称该流体处于超临界状态。二氧化碳在超临界状态下他的密度接近于液体,粘度接近于空气,而且扩散系数大、粘度小、介电常数大等特点,使其分离效果较好,是很好的溶剂,本项目原料在萃取釜于二氧化碳的超临界状态充分接触,原料扩散到溶剂中,通过在分离器中改变环境条件,使溶解物质析出以达到分离的目的。

2.4.2核桃深加工工艺流程简介

1、精品核桃仁

核桃深加工,核桃仁破壳是基础部分,本生产线是集核桃分级、破壳、壳仁分离、核桃仁分级为一体的核桃加工生产线。

①破壳前分级:该生产线中核桃破壳机械是利用定间隙挤压的方法实现破壳。

②破壳:核桃经过垂直提升至核桃破壳机,完成一次破壳。对于一次破壳不完全的核桃,在经过核桃仁分级机后,核桃通过刮板提升至二次破壳机,以此循环。

③核桃仁分级:核桃经过破壳后,从一次破壳机、二次破壳机出料口掉人一次核桃仁分级机。核桃仁及壳在运动的过程中经带有不同尺寸筛孔的分级筛分级。

④壳仁分离:经过一次核桃仁分级机、二次核桃仁分级机后,核桃仁被分为1/2仁、1/4仁、1/8仁、1/16仁等。在每个等级出口都连接有壳仁分离机,壳仁分离机的原理是根据核桃仁与壳、隔膜之间悬浮速度不同,调整气流大小,将壳、隔膜从果仁中分离出去,最后经各自的出料口排出机体外,工艺路线见下图。

图2-8 精品核桃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核桃乳加工

核桃乳以核桃仁为原料进行加工,其工艺为:核桃仁-浸泡-脱皮-清洗-磨浆-浆渣分离-调质-均质-杀菌检验-灌装-成品。核桃制品生产及开发过程中适宜的打浆处理工艺条件为:温度77~79℃,pH值8.7~9.0,打浆次数为2~3次,这样可使核桃蛋白质的溶出率达到90%。核桃乳加工工艺如下图:

图2-9 核桃乳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核桃油加工

溶剂萃取与压榨法是提取核桃油的主要方法。具有空化效应、机械效应与热效应的超声波对溶剂提取有强化作用,可减少溶剂用量,节约提取时间,加大出油。

①溶剂浸出制油法该方法以核桃仁为原料,先经间歇式液压榨油机榨取35%的油,然后采用溶剂浸出制油。此法出油率高,工艺设备技术要求高压冷榨过程中要求操作压力均衡,采用勤压、少压的原则进行,整个过程采用低温操作,可保持产品中的天然成分不被破坏。

②溶剂浸出制油法该工艺为连续化操作,采用溶剂浸出。此方法为保持产品的天然成分不被破坏,也采用低温操作(例如:冷榨低温脱溶工艺)。预处理采用预先脱皮工艺,所得仁粉,可直接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大大降低了核桃油的成本,也使得核桃仁得到全面的开发利用。此法出油率高,粕残油2%左右。现有的植物油浸出车间经过改造后即可生产,这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一种炼制核桃油的方法,但工艺设备技术要求较高。

图2-10 核桃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4.3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7 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序号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污染因子1废气破壳、破碎粉尘颗粒物烘干有机废气VOCs、异味排气筒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颗粒物)办公、生活食堂油烟食堂油烟2噪声设备、加工机械噪声噪声3固废筛选筛选残渣筛选残渣破壳核桃粕核桃粕萃取、压榨植物油渣废油渣包装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粪污生活垃圾、粪污机械维修废机油含矿物油废物污水处理池渣、污泥池渣、污泥4废水办公、生活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5原有污染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源及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3.1大气环境

3.1.1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及适用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μg/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日平均3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70日平均150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35日平均75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日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日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年平均/日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TVOC8小时平均6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D)

3.1.2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2.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的规定;且引用的数据为近3年的数据。

本项目采用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自动监测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监测点位于巧家县新华北路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楼顶,监测点编号:*,属于巧家县城区内,选用该点监测数据判断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具有代表性。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2 2021年巧家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各污染物浓度

监测时间SO2(μg/m3)NO2(μg/m3)CO(mg/m3)O3-8h(μg/m3)PM10(μg/m3)PM2.5(μg/m3)2021-*.*-*.*-*.*-*.*-*.*-*.*-*.*-*.*-*.*-*.*-11------------2021-12------------样本数*最小值6130.*最大值11451.*平均值9230.*二级标准限值*

根据上表可知,巧家县的SO2、NO2、PM2.5、CO和O3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但PM10、PM2.5浓度值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移民搬迁安置区的大面积建设导致了巧家县城区PM10、PM2.5超标。后续防治计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

3.2地表水环境

3.2.1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3。

表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序号项目Ⅲ类1pH(无量纲)6~92溶解氧≥53高锰酸盐指数≤64化学需氧量(COD)≤2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6氨氮(NH3-N)≤1.07总磷(以P计)≤0.2(湖、库0.05)8总氮(湖、库,以N计)1.09铜≤1.010锌≤1.011氟化物(以F-计)≤1.012硒≤0.0113砷≤0.0514汞≤0.*镉≤0.00516铬(六价)≤0.0517铅≤0.0518氰化物≤0.219挥发酚≤0.00520硫化物≤0.221粪大肠菌群(个/L)≤10000

3.2.2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最近地表水体为水田河,该河流为金沙江右岸的一条支流,由《 (略) 水功能区划》(2019)知,水田河“大寨镇山店村哨口子-入金沙江口”所在水功能区划为水田河巧家保留区。该水环境功能区开发利用程度较低,长度21.3km,现状水质Ⅲ类,2030年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图3-1 (略) 水功能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项目周边主要为灌木林地,无大型工厂企业,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本次环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公开发布的《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第十一期(202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表3-4 金沙江巧家县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监测评价结果

流域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断面所在地控制属性水质类别金沙江金沙江 (略) 控Ⅲ金沙江金沙江 (略) 控Ⅲ

根据巧家县地表水水质监测专报监测结果,金沙江麻壕断面、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金沙江麻壕断面位于巧家县北侧麻壕村,蒙姑断面位于巧家县南侧蒙姑镇,具体位置见图3-1。项目建设不改变现有水质,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3声环境

3.3.1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空气功能区及适用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5。

表3-5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Leq[dB(A)]

类别昼间夜间2类标准6050

3.3.2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划分方法,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调查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区30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分布,50m范围内东南侧散户为空置房屋,无人居住,故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从现场调查情况看,项目区东、南、北三面环山,山体植被情况较好,具有一定的降噪能力。主要噪声源为北侧乡间道路的交通噪声,现场过往车辆较少,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4生态环境

3.4.1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区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Ⅲ)”,生态亚区属“滇中、北中山峡谷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Ⅲ2)”,生态功能区属“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

本 (略) 生态功能区划关系见图3-2。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详情详见下表3-6。

