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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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联 (略) 5万吨/年

  PVDF及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工程)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内蒙古联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6°55"16.90",北纬39°09"41.33"。本项目东侧为在建项目内蒙 (略) BDO一体化项目(一期),南侧为内蒙古 (略) 拟建场地,北侧、西侧为空地。厂区四邻关系见图2.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环评内容为内蒙古联 (略) 5万吨/年PVDF及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工程),本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PVDF车间、仓库、罐区、一般固废仓库、危废暂存间、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等,建设完成后形成1万吨/年PVDF,3万吨/年R152a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本期工程投资*.03万元。

  占地面积:本期工程占地*m2。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360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h。

  1、废气

  本项目产品种类较多,相应废气种类也偏多,生产工艺废气包括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及粉尘颗粒物,设计将各种废气分别进行处理。

  PVDF车间:干燥、破碎、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电石卸车工段、电石破碎和*炔发生上料工段粉尘分别经收集后由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石卸车工段排气筒为2#排气筒,电石破碎和*炔发生上料工段排气筒为3#排气筒);R152a催化剂制备过程中产生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

  焚烧炉: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脱气塔不凝气、废催化剂、精馏釜残经焚烧炉焚烧后,废气经急冷塔+喷淋塔+两级水洗塔+两级碱洗塔+湿式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SCR脱硝后,最终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沼气、恶臭气体及挥发性有机物均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6#排气筒)。

  罐区:盐酸储罐配套二级水洗加碱洗处理;氢氟酸储罐配套二级水洗加碱洗处理。酸性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通过储罐区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7#排气筒)。

  2、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处理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等。R152a装置、焚烧炉、罐区的碱洗废水经过脱氟处理后同工艺废水、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用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池,循环水池排水同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电石渣、废分子筛、反应釜釜底废催化剂、精馏釜残、废分子筛、过滤滤饼、废水除氟废盐、废活性炭、污泥、废活性炭、机修废油、废分子筛、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厂区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反应釜釜底废催化剂、精馏釜残排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废分子筛、过滤滤饼、废水除氟废盐、废活性炭、污泥、机修废油、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经分类包装、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石渣集中收集至电石渣筒仓,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及置于厂房内等声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情况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

  5、地下水

  对风险状况下污水处理站防渗层破损短时泄漏和氟化氢储罐瞬时泄漏进行了预测。正常状况下企业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厂区防渗,并且定期检查,防渗层发生破损及时修补,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清理,定期监测,可避免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非正常状况污水处理站含氟化物废水泄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切断泄露源后,污染晕向下游迁移,最大浓度受地下水的稀释作用的影响逐渐减小,但由于评价区含水层岩性以砂砾岩、粗砂岩为主,渗透系数小,地下水径流速度较慢,污染晕向下游迁移速度较慢,以扩散为主,污染晕中心最大浓度在预测第5000天对地下水影响基本消失。

  评价范围内无分散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从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角度上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6、土壤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的量。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总尾气处理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对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设置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并且设置了事故水池,可以有效减小废水对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了防渗和封闭处理。

  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及其周围200m范围内均为工业建设用地,没有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因此,本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5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联 (略) 5万吨/年

  PVDF及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工程)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内蒙古联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6°55"16.90",北纬39°09"41.33"。本项目东侧为在建项目内蒙 (略) BDO一体化项目(一期),南侧为内蒙古 (略) 拟建场地,北侧、西侧为空地。厂区四邻关系见图2.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环评内容为内蒙古联 (略) 5万吨/年PVDF及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工程),本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PVDF车间、仓库、罐区、一般固废仓库、危废暂存间、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楼等,建设完成后形成1万吨/年PVDF,3万吨/年R152a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本期工程投资*.03万元。

  占地面积:本期工程占地*m2。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360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h。

  1、废气

  本项目产品种类较多,相应废气种类也偏多,生产工艺废气包括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及粉尘颗粒物,设计将各种废气分别进行处理。

  PVDF车间:干燥、破碎、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电石卸车工段、电石破碎和*炔发生上料工段粉尘分别经收集后由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石卸车工段排气筒为2#排气筒,电石破碎和*炔发生上料工段排气筒为3#排气筒);R152a催化剂制备过程中产生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

  焚烧炉:电石*炔/R152a联合装置脱气塔不凝气、废催化剂、精馏釜残经焚烧炉焚烧后,废气经急冷塔+喷淋塔+两级水洗塔+两级碱洗塔+湿式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塔+SCR脱硝后,最终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5#排气筒)。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沼气、恶臭气体及挥发性有机物均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6#排气筒)。

  罐区:盐酸储罐配套二级水洗加碱洗处理;氢氟酸储罐配套二级水洗加碱洗处理。酸性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通过储罐区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7#排气筒)。

  2、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处理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等。R152a装置、焚烧炉、罐区的碱洗废水经过脱氟处理后同工艺废水、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用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池,循环水池排水同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电石渣、废分子筛、反应釜釜底废催化剂、精馏釜残、废分子筛、过滤滤饼、废水除氟废盐、废活性炭、污泥、废活性炭、机修废油、废分子筛、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厂区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反应釜釜底废催化剂、精馏釜残排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废分子筛、过滤滤饼、废水除氟废盐、废活性炭、污泥、机修废油、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经分类包装、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电石渣集中收集至电石渣筒仓,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及置于厂房内等声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情况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

  5、地下水

  对风险状况下污水处理站防渗层破损短时泄漏和氟化氢储罐瞬时泄漏进行了预测。正常状况下企业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做好厂区防渗,并且定期检查,防渗层发生破损及时修补,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清理,定期监测,可避免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非正常状况污水处理站含氟化物废水泄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切断泄露源后,污染晕向下游迁移,最大浓度受地下水的稀释作用的影响逐渐减小,但由于评价区含水层岩性以砂砾岩、粗砂岩为主,渗透系数小,地下水径流速度较慢,污染晕向下游迁移速度较慢,以扩散为主,污染晕中心最大浓度在预测第5000天对地下水影响基本消失。

  评价范围内无分散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从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角度上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6、土壤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的量。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总尾气处理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对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罐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设置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并且设置了事故水池,可以有效减小废水对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了防渗和封闭处理。

  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及其周围200m范围内均为工业建设用地,没有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因此,本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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