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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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报送的《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娄星区石井镇祖师村老屋组

建设单位

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宇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80平方米,新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年回收电子电器塑料外壳及边角料5000吨,年生产粉料7142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施工设备、机动车运行废气。

采取如下减缓及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②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③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

④在施工区与道路结合段设置洒水抑尘设施,对施工扬尘产生的作业点定时洒水,减小起尘。

⑤施工期间,载重汽车、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会排放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运作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施工机械运作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及物料装卸碰撞噪声、施工人员活动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为70-95dB(A)。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材料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输影响沿线居民休息;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对施工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回填低洼处;建筑垃圾设临时堆场,并做好防扬尘措施,有效区分建筑垃圾类型,可回收利用部分交废品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输送、破碎粉尘,筛分、球磨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输送、破碎粉尘采取喷淋洒水、厂房封闭的措施处理;筛分和球磨工序设备全密闭,采用湿法工艺,入口处喷雾湿式降尘;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2.0mg/m3)。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喷淋废水全部随产品带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通过建设的排水沟,流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如破碎机、球磨机等,上述设备运行时,噪声强度约为80~85dB(A)。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铲车控制车速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交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报送的《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娄星区石井镇祖师村老屋组

建设单位

娄星区宏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宇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80平方米,新建废旧资源回收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年回收电子电器塑料外壳及边角料5000吨,年生产粉料7142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施工设备、机动车运行废气。

采取如下减缓及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②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③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

④在施工区与道路结合段设置洒水抑尘设施,对施工扬尘产生的作业点定时洒水,减小起尘。

⑤施工期间,载重汽车、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会排放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运作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施工机械运作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排入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运输车辆及物料装卸碰撞噪声、施工人员活动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为70-95dB(A)。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材料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输影响沿线居民休息;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对施工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回填低洼处;建筑垃圾设临时堆场,并做好防扬尘措施,有效区分建筑垃圾类型,可回收利用部分交废品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输送、破碎粉尘,筛分、球磨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输送、破碎粉尘采取喷淋洒水、厂房封闭的措施处理;筛分和球磨工序设备全密闭,采用湿法工艺,入口处喷雾湿式降尘;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2.0mg/m3)。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喷淋废水全部随产品带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通过建设的排水沟,流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如破碎机、球磨机等,上述设备运行时,噪声强度约为80~85dB(A)。通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降噪,铲车控制车速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交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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