图3-2 本 (略) 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

表3-6 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生态功能区表

所在区域域面积主要生态特征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措施武定县东北,禄劝县北部,东川区大部分地区,巧家、会泽县西部地区,面积6214.85 km2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年降雨量河谷地带700-900毫米, 山地和高原面上可达到1200 毫米。低海拔河谷地带植被以稀树灌木草丛为主,高原面上主要是云南松林,河谷土壤以燥红壤为主,山地上的土壤以红壤为主森林覆盖率极低、水土流失和泥石流严重土壤侵蚀高度敏感、泥石流隐患严重金沙江中段峡谷地带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灾害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的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提高森林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生态灾害的进一步恶化

3.4.2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①植被

巧家县地处云南高原东北部与四川盆地周围山地连接的部位,西南季风和东亚季风交汇,干热河谷和北方寒流交替影响,加上复杂的地质地貌状况,发育出丰富的、极具特色的植被类型。从植物区系和树种组成看, (略) 其它部分有联系,但这种联系远不如与长江流域的联系紧密,尤其和毗邻的四川凉山物种相近。全县地理成份复杂,南部和北部差异显著。植被分布可概括为3个特征:西南山地植被与华中、华南丘陵山地植被交汇过度;具有自干热河谷至亚高山的完整植被垂直带;具有金沙江流域特有的植被类型。依据《云南植被》中的分类系统,巧家县划分为8个植被型35个群系、36个群落。

巧家县境内主要森林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温性针叶林以及寒温性灌丛组成。根据现场察看,项目区周边300m范围内主要分布灌木林、农田植被,其中大部分为灌木草丛。本项目调查范围内出现的植被类型见表3-7。

表3-7主要植被类型一览表

植被属性植被型植被亚型植被类型自然植被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滇青冈、光叶石栎群落等灌丛寒温性灌丛地盘松、硬叶栎类灌丛、杜鹃灌丛等人工植被农田植被玉米、核桃、花椒、香蕉等

半湿润常绿阔叶林

主要树种有壳斗科的滇青冈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Schott.、光叶石栎Lithocarpus mairei (Schottky) Rehd.、滇石栎Lithocarpus dealbatus (Hook. f. et Thoms.)Rehd.及樟科Lauraceae、木兰科Magnoliaceae等常绿树种。

寒温性灌丛

多为地盘松Pimus yunnanensis pygmaea,并有硬叶栎类灌丛为伴生树种。经现场调查,项目区的植被主要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主要分布树种有滇青冈Cyclobalanopsis glaucoides Schott.、光叶石栎Lithocarpus mairei (Schottky) Rehd.、滇石栎Lithocarpus dealbatus (Hook. f. et Thoms.)、川滇高山栎灌丛Quercus aquifolioides Rehd. et Wils.、杜鹃Rhododendron simsii Planch.等。原始植被覆盖率约50%。

人工植被

项目区农业种植品种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主。主要种植有玉米Zea mays、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小麦Triticum aestivum L.、大豆Glycine max (Linn.) Merr、核桃juglans、花椒Zanthoxylum bungeanum Maxim.等。

②*生动物

两栖类

本项目北侧邻水田河,由于评价区生境类型较为单一,常见的两栖类动物主要有雨蛙Hylachinensis、树蛙Hyla chinensis、蟾蜍toad、蚓螈caecilian等。

爬行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的爬行类种类较少,主要种类有印度蜓蜥Sphenomorphus indicum、云南半叶趾虎Hemiphyllodactylus yunnanensis、灰鼠蛇Ptyas korros (Schlegel)等,区系特点以东洋界西南区种类为主,其分布范围主要为水体、农田、灌丛等。评价区内未发现 (略) 级重点保护爬行类野生动物,也未发现珍稀濒危爬行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

兽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有隐纹花松鼠Tamiopsswinhoei、小家鼠Mus musculus、黄胸鼠Rattus flavipectus、褐家鼠Rattus norvegicus等种类,其分布范围主要灌丛、山地农田、牧草地、居民点等,评价区内未发现 (略) 级重点保护兽类,无地区特有种类分布。在评价区内未发 (略) 级保护哺乳动物,也未发现仅分布于评价区的狭域分布物种。

鸟类

根据收集的调查结果及文献资料记载,项目评价区分布的鸟类主要有喜鹊Pica pica、大山雀Parus major、山麻雀Passer rutilans、山斑鸠Streptopelia orientalis等,其分布范围主要为灌丛、山地农田、牧草地、林地等。

③水土流失现状

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占地面积40154m2。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地表、土体结构和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使项目区地表裸露,土层松散,使之丧失或降低了原来所具有的保持水土的功能,在遇到不利的气候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因地制宜,选取适合项目区的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加强新增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抑制。

小结

综上所述,项目用地及其周边200m范围内原生植被为山体植被,现存植被状况良好,主要农作物为玉米,调查未发现有受 (略) 重点保护及关注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也无古树名木。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3.5地下水环境

3.5.1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表3-8 地下水质量III类标准限值(摘录)

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1色度≤155亚硝酸盐≤1.02臭和味无6硝酸盐(以N计)≤203pH6.5~8.57氨氮≤0.54总硬度≤450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说明:pH无量纲,其他单位:mg/L

3.5.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轻工,95、植物油加工”,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6土壤环境

本 (略) 巧家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林业产业链农场品深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列入Ⅳ类。项目占地面积为4.0154公顷,对照敏感程度分级表,项目周边存在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对照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小型、较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境

保护

目标

3.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查询,项目用地边界外500m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是周边居住区(居民点)、水田河及项目周边耕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9,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3。

表3-9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单位:m

类别保护目标经度(度)纬度(度)距离(米)方位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散户102.*.*-105东侧2户,8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散户102.*.*-170北侧2户,9人白泥田102.*.*东北15户,65人烂营盘102.*.*-400南侧20户,90人海口社区102.*.*-270西侧5户,25人声环境散户102.*.*东南1户,4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水田河——20北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生态环境项目区内土壤、植被等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得破坏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金沙江、小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功能区(Ⅲ2-5)土壤环境项目区周边耕地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壤质量不因施工和运营造成破坏《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②声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3.8废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桶统一收集后,回用做厂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临时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产生冲厕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施工过程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区共设临时二级沉淀池1个(5m3),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放标准。雨天停止作业,减少废水的产生,地表径流经过雨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晴天施工过程,不外排,不会对河下游水质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其中生活废水为食堂污水和职工盥洗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等。厂区拟将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将不能直接排放的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废水执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具体排放限值如下。

表3- (略) 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部分)mg/L

污染物浊度/NTUBOD5NH3-N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无量纲)溶解氧色度标准值≤10≤10≤8≤0.56~9≤2.030

3.9废气排放标准

(1)施工期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详见表3-11;烘干工序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具体指标见表3-12;项目采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要求,详见表3-13;运营期产生的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标准见表3-14。

表3-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mg/m3

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表3-1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 mg/m3

污染物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VOCs10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3-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 m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5015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300氮氧化物300

表3-1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排放限值

规模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

3.10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15。

表3-1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夜间7055

(2)运营期

项目位于2类声功能,运营期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16。

表3-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

3.11固废污染控制标准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在项目区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检修废机油、油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3.12水土流失控制标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厅公告《 (略) 水利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第49号),项目所在地巧家县属于“金沙江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重点治理区”。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防治标准》(GB/T50434-2018)中4.0.1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以及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 (略) 区域的,应执行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详见下表3-17。

