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铁木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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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铁木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3年4月22日, (略) 铁 (略) 组织召开“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根据《黄山市铁木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1.97%。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m2,实际建设内容:生产厂房1栋、门卫室、办公室、配电房等配套工程、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实际年产能为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夹胶玻璃。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见表2-1。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验收内容: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生产线;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门卫室、配电房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铁 (略) 于2020年9月委托安徽 (略) 对“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0月28日以歙环字[2020]115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22年8月, (略) 铁 (略) 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我公司于2022年10月20、21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1.97%。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时,经租赁单位同意 (略) 办公楼之间的空地改造为原料区和成品区。其他无较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2t/d,即3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往歙县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产生的废气为中空玻璃密封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玻璃磨边、打孔时产生的颗粒物。
(1)有机废气
封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磨边、打孔粉尘
磨边、打孔工序均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冷却和抑尘,打孔时水流会经钻头流出冷却和抑尘,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被水流带入沉淀池中,极少量的粉尘被高速旋转的砂轮和钻头带出,产生量难以估算,与玻璃的规格、密度等有关。此部分粉尘在车间内自由沉降后清扫外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废胶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由厂内收集暂存后外售。
(2)危险废物
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内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黄山 (略) 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封胶、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石油类等指标2天的日均值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罩、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在四周厂界外1m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废胶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由厂内收集暂存后外售。
(2)危险废物
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内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黄山 (略) 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现阶段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理情况如上表所示,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固废排放量为0,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后续要求
1、明确验收内容,针对建设内容进行相应环境监测;
2、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中相关要求的对照,说明变动情况;
3、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等检测数据的分析,完善三同时验收表;
4、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完善各类环保档案,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完善细化文本内容,补充风险防范内容,补充附图附件签章。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合格。
http://**_*.pdf
2023年4月22日, (略) 铁 (略) 组织召开“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根据《黄山市铁木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1.97%。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m2,实际建设内容:生产厂房1栋、门卫室、办公室、配电房等配套工程、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实际年产能为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夹胶玻璃。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见表2-1。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验收内容: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生产线;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门卫室、配电房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铁 (略) 于2020年9月委托安徽 (略) 对“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和中空夹胶玻璃加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0月28日以歙环字[2020]115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22年8月, (略) 铁 (略) 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我公司于2022年10月20、21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1.97%。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时,经租赁单位同意 (略) 办公楼之间的空地改造为原料区和成品区。其他无较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2t/d,即3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往歙县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产生的废气为中空玻璃密封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玻璃磨边、打孔时产生的颗粒物。
(1)有机废气
封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磨边、打孔粉尘
磨边、打孔工序均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冷却和抑尘,打孔时水流会经钻头流出冷却和抑尘,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被水流带入沉淀池中,极少量的粉尘被高速旋转的砂轮和钻头带出,产生量难以估算,与玻璃的规格、密度等有关。此部分粉尘在车间内自由沉降后清扫外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废胶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由厂内收集暂存后外售。
(2)危险废物
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内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黄山 (略) 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封胶、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玻璃清洗磨边打孔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石油类等指标2天的日均值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罩、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在四周厂界外1m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现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后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废胶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玻璃切割、磨边、打孔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渣、钢化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破碎的产品、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中空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垃圾由厂内收集暂存后外售。
(2)危险废物
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内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黄山 (略) 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现阶段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理情况如上表所示,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固废排放量为0,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后续要求
1、明确验收内容,针对建设内容进行相应环境监测;
2、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中相关要求的对照,说明变动情况;
3、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等检测数据的分析,完善三同时验收表;
4、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完善各类环保档案,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完善细化文本内容,补充风险防范内容,补充附图附件签章。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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