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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瑞龙)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瑞龙)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锡山路102号 |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位于璧山高新区,利用自有已建厂房,购置预发机、成型机、数控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聚苯板30万m3/年,装饰线条10万m3/年,汽车保险杠20万件/年。 | (1)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与职工生活废水、喷淋废水、冷却循环废水、树脂再生清洗废水一起经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6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本项目发泡、成型废气收集后进入“喷淋+干湿分离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9m高1#排气筒排放;砂浆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2#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9m高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4#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在密闭房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树脂,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 (略) 回收。一般固废区位于厂区一楼西北侧,面积约80m2,一般固废区应满足“三防要求”(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UV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一楼西北侧,面积约8m2。危险废物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危废暂存间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并设置标识标牌、托盘、导流沟、集液池。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璧山区锡山路102号 |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位于璧山高新区,利用自有已建厂房,购置预发机、成型机、数控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聚苯板30万m3/年,装饰线条10万m3/年,汽车保险杠20万件/年。 | (1)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1m3/d)处理后与职工生活废水、喷淋废水、冷却循环废水、树脂再生清洗废水一起经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6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本项目发泡、成型废气收集后进入“喷淋+干湿分离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19m高1#排气筒排放;砂浆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2#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9m高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4#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在密闭房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树脂,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 (略) 回收。一般固废区位于厂区一楼西北侧,面积约80m2,一般固废区应满足“三防要求”(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UV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一楼西北侧,面积约8m2。危险废物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危废暂存间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并设置标识标牌、托盘、导流沟、集液池。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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