表3-17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防治标准一级标准施工期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0.85渣土防护率%9092表土保护率%95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

总量

控制

指标

根据“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VOCS

1.废水污染物

按照设计,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故项目不设置废水外排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碎及研磨粉尘、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其中项目SO2、NOx均来自锅炉燃烧废气,有机废气(以VOCs计)来自烘干废气,颗粒物大部分来自粉粹及研磨过程,少量来自于锅炉燃烧废气,则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如下:

NOx排放总量:0.41419t/a

VOCs排放总量:0.3t/a

对于以上指标,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核定后下达。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4.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06.01)》第三章防治措施,鉴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以二次扬尘为主的特点,为控制其污染,减小项目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提出如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喷淋系统,防止扬尘扩散。同时在晴天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在大风干燥天气应增大洒水频次;

②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等扬尘产生量集中、产生量大的环节,项目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大风扬尘季节,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应用篷布遮盖,并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点适当洒水降尘;

④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当及时清运,禁止高空抛撒,外运时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

⑤开挖土石方时要采取分区、分段、择时等方式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已完成的作业面应当及时覆盖;

⑥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拦挡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超速,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另外,汽车尾气可以通过减少怠速时间、合理的交通控制和良好的车况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运输机械产生的尾气影响很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扬尘控制措施,有效控制扬尘,使其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本项目在做到以上扬尘控制措施后,不会对项目周围的住户造成过大影响。

4.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区地面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设备以及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本项目高峰出入项目区施工机械车辆为2辆,每台冲洗水量按0.4m3计,则产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为0.8m3/d,所产废水较少。

施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洗废水,本项目施工人数约5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用水量按20L/人·d计,则每日用水量为1.0m3/d,污水产生量按80%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8m3/d,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混凝土养护、设备冲洗等产生的工程废水。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废水监测资料:施工废水悬浮物浓度500mg/L~2000mg/L,pH值9~12,呈弱碱性,该项目施工废水所含悬浮物浓度属上述浓度变化范围的中下水平。在施工区拟设置一个容积约为5m3的临时二级沉淀池,地面冲洗、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清洗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全部收集至二级沉淀池中,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等方面,不外排。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清洗废水同其他废水一起经临时二级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3施工期噪声环境防治措施

4.3.1施工期噪声源强核算

从噪声影响程度出发,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和设施设备安装阶段。项目噪声生源源强见表4-1所示,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终止,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以下噪声源强来自于高红武《噪声控制工程》)。

表4-1施工期机械噪声源强值 单位:dB(A)

施工期声源声级dB(A)土石方阶段挖掘机90堆土机90地板与结构阶段电锯95电焊机90混凝土搅拌机90安装阶段电钻95电锤90手工锯75施工阶段载重车85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和本项目的特征,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限值为55dB(A),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尽可能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避免在同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4.3.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方在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噪声造成的影响:

①从声源上控制: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

②施工现场厂界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用围墙包围地块,减弱噪声对外辐射;

③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⑤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施工车辆一般禁鸣喇叭;

⑥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隔声降噪效果约为10~15dB(A),减噪后的机械噪声源强详见表4-2。

表4-2 减噪后的噪声源强一览表

施工期声源声级dB(A)降噪后声级土石方阶段挖掘机9075堆土机9075地板与结构阶段电锯9580电焊机9075混凝土搅拌机9075安装阶段电钻9580电锤9075手工锯7560施工阶段载重车8570

施工机械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预测模式为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运用上式对施工机械噪声在不同距离处的影响进行计算,其结果见下表。

表4-3 各种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

设备名称噪声预测值dB(A)5m10m20m40m60m80m100m挖掘机61.055.049.043.039.436.935.0堆土机61.055.049.043.039.436.935.0电锯66.060.054.048.044.442.040.0电焊机61.055.049.043.039.436.935.0混凝土搅拌机61.055.049.043.039.436.935.0电钻66.060.054.048.044.442.040.0电锤61.055.049.043.039.436.935.0手工锯46.040.034.028.024.421.920.0载重车56.050.044.038.034.431.930.1预测叠加值71.6765.6759.6753.6750.0747.6245.67

根据表4-3预测结果可知,全部设备同时运行,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10m处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要求,对50m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小于53dB(A)。项目施工期间夜间不进行施工活动,夜间无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间项目各施工阶段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4.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废弃材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土石方

根据现场实地踏勘,本项目需要进行一定的场地平整,现状地形高差不大,地形上下高差约为1m。对项目各分区产生的土石方挖填量预见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方开挖3.2493万m3,土石方回填量约4.0154万m3。开挖出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的平整回填,回填量多余开挖量,挖方不足回填的另外部分来自外购,外购量约为0.7661万m3,故本项目施工期无外运土石方。土石方平衡图见图4-1。

图4-1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图

(2)生活垃圾

场地内施工人员约50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25kg/d,施工时间按90天计,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为2.25t。生活垃圾定期运至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项目固废妥善处置。

(3)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废金属、废钢筋等废弃材料。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物面积约为20000m2,根据《环境卫生工程》(2006年vol.14 No4 )中《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垃圾的产生系数为20~50kg/m2。本项目建设厂房为钢筋砼柱框架预制板屋顶结构,砖砌墙体。考虑项目建设情况,单位面积施工固体废物的产生系数取30kg/m2,则产生建筑垃圾为600.0t,可回收利用按照40%计算,可回收部分约为240.0t,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为360.0t。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按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置。

4.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期对水生生物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场地雨水,此部分废水收集处置不当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桶统一收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临时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产生冲厕废水;施工区设置临时二级沉淀池一个(5m3),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雨天停止作业,减少废水的产生,地表径流经过雨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晴天施工过程,不外排,不会对河下游水质造成污染而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施工过程中的涉水工程,特别是对水质影响比较大的项目施工,应尽量避让5~6月份鱼类繁殖高峰期。

(2)对*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使范围内的*生植物资源受到一些破坏,但由于该区域的植物种类无地方特有种和珍稀濒危植物,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占地随着植被的恢复,*生植物资源也可以得到恢复,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的消失,因此,水库施工建设对*生植物资源的不利影响较小。

(3)对*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对*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使动物栖息地和活动场所缩小。从整个项目看,该项目施工占地比例较小,因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野生动物生境在该区域遭受毁灭性的破坏;另外,在施工期间,由于机械作业及人员进驻,动物将产生驱避反应,从而使该区域的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在施工期下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人员撤离,生态环境恢复,该区域动物将逐渐恢复。

项目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工程施工不会导致任何动物物种的消失。

(4)对土壤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中开挖、建设、布置机械设备及材料堆放等活动不可避免的对地表产生扰动,造成原有土壤、植被破坏,增加水土流失。雨季施工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水体。本项目施工会造成项目区植被破坏,区域景观不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必将形成新的开挖面,由于土体结构的扰动,破坏了原来的地貌和地表植被,使土壤的抗蚀能力减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在径流的冲刷作用下,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量将会增加,污染附近水体,其后果是水变浑浊,透明度降低;另外,在土石开挖和运输过程中,会使旱季空气中的扬尘增加,这些尘土降落沿线附近河流水体后会使其悬浮物浓度上升;开挖表土处理不当,会使水土流失延续至施工期以后。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建设项目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的时间和范围;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进行绿化美化,厂区绿化面积0.7661hm2,绿化率19.08%,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施工对占地区植被的破坏等措施。

