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及地下空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及地下空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及地下空间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各街镇(经开区)、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各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区安委会《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建筑施工、燃气及地下空间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 (略)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实施意见和本区“85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突出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地下空间,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通过精准有力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通过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民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吴晓凤 委党组副书记
李建国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夏晓勇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静超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 云、张正平、李 娟、佘智超
曹 军、王欢林、沈志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夏晓勇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城市运行安全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检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全区范围内在建工地(包含装饰装修改建项目)。按照《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燃气行业:全区范围内从事燃气经营相关的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略) 燃气管理条例》、《 (略) 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及《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技术要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地下空间:全区范围内对公共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按照《 (略)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018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根据《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积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注重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和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促进国有企业发挥安全生产“头雁效应”。
四、时间安排
根据《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为以下4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相关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
(三)专项检查抽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区域内涉及重大隐患的建筑工地、燃气场站开展“全覆盖”检查。
区建管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区建设安全专委会、区燃气安全专委会、区地下空间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属地政府(经开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督查检查。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体系
各单位要把本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底板。要有针对性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落实责任,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与街镇、园区、相关企业和单位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联、资源共享、成果共建的常态化组织体系。
(二)紧扣责任主体
企业作为责任落实的第一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学,为有效开展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精准有效执法
各单位在部署阶段要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讲解、事故剖析、案例学。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在执法中既要杜绝心慈手软、失之于宽,又要避免行政权力滥用,法律使用和自由裁量不当,还要克服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思想,解决好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发现企业自查自该后仍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结合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活动内容。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本区已经或正在开展的厂房仓库,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不松劲不懈怠,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
(五)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委安委办;每月23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调度表(见附件)报委安委办;分别于2023年8月7日前、2023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委安委办。
附件: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
况调度表
2023年5月17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7日印发 |
附件:
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 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 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地区(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 6 | (略) 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区、街镇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注:1.区安委办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策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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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及地下空间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各街镇(经开区)、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各行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区安委会《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建筑施工、燃气及地下空间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 (略)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实施意见和本区“85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突出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地下空间,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通过精准有力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通过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 民 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吴晓凤 委党组副书记
李建国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夏晓勇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静超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 云、张正平、李 娟、佘智超
曹 军、王欢林、沈志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夏晓勇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城市运行安全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检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全区范围内在建工地(包含装饰装修改建项目)。按照《 (略)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燃气行业:全区范围内从事燃气经营相关的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略) 燃气管理条例》、《 (略) 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及《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技术要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地下空间:全区范围内对公共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按照《 (略)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018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根据《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积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注重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和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促进国有企业发挥安全生产“头雁效应”。
四、时间安排
根据《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为以下4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制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底前)。相关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台账并实行闭环管理。
(三)专项检查抽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区域内涉及重大隐患的建筑工地、燃气场站开展“全覆盖”检查。
区建管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查检查。
区建设安全专委会、区燃气安全专委会、区地下空间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属地政府(经开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督查检查。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体系
各单位要把本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底板。要有针对性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落实责任,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与街镇、园区、相关企业和单位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联、资源共享、成果共建的常态化组织体系。
(二)紧扣责任主体
企业作为责任落实的第一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学,为有效开展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精准有效执法
各单位在部署阶段要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讲解、事故剖析、案例学。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在执法中既要杜绝心慈手软、失之于宽,又要避免行政权力滥用,法律使用和自由裁量不当,还要克服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思想,解决好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发现企业自查自该后仍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结合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活动内容。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本区已经或正在开展的厂房仓库,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不松劲不懈怠,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
(五)及时报送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委安委办;每月23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调度表(见附件)报委安委办;分别于2023年8月7日前、2023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委安委办。
附件: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
况调度表
2023年5月17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7日印发 |
附件:
松江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 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 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地区(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 6 | (略) 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区、街镇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注:1.区安委办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策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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