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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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政文〔2023〕32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

  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确定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请示》(寿交〔2023〕23号)收悉。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同意确定福建恒 (略) 、 (略) 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特此批复。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

  寿政文〔2023〕32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

  确定寿宁县重点货源单位的批复

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确定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请示》(寿交〔2023〕23号)收悉。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同意确定福建恒 (略) 、 (略) 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特此批复。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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