(5)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巧家县大寨镇海子村民委员会者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015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4.0154公顷,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区。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运营期产污种类

根据表二中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可知,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物种如下所述: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分为无组织排放废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由于超临界CO2萃取设备为全封闭设备,通过CO2将花椒油萃取出来,整个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粉碎及研磨无组织粉尘、花椒烘干废气VOCs以及污水处理设备异味等;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破碎研磨过程均采用封闭设备,且机械设备所在车间密闭;项目烘干废气产生量较少,烘干机所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及时通风换气;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设备地埋,并通过厂区种植的绿植以及大气的自净作用进行净化。运营期废气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洗瓶废水、净水区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餐饮污水和职工盥洗废水。

废水处理措施: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盥洗废水、生产废水一并经地埋式环保及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噪声处理措施: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通过实施厂区隔声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油渣、原料筛选残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污及废白土、废机油等。

固废处理措施: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原料筛选残渣和废油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家处置;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废机油统一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相关规定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废品收购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项目固废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7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7.1大气污染物源强分析

(1)无组织废气

①粉碎及研磨粉尘

项目采用新鲜青核桃破壳,破壳过程中粉尘量产生极少,故不作定量分析。

项目干花椒皮破碎过程中将产生部分粉尘,破碎量不大,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使用量的0.05%,项目干花椒皮生产线及花椒油生产线原料使用量为2500t/a,则粉碎及研磨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25t/a,项目粉碎机及研磨机均为封闭式。可阻挡95%以上的粉尘,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625t/a(0.013kg/h)。

②烘干废气

项目运营后,由于超临界CO2萃取设备为全封闭设备,通过CO2将花椒油萃取出来,整个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VOCs),其成分较复杂,有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氧化裂解后多种短链醛、酮、酸、醇等,具有刺激性气味。项目的烘干工序主要为蒸发原料中的水分,烘干温度一般控制在50~80℃,过程中因机械设备和车间密闭,产生量较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花椒在烘干过程中每烘干1吨,花椒产生的异味约万分之一(约0.012%),项目年烘干花椒量约为2500吨,VOCs年挥发量约为0.3t/a(0.0625kg/h)。

③污水处理设备异味

本项目为农副产品加工类项目,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不利环境因素对生产的影响,项目污水处理采用密闭式地埋污水处理设施,且厂区绿化较好,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极少,因此不作定量分析。

④运输车辆废气

本项目原料的运进,产品运出都采用车辆运输,由于集中运输量不大,且本项目场地开阔,车辆运输原料、产品在厂区内产生的尾气通过厂区绿化以及大气的自净作用可以得到净化,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对大气影响较小。

(2)有组织废气

⑤锅炉燃烧废气

项目花椒烘干工序使用锅炉蒸汽供热,本项目建设2吨蒸汽锅炉。锅炉燃烧过程中会产生SO2、NOX、烟尘(颗粒物)等废气。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颗粒年使用量580.1t,因项目为农产品加工,其生产能力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根据企业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产品年均生产90天,锅炉燃烧时间为每天18个小时。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排污系数:每吨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工业废气量6240m3,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颗粒年使用量580.1t,则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361.98万m3/a;每吨生物质原料燃烧产生二氧化硫17S(S=0.1)kg、颗粒物0.5kg、氮氧化物1.02kg,则本项目SO2产生量为986.17kg,颗粒物产生量为290.05kg,NOX产生量为591.70kg。经袋式除尘技术治理后,SO2排放量为986.17kg/a(0.608kg/h),排放浓度272.1 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87kg/a(0.00054kg/h),排放浓度0.242 mg/m3;NOX排放量为591.70kg/a(0.365kg/h),排放浓度163.35mg/m3

本项目烟气量为361.98万m3/a,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SO2排放浓度272.1 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0.242 mg/m3;NOX排放浓163.35mg/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在3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的限值要求,排放口拟设置高度15m,满足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⑥食堂油烟

项目建成后约有员工200人在厂内食宿,项目生活区内设有食堂,食堂油烟废气主要是在进行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废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产生特征为间歇性,每天产生时间主要集中在7:00~9:00、11:00~13:00、16:00~18:00三个时间段,每天产生时间约为6h,食堂设置3个灶头。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每人每天食用的食用油量为25~30g,本项目食用油耗油系数取30g/人·d,一般油的挥发量约占总耗油量的3%,则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0.18kg/d(36.0kg/a,按200天计),油烟产生浓度约为7.5mg/m3(3个灶头,每个灶头基准风量按2000m3/h计,6h总风量为36000m3/d)。食堂采取净化效率约为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项目油烟排放量为0.027kg/d (5.4kg/a),排放浓度为0.75mg/m3低于2.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废气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经处理后的油烟引至排气筒排放。

4.7.2正常排放达标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详见表4-4。

表4-4 运营期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治理措施处理效率(%)排放量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方式破碎、研磨粉尘颗粒物1.25t/a机械设备及所在车间进行全封闭95%0.0625t/a0.013/无组织烘干废气VOCS0.3t/a车间密闭+排气扇/0.3t/a0.0625/无组织锅炉废气NOx591.70kg/a采用袋式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90d*18h)591.70kg/a0.*.35有组织SO2986.17kg/a/(90d*18h)986.17kg/a0.*.1颗粒物290.05kg/a99.7%(90d*18h)0.87kg/a0.*.242食堂油烟油烟36.0kg/a油烟净化器85%5.4kg/a0.00110.75有组织污水处理设备氨气、硫化氢少量设备地埋式+种植绿植/少量//无组织运输车辆废气汽车尾气少量厂区场地硬化+种植绿植/少量//无组织

表4-5 大气排放口拟设置基本情况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排放口类型排放标准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NOx150.380一般排放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00SO2300颗粒物50

4.7.3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在生产运行阶段的检修维护和工艺设备或环保设施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运行时的可控排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非正常工况重点考虑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袋式除尘器故障(处理效率为0)的情况。则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预测情况如下表:

表4-6 非正常工况下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点源NOx250.015.10906.0436/SO2500.025.16795.0336/TSP900.07.40960.8233/矩形面源TSP900.03.26160.3624/TVOC1200.015.68081.3067/

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排放的NOxPmax值为6.0436%,Cmax为15.109μg/m3。所以本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威胁不大,但建设单位仍需提高警惕,按照相关规定严禁非常工况发生。

针对非正常工况,为保证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定期对袋式除尘器等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处理设施等恢复正常工作并具稳定运行后再开工生产,杜绝项目污染物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的运行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管理、监测等工作。

4.7.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预测模式选取及预测情景设定

本次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计算项目排放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并利用此估算结果对其进行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车辆运输尾气和油烟排放量较小,不进行预测分析,本次分析预测主要对燃油锅炉有组织废气NOX、SO2、颗粒物及无组织TSP排放量进行预测。估算模型计算一次浓度的气象类型采用系统自动筛选,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此类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利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计算时,估算模型调用AERMOD中的SCREEN模式估算污染源影响。因此利用估算模型的预测计算结果能代表利用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经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最大地面浓度大于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

