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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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高大乡高大村委会三组木乃箐

三、建设单位名称: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玉溪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租用原高大红砖厂用地,占地8401.14m2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形成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水溶肥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动车尾气,进行施工场地区域四周设硬质围挡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区域设置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施工场地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定期洒水抑尘,遇降水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对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苫盖;物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减少扬尘产生量。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进行洒水抑尘;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车辆行车路线,尽量避开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载建筑原料及建筑垃圾车辆噪声等。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石等建筑废料,除可利用部分外均定期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周边垃圾中转站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无害化处理恶臭废气、有机肥生产车间原料破碎废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恶臭运行过程破碎机和畜禽破碎机整体密闭,破碎后使用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至灭菌罐,废气主要产生于下料、破碎,灭菌车间、发酵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塔(过滤法)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原料破碎过程中破碎机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肥料元素破碎研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喷淋废水、锅炉及软水制备强制排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气喷淋废水、软水站及锅炉强制排污可直接回用于发酵工序补充用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高温灭菌罐灭菌消毒后,可回用于发酵工序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提升机、破碎机、干化机和压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将设备置于车间内,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厂界噪声。项目运营期各噪声源经降噪措施处理后,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过程中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弃的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重新返回搅拌工序生产利用;暂存在物料车间内隔出的一间临时堆存地,随后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投资备案证情况: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单位)填报的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项目)备案信息已收到。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已完成备案。

高大傣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选址意见: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选址地点位于通海县高大乡高大社区三组木乃篙,属于采矿用地,该项目选址地点已纳入高大社区村庄规划范围,同意该选址。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况:该选址地点同意设立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并按照程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高大乡高大村委会三组木乃箐

三、建设单位名称: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玉溪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租用原高大红砖厂用地,占地8401.14m2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形成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水溶肥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动车尾气,进行施工场地区域四周设硬质围挡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区域设置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施工场地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定期洒水抑尘,遇降水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对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防尘网苫盖;物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减少扬尘产生量。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进行洒水抑尘;合理规划施工运输车辆行车路线,尽量避开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载建筑原料及建筑垃圾车辆噪声等。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石等建筑废料,除可利用部分外均定期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周边垃圾中转站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无害化处理恶臭废气、有机肥生产车间原料破碎废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恶臭运行过程破碎机和畜禽破碎机整体密闭,破碎后使用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至灭菌罐,废气主要产生于下料、破碎,灭菌车间、发酵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塔(过滤法)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原料破碎过程中破碎机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肥料元素破碎研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喷淋废水、锅炉及软水制备强制排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气喷淋废水、软水站及锅炉强制排污可直接回用于发酵工序补充用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高温灭菌罐灭菌消毒后,可回用于发酵工序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提升机、破碎机、干化机和压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将设备置于车间内,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厂界噪声。项目运营期各噪声源经降噪措施处理后,四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过程中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弃的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重新返回搅拌工序生产利用;暂存在物料车间内隔出的一间临时堆存地,随后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投资备案证情况: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单位)填报的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项目)备案信息已收到。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已完成备案。

高大傣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选址意见:天*久力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新建年无害化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及年产10万吨绿色水溶肥项目”选址地点位于通海县高大乡高大社区三组木乃篙,属于采矿用地,该项目选址地点已纳入高大社区村庄规划范围,同意该选址。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况:该选址地点同意设立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并按照程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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