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ABS装置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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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评*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 ABS 装置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中国石化上海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中国石化上海 (略) ABS
装置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已受
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拟在上海化工区博工路 10 号高桥石化现有厂区内建
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 ABS 生产线,生产能力为 7.5 万吨/年,
同时将现有 3 条 ABS 生产线的原有批复产能共 20 万吨/年提高至设计
生产能力共 22.5 万吨/年每条生产线均提高至 7.5 万吨/年。项目
实施后,全厂 ABS 的生产能力达到 30 万吨/年。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益 (略) 编制了报告
书。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
实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
2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切粒单元水浴系统废水和地面清
洁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纳管有机废水 pH 值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应达到与中法水务签订的纳管
协议限值,*苯苯*烯*烯腈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表 1 间接排放限值,石油类挥发酚应达到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1 间接排放限
值。循环冷却水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纳管无机废水 pH 值化
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表 1 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 1 直接排放限值中的二者取严限值,石油类应
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1 直接排
放限值。生活污水纳入化工区生活污水管网,纳管水质应达到中法水
务纳管协议限值。
2项目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真空系统废气滤网静置废气以
及新增生产线的模头挤出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进入现有的苯
酚*酮装置 RTO 焚烧,最终通过一根高度为 16.8 米的现有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表 5 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表 5 中二者取严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6 中二者
取严限值,*烯腈苯*烯*苯*烯酸*酯排放浓度应达到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臭气
3
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表 1 限值要求。
现有 1ABS 生产线产生的模头挤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新建加热
炉焚烧,通过一根高度为 3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非*
烷总烃苯*烯和*烯腈排放浓度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和烟气黑度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
2018中表 3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1/*表 1 限值要求。
现有及新增共4条ABS生产线产生的均化器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
后,通过一根高度为 1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苯*烯和非*
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 5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表 1 限值要求。旋风分离器料斗
回掺料斗料仓和回掺料仓产生的气力输送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
一根高度为 1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
排气筒进出口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生产装置
物料输送管道储罐实验室等应加强密封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
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7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苯*
烯*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
2016中表 3表 4 限值要求,*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
4
排放标准DB31/*中表 3 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厂区内非
*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附录 A 限值。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
确保南侧厂界其余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4 类3 类标准。
5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 (略) 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
所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ABS 树脂焦油废活性炭含*烯腈废液
含*烯腈焦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应按
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6应根据报告书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以新带
老措施。
7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0.0894 吨/年氨氮排放量 0.0059
吨/年,其中氨氮实施倍量削减,因此化学需氧量申请总量为 0.0894
吨/年,氨氮申请总量为0.0118吨/年,总 (略) 平衡。新增VOCs
排放量 2.0259 吨/年氮氧化物 0.921 吨/年烟粉尘 0.189 吨/年,
总量指标由上海化工区内部平衡。其中,VOCs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
分别通过上海化工区十四五区域削减方案中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
公司 2024 年计划实施的*烯酸装置尾气吸收项目和上海赛科石油化
(略) 2023 年拟完成的*烯裂解炉低氮改造项目的削减量
进行等量替代。
5
8应根据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防渗措施,定期开
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9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
制度,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
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应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
10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
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应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
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11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
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
对环境的影响。夜间施工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
三全厂生产装置均应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各项批复要求,严格
控制污染物排放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
续。
四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6
盖章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
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
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号的有关
要求落实监管。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 (略) 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5 月 16 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化 (略) 节能减
(略) 上海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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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评*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 ABS 装置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中国石化上海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中国石化上海 (略) ABS
装置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已受
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项目拟在上海化工区博工路 10 号高桥石化现有厂区内建
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 ABS 生产线,生产能力为 7.5 万吨/年,
同时将现有 3 条 ABS 生产线的原有批复产能共 20 万吨/年提高至设计
生产能力共 22.5 万吨/年每条生产线均提高至 7.5 万吨/年。项目
实施后,全厂 ABS 的生产能力达到 30 万吨/年。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益 (略) 编制了报告
书。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
实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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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切粒单元水浴系统废水和地面清
洁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纳管有机废水 pH 值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应达到与中法水务签订的纳管
协议限值,*苯苯*烯*烯腈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表 1 间接排放限值,石油类挥发酚应达到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1 间接排放限
值。循环冷却水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纳管无机废水 pH 值化
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表 1 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 1 直接排放限值中的二者取严限值,石油类应
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1 直接排
放限值。生活污水纳入化工区生活污水管网,纳管水质应达到中法水
务纳管协议限值。
2项目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真空系统废气滤网静置废气以
及新增生产线的模头挤出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进入现有的苯
酚*酮装置 RTO 焚烧,最终通过一根高度为 16.8 米的现有排气筒排
放。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表 5 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表 5 中二者取严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应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6 中二者
取严限值,*烯腈苯*烯*苯*烯酸*酯排放浓度应达到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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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表 1 限值要求。
现有 1ABS 生产线产生的模头挤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新建加热
炉焚烧,通过一根高度为 3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非*
烷总烃苯*烯和*烯腈排放浓度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和烟气黑度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
2018中表 3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1/*表 1 限值要求。
现有及新增共4条ABS生产线产生的均化器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
后,通过一根高度为 1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苯*烯和非*
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 5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表 1 限值要求。旋风分离器料斗
回掺料斗料仓和回掺料仓产生的气力输送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
一根高度为 15 米的新建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5 限值要求。
排气筒进出口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生产装置
物料输送管道储罐实验室等应加强密封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
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7 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苯*
烯* (略)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
2016中表 3表 4 限值要求,*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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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DB31/*中表 3 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厂区内非
*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附录 A 限值。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
确保南侧厂界其余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4 类3 类标准。
5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 (略) 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
所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
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ABS 树脂焦油废活性炭含*烯腈废液
含*烯腈焦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应按
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6应根据报告书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以新带
老措施。
7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0.0894 吨/年氨氮排放量 0.0059
吨/年,其中氨氮实施倍量削减,因此化学需氧量申请总量为 0.0894
吨/年,氨氮申请总量为0.0118吨/年,总 (略) 平衡。新增VOCs
排放量 2.0259 吨/年氮氧化物 0.921 吨/年烟粉尘 0.189 吨/年,
总量指标由上海化工区内部平衡。其中,VOCs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
分别通过上海化工区十四五区域削减方案中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
公司 2024 年计划实施的*烯酸装置尾气吸收项目和上海赛科石油化
(略) 2023 年拟完成的*烯裂解炉低氮改造项目的削减量
进行等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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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根据报告书意见,落实相应地下水防渗措施,定期开
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9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
制度,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
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应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
10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
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应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
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11应按照报告书意见,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
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
对环境的影响。夜间施工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
三全厂生产装置均应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各项批复要求,严格
控制污染物排放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
续。
四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6
盖章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
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本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
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沪环评* 号的有关
要求落实监管。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 (略) 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六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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