①评价工作等级和标准

a、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b、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4-7 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标准值(μg/m3)标准来源NOx二类限区一小时2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SO2二类限区一小时5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TSP二类限区日均30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TVOC二类限区8小时60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附录D

(1)有组织排放

②污染源参数和项目参数

本次环评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对污染源估算预测,估算模式采用的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8。

表4-8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污染源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高度(m)内径(m)温度(℃) 流速(m/s)NOxSO2TSP点源102.*.*.0015.00.380.011.00.3650.6080.0005

估算项目参数表见下表。

表4-9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5最低环境温度-13.3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

③预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源的有组织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4-10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点源NOx250.015.10906.0436/SO2500.025.16795.0336/TSP900.00.02240.0025/

表4-11离散点预测结果

离散点信息点源离散点名称经度(度)纬度(度)海拔(m)下风向距离(m)NOX(μg/m3)SO2(μg/m3)TSP(μg/m3)海口社区102.*.*.0483.469.*.20630.0135烂营盘102.*.*.0443.429.*.45330.0146白泥田102.*.*.0688.927.*.44980.0111东侧散户102.*.*.0290.0812.*.54820.0191北侧散户102.*.*.0299.0812.*.31330.0189东南散户102.*.*.0177.3214.*.36500.0216

表4-12 污染源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点源NOx浓度(μg/m3)NOx占标率(%)SO2浓度(μg/m3)SO2占标率(%)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50.013.28205.*.12454.42490.01970.*.013.44305.*.39274.47850.01990.*.015.10906.*.16795.03360.02240.*.014.89005.*.80314.96060.02200.*.012.79505.*.31334.26270.01890.*.010.75704.*.91853.58370.01590.*.08.83923.*.72392.94480.01310.*.07.32692.*.20482.44100.01080.*.07.51213.*.51332.50270.01110.*.07.24822.*.07372.41470.01070.*.06.86642.*.43772.28750.01020.*.06.45962.*.76012.15200.00960.*.05.68372.27359.46761.89350.00840.*.05.21792.08728.69171.73830.00770.0009下风向最大浓度15.10906.*.16795.03360.02240.0025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152.0152.0152.0

(2)无组织排放

②污染源参数和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采用的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4-13。

表4-13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长度(m)宽度(m)有效高度(m)TVOCTSP矩形面源102.*.*.00365.32110.6810.000.06250.013

估算项目参数表见下表。

表4-14 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5最低环境温度-13.3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

③预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源的无组织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4-15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μg/m3)D10%(m)矩形面源TSP900.03.26160.3624/TVOC1200.015.68081.3067/

表4-16 离散点预测结果

离散点信息矩形面源离散点名称经度(度)纬度(度)海拔(m)下风向距离(m)TSP(μg/m3)TVOC(μg/m3)海口社区102.*.*.0252.943.*.5971烂营盘102.*.*.0570.962.*.7788白泥田102.*.*.0497.292.*.6913东侧散户102.*.*.0527.672.*.3058北侧散户102.*.*.0250.463.*.6293东南侧散户102.*.*.0414.772.*.7745

表4-17 污染源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矩形面源TSP浓度(μg/m3)TSP占标率(%)VOCS浓度(μg/m3)VOCS占标率(%)50.02.24450.*.79090.*.02.61020.*.54901.*.03.24650.*.60821.*.03.26160.*.68081.*.03.08070.*.81111.*.02.69620.*.96251.*.02.42470.*.65720.*.02.17160.*.44040.*.01.99360.22159.58460.*.01.83550.20398.82450.*.01.69790.18878.16300.*.01.58440.17607.61730.*.01.39790.15536.72070.*.01.24370.13825.97930.*.01.11400.12385.35580.*.01.00580.11184.83560.*.00.91390.10154.39360.3661下风向最大浓度3.26160.*.68081.3067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22.0222.0222.0222.0

4.7.5大气污染因子影响分析

综上,根据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本项目有组织Pmax最大值出现为点源排放的NOx Pmax值为6.0436%,Cmax为15.109μg/m3。本项目无组织Pmax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VOCSPmax值为1.3067%,Cmax为15.6808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项目生产排放的无组织VOCS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15.6808μg /m3,经预测,项目厂界和敏感点粉尘、有机废气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8.5采取的措施

根据预测,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为减少大风气候及旱季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污染,结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06.01)》,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对破碎研磨机械设备以及车间进行封闭;

②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对除尘设备进行定期修护与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③项目区在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厂区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或者铺装,并定时采取洒水降尘、冲洗、清扫;

④维护好厂区绿化植被,不乱砍乱伐、随意破坏,以减少扬尘的扩散;

项目拟对厂区道路硬化,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业-调味品、发酵品制造工业》(HJ 1030.2-2019)中相关技术要求,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得到有效的抑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所以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4.8.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8.7.5.1“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及厂界外无组织TSP预测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VOCS预测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预测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大气污染物预测浓度均不超标,因此自厂界外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8.8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①项目区运营期大气污染源强有生产车间破碎研磨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花椒烘干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以及油烟等;对污染源强采取生产车间破碎研磨设备、烘干设备及车间密闭、安装排气扇通风、厂区绿化以及洒水降尘等控制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一系列降尘措施处理之后无组织TSP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浓度限值。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域;

②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废气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且随着距离的增大污染物的浓度迅速衰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超标,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4.9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9.1污染物源强分析

本项目在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含核桃仁浸泡废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等)。

①核桃仁浸泡废水

在核桃乳制作工序,需对核桃仁进行浸泡脱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资料,厂区核桃仁浸泡用水量总约0.54m3/d,年使用200天,约108.0m3/a。核桃仁浸泡废水产生量为用水量的70%,则为0.38 m3/d(75.6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色度。

②核桃乳生产废水

项目核桃乳生产用水为净化水,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核桃乳生产工序中工业废水量产污系数为3t/t-产品,项目核桃乳产量为3026.5t/a,则废水量为9079.5m3/a(45.4m3/d)。

③设备清洗和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需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以及对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清洗周期为每周(年工作200d,29周)两次,则年清洗天数为58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各生产设备清洗用水量约0.5m3/d(29.0m3/a),生产车间清洁用水量约为1.6m3/d(92.8m3/a)。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4m3/d(23.2m3/a),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约1.28m3/d(74.24m3/a)。主要污染物为SS。

④洗瓶用水

成品包装前,项目对包装瓶进行清洗,用水量约为2m3/d(400m3/a),该废水较为清洁,产污系数取0.85,则包装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7m3/d(340m3/a)。

⑤锅炉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同类项目分析,厂区锅炉废水总量约2.0m3/d,年使用90天,约180m3/a。

⑥净水区废水

由于项目为食用油加工,对水质要求较高,市政自来水引入后经净化处置后再利用,水质净化过程采用反渗透纯净水设备,对反渗透设备进行冲洗产生反冲洗废水,冲洗用水量约0.14m3/d,废水量约0.12m3/d。

⑦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住宿盥洗污水及厨房餐饮污水)

