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拟对浙江夏冬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5月17日拟对浙江夏冬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改造提升项目 | (略) (略) 大道1318号 | 浙江 (略) | 杭州 (略) |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及修改单(原环保部公告 2015 年第19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过滤装置、水膜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通过离地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排放限值;污水站臭气加盖收集后,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通过离地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标准。加强车间通风,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废纱线、废面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利用。污水处理的污泥委托有污泥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机油空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改造提升项目 | (略) (略) 大道1318号 | 浙江 (略) | 杭州 (略) |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20万件无缝一体成型毛衣、70万件羊毛衫、15万件羊绒衫及45万件针织服饰。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及修改单(原环保部公告 2015 年第19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经“过滤装置、水膜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通过离地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排放限值;污水站臭气加盖收集后,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通过离地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标准。加强车间通风,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废纱线、废面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利用。污水处理的污泥委托有污泥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机油空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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