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新建业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宁市新建业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普宁市新建业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科技工 (略) (略) 厂内。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台4t/h的燃煤蒸汽锅炉及相应配套的1根35m烟囱,利用现有1台4t/h的燃煤导热油锅炉改造为1台4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仍为32308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65832.2平方米,锅炉房面积150平方米,原项目生产规模、工艺以及性质等不变,锅炉房位置及原有布局不变,锅炉烟囱高度改为35米。技改后产品类型和产量不变,年产化纤涤纶短纤64000吨、塑料粒28000吨,塑料碎片22000吨。

(二)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略)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天津天 (略) 编写了《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揭市环(普宁)审[2019]34号)。获得批复后, (略) (略) 开始本项目的建设,并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完善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同时投入使用,于2022年12月3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5Y001R)。项目从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后因自身因素, (略) (略) 与普宁 (略) 经充分协商,于2022年6月22日达成转让协议: (略) (略) 将原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产权及该场地上的所有建筑物的使用权、以及原有所取得的经营生产许可证、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等的相关手续,全部转让给普宁 (略) 。转让完成后,普宁 (略) 于2022年9月13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W), (略) (略) 厂区纳入该许可证管理范围。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建成后尚未完成环保验收,由普宁 (略) 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继续项目的调试工作并完成本次验收。。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验收标准,建设及调试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经理,135 3199 76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终稿)

普宁市新建业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科技工 (略) (略) 厂内。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2台4t/h的燃煤蒸汽锅炉及相应配套的1根35m烟囱,利用现有1台4t/h的燃煤导热油锅炉改造为1台4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仍为32308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65832.2平方米,锅炉房面积150平方米,原项目生产规模、工艺以及性质等不变,锅炉房位置及原有布局不变,锅炉烟囱高度改为35米。技改后产品类型和产量不变,年产化纤涤纶短纤64000吨、塑料粒28000吨,塑料碎片22000吨。

(二)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略)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天津天 (略) 编写了《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揭市环(普宁)审[2019]34号)。获得批复后, (略) (略) 开始本项目的建设,并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完善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同时投入使用,于2022年12月3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5Y001R)。项目从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后因自身因素, (略) (略) 与普宁 (略) 经充分协商,于2022年6月22日达成转让协议: (略) (略) 将原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产权及该场地上的所有建筑物的使用权、以及原有所取得的经营生产许可证、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等的相关手续,全部转让给普宁 (略) 。转让完成后,普宁 (略) 于2022年9月13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W), (略) (略) 厂区纳入该许可证管理范围。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建成后尚未完成环保验收,由普宁 (略) 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继续项目的调试工作并完成本次验收。。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符合验收标准,建设及调试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经理,135 3199 76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终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