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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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5-17 08:28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杨冰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改建项目






    偏岭镇五间房村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厂






    辽宁丰泰 (略)

    项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五间房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企业现有2条生产线,其中1#生产线年产2万吨白云石粉、钙粉,于2019年经原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岫环批[2019]60号),于2020年4月9日通过了自主验收。1#生产线存在设备布置不合理、主要设备和除尘设备老化等问题,现将原有设备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全部更新。改建后产品质量提升,粒度范围变细,产量仍为年产2万吨白云石粉、钙粉,现有2#生产线不发生变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一)主要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二)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三)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不合格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5-17 08:28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杨冰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改建项目






    偏岭镇五间房村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国伟钙粉厂






    辽宁丰泰 (略)

    项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五间房村,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企业现有2条生产线,其中1#生产线年产2万吨白云石粉、钙粉,于2019年经原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岫环批[2019]60号),于2020年4月9日通过了自主验收。1#生产线存在设备布置不合理、主要设备和除尘设备老化等问题,现将原有设备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全部更新。改建后产品质量提升,粒度范围变细,产量仍为年产2万吨白云石粉、钙粉,现有2#生产线不发生变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一)主要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二)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三)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四)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沉降粉尘、不合格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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