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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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

拟建地点: (略) (略) ,安福寺镇、问安镇及仙女镇。

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主要包含农业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项目、资源处理和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电商绿色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

(1)农业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0亩,新建水肥一体化1400亩,购置智慧农场精准管理软件6套,农机设备40台,新建大棚200亩,新建智能温室25000平方米。

(2)资源处理和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养殖桶圈养设备300套,新建湿地24000平米,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1套,废弃果资源化设施1套,新建改造垃圾收运设施3套,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6套,新建供水管道*米。

(3)电商绿色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改造农业电商服务厂房9600平米。

(4)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太阳能光伏板588平米,安装在仓库屋顶,自发自用,节约项目运营成本,推广新能源广泛使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王宏云

电话:?*/0717-*?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马家店街道胜利路1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略) (略)

2023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

拟建地点: (略) (略) ,安福寺镇、问安镇及仙女镇。

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枝江子项目主要包含农业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项目、资源处理和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电商绿色流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

(1)农业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20000亩,新建水肥一体化1400亩,购置智慧农场精准管理软件6套,农机设备40台,新建大棚200亩,新建智能温室25000平方米。

(2)资源处理和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养殖桶圈养设备300套,新建湿地24000平米,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1套,废弃果资源化设施1套,新建改造垃圾收运设施3套,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6套,新建供水管道*米。

(3)电商绿色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改造农业电商服务厂房9600平米。

(4)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购置太阳能光伏板588平米,安装在仓库屋顶,自发自用,节约项目运营成本,推广新能源广泛使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王宏云

电话:?*/0717-*?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马家店街道胜利路1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略) (略)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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