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天津海河瑞诚 (略) 新建CDM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海河瑞诚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第九大街51号融达大厦B座一层北侧

天津环 (略)

津开环评〔2023〕38号

2023.5.6

2

关于天津丰 (略) 年产1.8万吨铝合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丰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泰丰路185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39号

2023.5.10

3

关于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燃油泵无刷泵芯转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相安路6号

众诚安环(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40号

2023.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宝信大厦28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天津海河瑞诚 (略) 新建CDM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海河瑞诚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第九大街51号融达大厦B座一层北侧

天津环 (略)

津开环评〔2023〕38号

2023.5.6

2

关于天津丰 (略) 年产1.8万吨铝合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丰 (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泰丰路185号

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39号

2023.5.10

3

关于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燃油泵无刷泵芯转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迪安汽车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相安路6号

众诚安环(天津) (略)

津开环评〔2023〕40号

2023.5.1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