项目运营期共有劳动定员为200人,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在厂区内办公食宿员工生活需水量以75L/(d·人)计(巧家县属于热带区Ⅰ 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在65-85L/(人·d)),则办公食宿人员生活用水量为15.0m3/d,其中80%的为办公住宿用水,20%为厨房用水,则办公住宿用水量约为12.0m3/d、厨房用水量约为3.0m3/d。本项目办公食宿污水排放系数以0.8计,则在项目区食宿人员的办公住宿废水产生量为9.6m3/d,1920.0m3/a;厨房餐饮废水产生量2.4m3/d,480.0m3/a。

⑧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总面积约7661m2,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厂区绿化用水按城镇公共服务用水定额,绿化管理用水3L/(m2·次)计,厂区1个月进行一次大面积浇灌,则每次用水22.983m3,每年用水约160.881m3(年工作200天,平均每天用水0.804m3)。

⑨初期雨水

项目场地硬化面积约33000m2,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导流至厂区外。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18 本项目用水量及废水产生情况

项目日用水量(m3/d)年用水量(t/a)排污系数日产废水量(m3/d)年产废水量(t/a)生产用水核桃仁浸泡水0.54108.00.70.3875.6核桃乳生产用水50.*.00.90845.49079.5设备和生产车间清洗2.1(设备清洗0.5m3/d,车间冲洗1.6m3/d)121.8(清洗天数58天)0.81.6897.44洗瓶用水2.0400.00.851.7340.0锅炉用水2.0180.0(年使用90天)—2.0180.0净水设备冲洗用水0.1428.00.850.1224.0生活用水厨房用水3.0600.00.82.4480.0办公生活用水12.02400.00.89.61920.0绿化用水22.983m3/次160.881———总计71.*.681—63.*.54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如图4-2所示。

图4-2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综上,项目污水共产生63.28m3/d,12196.54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本环评推荐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4-3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图

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产生浓度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参考水质污水处理前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总磷产生浓度依次为800~1200mg/L、400~600mg/L、300~500mg/L、50mg/L、320mg/L、8mg/L。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都是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后回用于种植林地用水,主要处理废水为运营期生产废水,混合后的水质CODcr、BODs、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浓度均统一参考生产废水水质,按项目现有措施,可以实现项目运营期污水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污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列于下表。

表4-19项目区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

项目废水量(m3/a)CODcrBOD5SSNH3-NTP动植物油项目污水处理前产生浓度(mg/L)12196.*20产生量(t/a)9.764.883.660.610.0983.9处理后排放浓度(mg/L)12196.*.51排放量(t/a)0.610.120.120.0980.00610.012削减量(t/a)9.154.763.540.5120.09193.888去除率(%)93.797.596.783.993.899.7处置措施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

4.9.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隔油池可行性分析

项目厨房餐饮废水产生量2.4m3/d,480.0m3/a。厂区拟在食堂建设一个容积为3m3的隔油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隔油池的容积能容纳厨房餐饮废水。

(2)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成后,厂区拟将自建污水处理站,将不能直接排放的废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后,用罐车运至附近种植地做为林地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同项目区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次评价建议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厌氧池+A2/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工艺,厌氧与好氧工艺相结合,并选用臭氧消毒,工艺成熟稳定,是目前较为理想且管理方便的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70m3/d,项目废水排放量63.28m3/d,余量可满足处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稳定,能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绿化用水标准,且厂区污水产生量不大,环评建议的污水处理设施可行。

(3)达标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

林下种植项目栽植规模3万亩,涉及金塘镇、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等地,与项目最近林地约20公里,灌溉需求大,能容纳本项目处理废水。环评建议在林地种植处合适区域建设蓄水池(容积不小于65m3),项目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林地绿化可行。处理后的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措施,本项目废水处置方案可行,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10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0.1运营期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烘干工序的风机、机械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噪声见表4-20所示。

表4-20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噪声级dB(A)备注噪声源特征治理方式1烘干机901台,位于前处理车间间断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设备选型+减震垫安装2粉碎机951台,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间断3压滤机801台,位于二氧化碳萃取车间间断4振动筛85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5榨油机952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6分离机90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7输送机802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8均质机881台,位于深加工车间间断

4.10.2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21)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地区,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50m范围。

4.10.3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1)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其预测模式如下:

Lp(r)=Lw+Dc-(Adiv+ Aatm+Agr+Abar+ Amisc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多个机械同时作业的总等效连续A 声级计算公式为:

式中:LA——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pi——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格修正值,dB,本项目取0;

(2)预测点

预测点点位分别布设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共设置4个预测点。

(3)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生产设备与厂界的距离

项目设备均位于厂区内,厂区距离衰减、设备选型、减震安装等均能起到隔声作用,降噪值取值15dB,本次评价预测点为项目厂界东、南、西、北4个预测点,各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见表4-21。

表4-21 各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表 单位:m

编号名称多台设备叠加噪声源强厂界东南西北1烘干机*粉碎机*压滤机*振动筛*榨油机*分离机*输送机*均质机*注:本项目厂界为不规则形状,且设备分散设置,本次评价中各机械设备至厂界的距离按最不利情况进行测量。

(5)预测结果与评价

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厂界东、西、南、北噪声预测结果见表4-22。

表4-22 昼间噪声影响评价结果表 单位:dB(A)

名称经隔声后噪声级噪声衰减至厂界贡献值东南西北烘干机*粉碎机*压滤机*振动筛*榨油机*分离机*输送机*均质机*贡献值/*执行标准/昼间60评价/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从表4-22可看出,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昼间60dB(A)的要求。

4.10.4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厂区50m范围内东南侧散户(距厂界约30m)无人居住,故项目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预测可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贡献值最大为厂界东侧55dB(A),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小于55dB(A),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由于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且厂界噪声达标,项目生产噪声影响可接受。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对设备进行布置时应根据设备产噪特点,对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定期检查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0.5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为有效降低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对设备进行布置时应根据设备产噪特点,对设备进行合理布设。

②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④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界四周设置砖混结构围墙,充分利用绿化带阻隔等传播途径降低噪声。

⑤对于间歇性的噪声,合理安排和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对运输车辆降速行驶进行防治。

通过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再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评价认为厂区采取的降噪措施合理可行。

4.11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4.11.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核桃壳和花椒籽筛选残渣、萃取植物油产生的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废白土、废机油以及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化粪池粪污等。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实施后,有200名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3)》第一分册 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 第一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中,四区3类(云南属于四区, (略) (略) ),项目区内住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48kg/人·天计算,则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96kg/d,19.2t/a,经项目区设置的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②原料筛选残渣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花椒筛选枝叶、残渣等约1115.783t/a,核桃筛选残渣及破壳残渣约为2130.076t/a,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颗粒厂家加工处置。

③废油渣

项目花椒油、核桃油加工时,会产生油渣,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系数手册。项目废渣产污系数为0.012t/t-原料,则废油渣产生量一共66.0t/a。筛选出的油渣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

④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约2.5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⑤废白土

项目植物油生产加工脱色过程会产生部分废白土,根据项目植物油生产规模,项目年产花椒油76.7t、核桃油62.4t,则项目花椒油生产产生的废白土量约0.767t/a,核桃油生产产生的废白土量约0.624t/a。项目共产生废白土量1.391t/a,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

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类比同类项目生产废水中悬浮物产生浓度为1300mg/L,经处理后回用水浓度中SS浓度约为200mg/L,项目生产废水量为12196.54m3/a,则沉渣产生量约为2.44t/a,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⑦化粪池粪污

