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政文〔2023〕32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
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确定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请示》(寿交〔2023〕23号)收悉。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同意确定福建恒 (略) 、 (略) 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特此批复。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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