项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

⑧隔油池油渣

项目运营期间员工在项目区食堂就餐,食堂拟设置隔油池一个,容积不小于3m3,厨房泔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产生量较少,定期清理出的废油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

⑨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等产生的废机油

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会产生废机油等危废,废物类别为WH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为0.05t/a,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⑩其他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蜡质、脂肪酸等固体废物,由于产生的蜡质、脂肪酸很少,蜡质、脂肪酸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4-23。

表4-23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装置固体废物名称固废属性产生量(t/a)处理方式职工食宿统一收集生活垃圾一般固废19.2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原料初筛统一存放筛选残渣一般固废3245.859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花椒油、核桃油生产加工专用容器废油渣一般固废66.0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包装工序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弃包装材料一般固废2.5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植物油生产加工专用容器废白土一般固废1.391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职工生活化粪池粪污一般固废/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废水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一般固废2.44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动植物油一般固废/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生产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过程废油收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危险废物,废物类别:WH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0.05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其他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脂肪酸等一般固废少量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11.2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原料筛选残渣、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废白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粪污以及隔油池废油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渣为植物油渣,属于一般固废,以及废包装材料和废白土等为一般固废,建议在厂区前处理车间外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为20m2,环评要求建设符必须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各车间固废的收集暂存,并有运输通道与厂外连接。另外,一般固废间应有完善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分类堆放,设标识牌。

(2)危废管理要求

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检修废机油。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检修废油收集桶应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建议在厂区深加工车间外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10m2,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③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④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⑤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所列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有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11.3运营期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原料筛选残渣、废油渣、废弃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粪污、废机油以及少量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原料筛选残渣和废油渣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处置;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白土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边农户拉走用于农作物施肥;食堂隔油池废油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废脂肪酸等其他固废产生量较少,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较好的处理,不外排,符合一般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项目区及外界环境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4.1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N轻工,95、植物油加工”,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且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故本项目不需要对地下水环境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13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列入Ⅳ类。项目占地面积为4.0154公顷,对照敏感程度分级表,项目周边存在地表水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对照污染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Ⅲ类、小型、较敏感,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14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企业应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漏、滴而采取防渗漏措施;

(2)对隔油池、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采用混凝土砖砌,确保隔油池、化粪池废渣不外泄;

(3)对厂区污水处理设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备地基基础采用铺设水泥基防渗混凝土+水泥基防渗透结晶涂层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

(4)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及时进行抢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治厂区污水外渗;

(5)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三防”措施,以免一般固废和危废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建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

4.15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对本项目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污染物、火灾和爆炸性伴生/次生物等进行危险性识别,筛选风险评价因子。

本项目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所用原辅材料、产品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罐车拉走用于附近种植林地用水。项目机械设备运行所需柴油于附近加油站补给,项目区不储备柴油,故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属于易燃物品,最大存储量为0.05t。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类型包括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风险,CO2储罐区储罐压力过大引起的爆炸风险。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萃取剂为液态二氧化碳,属不然气体,对人体具有窒息性,性质稳定,不燃烧,液态二氧化碳安全 数据详见下表。

表4-24 风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名称液态二氧化碳理化性质无色无味,不燃气体;临界压力(Mpa):7.382;熔点(℃):-56.6;沸点(℃):-78.5;相对密度(水=1):0.9295;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1.53;饱和蒸气压(kPa):7.382;临界温度(℃):31.0;溶解性:能溶于水,烃类及大多数有机溶剂。健康危害本身无毒,但空气中浓度超过3%时能出现呼吸困难、头痛眩晕、呕吐等。10%以上时出现视力障碍、痉挛、窒息而死,接触液体二氧化碳可引起冻伤。皮肤接触:冻伤,先用温水洗浴,再涂抹冻伤软膏;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急性毒性二氧化碳没有毒性,但二氧化碳浓度高时就会改变血夜的PH值,长时间吸入二氧化碳将引起代谢障碍。当空气中浓度超过3%时能出现呼吸困难、头痛眩晕、呕吐等。浓度超过10%时出现视力障碍、痉挛、呼吸加快、血压升高、意识丧失。浓度超过25%以上时,出现神经抑制、昏睡、痉挛、窒息死亡。

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目录,可知本项目中的液态二氧化碳未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罗列,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本项目废机油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见下表所示。

表4-25 风险物质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标识中文名:机油、润滑油英文名Luboricating;Lu be oil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溶解性不溶于水相对密度(水=1)<1燃烧性燃烧闪点(℃)76引燃温度(℃)248燃烧爆炸危险性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稳定性稳定毒性及危害健康急性毒性LD5(gm/kg、大鼠经口)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食之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恶心、严重者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需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的将容器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及其附录,结合项目区域现场调查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根据HJ 169-2018附录B、附录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附录C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项目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项目区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按下式计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按照项目区内最大存储量进行计算,具体结果详见表4-26。

表4-26 风险潜势判别表

功能单元危险物质临界值(t)实际储存量(t)qi/Qi危废间废机油25000.050.00002合计——0.00002风险潜势I

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0.00002<1,因此判断项目的风险潜势为Ι。故不考虑“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及“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3)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第4.3条内容,当项目风险潜势为Ι时,项目风险评价仅需做简单分析,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见下表。

表4-27 评价工作级别

环境风险潜势Ⅳ、Ⅳ+ⅢⅡΙ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风险评价范围。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明火管理不当产生火灾爆炸事故、废机油泄漏造成土壤水体污染事故、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等问题引起的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和次生事故。

①风险事故类型

A、爆炸、火灾事故: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CO2储罐,爆炸风险主要为储罐压力过高引起爆炸;包装、装箱过程涉及塑料袋和纸箱,火灾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塑料袋、包装纸箱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包装、装箱过程涉及塑料袋和纸箱,火灾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塑料袋、包装纸箱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B、油泄漏事故:废机油泄漏不仅会对周围土壤、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C、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和伴生事故:废机油遇明火引发火灾或爆炸;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火灾事故中的消防废水不及时收集处理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爆炸事故易对周围的建筑物造成严重破坏、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②事故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事故状态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机油泄漏产生燃烧、爆炸后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废机油泄漏流入土壤和地表水环境会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废机油燃烧产生的燃烧热,将对产生点周围植被产生灼烧影响,但事故后可进行复植,因此,热辐射对生态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③事故对敏感点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设有紧急截断系统,在事故时能及时截断气源,事故影响范围有限,且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极小。事故时对周围集中居住住户不会造成影响。

④次生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在事故状态下,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废机油燃烧生成的主要产物为CO2、CO、NOx等,仅在事故刚发生时有少量CO2等释放,且很快就能扩散,不会长期影响空气质量,对项目拟建地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污染影响。事故时废机油燃烧主要用灭火器等进行灭火,若引发林地、耕地火灾时,会产生一定的消防水,但该类消防水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对项目拟建地周围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6)风险防范措施

1)CO2储罐设置及安全防范要求

项目采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使用的CO2由氧气厂直接提供,运输方式采用槽车运送,储罐采用组合、安全系统阀,使用两组安全阀同时工作,在安全阀定期校验时可关闭一侧,另一侧继续工作,确保储罐的安全运行。储罐内容器上部设置压力表差压式液位计和液位对照表,可以随时掌握容器储存量及压力变化,便于充装机排液时的操作。CO2储罐装设名牌,注明名称、设计温度、设计压力、编号、容积等相关参数。

CO2储罐安全防范要求:仪器、仪表、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送验、检验单位须取得合法资质,安装修理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相应资质。运输用槽车向储槽罐装时,须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场监护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不得使用任何手段使其变形、壁厚减薄等。CO2储罐独立放置,与生产车间分开,储罐区通风。专人操作,储罐运营期取得质检合格报告。

2)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生产车间和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其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②按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避免漏电、短路、过流、过载、过热等而造成的绝缘失效或线路着火,定期检查厂房内的电源、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

③禁止在生产车间、原料房等存放处吸烟、明火等,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火标识。

④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⑤花椒油、核桃油等易燃物品储存处应张贴禁火、禁烟标志,适当位置设置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沙箱等。

3)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隔油池:应采用地下混凝土结构,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施工要求,防水混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配制而成,其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

②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避免容量过多溢出,造成环境影响。

③危废暂存间:本次环评提出项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并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在厂区内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250px,并按重点防渗要求做防渗处理。

除此之外,还应做到以下两点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1.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方案及应急处理事故的队*,一旦发生意外,处惊不变,能迅速地解决问题和处理事故现场,使环境损失、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降至最小。

4)污水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

①为避免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的可能性,在污水处理站考虑备用水泵和鼓风机的设置,并设置移动泵,这样即使个别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了故障,整个污水处理设施不至于完全停止运行。

②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用于储存生产车间生产出现异常时事故排放的不合格出水及整个污水处理站最终出水不合格时的回流水。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检,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反馈上级并停止生产,待检修完成后方可继续生产。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故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在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上述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

(7)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纲要,见表4-28。

表4-2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纲要

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总则--2危险源情况详细说明危险源类型、数量、分布及其对环境的风险3应急计划区管线临近地区4应急组织由站内专人负责——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5应急状态分类应急响应程序规定环境风险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状态分类,以此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6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防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水或低压蒸汽幕、喷淋设备、防毒服和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7应急通讯通告与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通告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等事项8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由专业人员对环境风险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免再次发生事故,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9应急防护措施消除泄漏措施及需使用器材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泄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临近地区:划分腐蚀区域,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及相应的设备配备10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保护公众健康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制定毒物的应急剂量、现场及临近装置人员的撤离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临近地区:制定受事故影响的临近地区内人员对毒物的应急剂量、公众的疏散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11应急状态中止恢复措施 事故现场: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秩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生产措施临近地区:解除事故警戒、公众返回和善后恢复措施12人员培训与演时安排事故处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演台、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废气排放口应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3)固体废物贮存规范化要求

对于各类固体废物设置的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①各种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③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标志牌。

(4)排放口图形标志

噪声排放源图形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详见下表。

表5-1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本项目排放口设置情况1废水排放口表示废水向水体环境排放项目废水回用于林地绿化,不外排2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设置1个废气排放口3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1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4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5/危险废物暂存间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

(5)排放口立标

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且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边缘距离地面约2m;可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6)排放口建档管理

①本项目应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②根据排污口管理内容要求,项目环保措施完善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③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变更的需报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2.1排污许可办理

排污单位在规定的排污许可申请时限,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排污许可申请材料。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核发环保部门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手里或者不予手里排污许可证申请的决定,同意受理的进入审核流程,核发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办发[2016] 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食用植物油加工(C1331)、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C1469)、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照表4-24确定,本项目应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表5-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11植物油加工133/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20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22饮料制造152/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其他*

2.2排污许可证管理

1)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发生以下事项变化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①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

②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

③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

④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⑤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2)排污许可证的补办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建设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3)其他相关要求

①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③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因子、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④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⑤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⑥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根据国办发[2016]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3、自行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了解环境污染动态变化,以便积极采取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减小因生产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当厂区内大气环境、生活污水和声环境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当地环保部门监测,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业一调味品、发酵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5-3 项目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执行标准运营期废气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SO2、NOX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厂区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2个点颗粒物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VOCS每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废水厂区综合废水排放口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每半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噪声厂界东、南、西、北和东南侧敏感点5个点位等效连续A声级每年1次,每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一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5)中2类

4、“三同时”竣工验收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以污染影响类为主,可参考生态环保部9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编制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见下表。

表5-4 项目竣工验收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环保设施、措施效果废水雨污分流项目区生产废水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套(厌氧型,设计处理规模70m3/d,污水设施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措施: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雨水截排水沟在场址四周设施截排水沟,断面尺寸1500px×1500px,长约100m,采用浆砌片石并砂浆抹面将雨水导流至厂区外生活区生活废水①隔油池,1个,容积3m3②化粪池,1个,容积15m3③污水处理设施1套,厌氧+好氧型,设计处理规模70m3/d(以上污水设施均应做好防渗防漏处理)措施: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办公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浓度限值废气锅炉废气排放口NOX采用袋式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限值SO2颗粒物生产车间颗粒物研磨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所在车间密闭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表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VOCS车间密闭,并安装排气扇通风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烟囱排放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固体废物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去最近的政府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100%处置筛选工序原料残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生产工序废油渣统一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加工厂家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生产工序废白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或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废油污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到桶中,并按要求进行回收处理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后由周围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生产设备维修、维护废机油用检修废油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其他固废废脂肪酸、蜡质用专用容器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环境管理1、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监控工作,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2、加强项目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的分区及防渗防漏管理。3、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4、跟进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


六、结论

6.1结论

本项目为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地 (略) 巧家县大寨镇海口村,占地面积4015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建设成品与原材料库房4087m2,前处理车间3080m2,深加工车间2659 m2,二氧化碳萃取车间2659 m2,装封车间3066 m2,食堂和宿舍1161m2,综合办公楼1529m2,其他配套设施(应急广场、停车区、道路、排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等)约13000 m2;厂地硬化约33000m2,绿化约7661 m2。公用工程依托使用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鲜花椒约2500t,加工青核桃约3000t。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7.3万元,环保投资站总投资的0.182%。

项目属于农产品加工项目,采用液压压榨工艺技术生产核桃油、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花椒精油等产品。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十九、轻工”中第28项“菜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以及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植物油”。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不违背巧家县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低,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治理后,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的使用功能。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6.2建议

(1)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明确环境管理的责任分配。

(3)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4)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自觉维护项目的生态环境和景观设施,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

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NOx




591.70kg/a


591.70kg/a


SO2




986.17kg/a


986.17kg/a


颗粒物




0.87kg/a


0.87kg/a


无组织粉尘




0.0625t/a


0.0625t/a


无组织VOCS




0.3t/a


0.3t/a


食堂油烟




5.4kg/a


5.4kg/a


废水

生产废水




9796.54t/a


9796.54t/a


生活废水




2400t/a


2400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19.2t/a


19.2t/a


原料筛选残渣




3245.859t/a


3245.859t/a


废油渣




66.0t/a


66.0t/a


废包装材料




2.5t/a


2.5t/a


废白土




1.391t/a


1.391t/a


污泥




2.44t/a


2.44t/a


粪污




/


/


隔油池废油




/


/


危险废物

维修废机油




0.05t/a


0.05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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