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河〔2023〕20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梧审批河〔2023〕20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略) 龙圩区江南灌区管理站: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委托的广西 (略) 对《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具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概算审核。经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和投资概算评审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报告》的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
本治理工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工程治理总河长3000m,新建护岸总长1732.69m(左岸694.63m,右岸1038.06m),新建下河码头4座,护岸修复40m,施工便道1350m。
(二)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0.8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为664.51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为26.32万元。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级别为Ⅴ等,提防工程级别为5级,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标准设计。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布置方案及工程施工、管理方案。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及节能等方面措施。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1.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2.关于提交《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3.关于龙圩区中小河流项目名称变更的说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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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龙圩区江南灌区管理站: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委托的广西 (略) 对《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具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概算审核。经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和投资概算评审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报告》的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
本治理工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工程治理总河长3000m,新建护岸总长1732.69m(左岸694.63m,右岸1038.06m),新建下河码头4座,护岸修复40m,施工便道1350m。
(二)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0.8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为664.51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为26.32万元。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级别为Ⅴ等,提防工程级别为5级,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标准设计。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布置方案及工程施工、管理方案。
(五)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及节能等方面措施。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1.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2.关于提交《 (略) 龙圩区下小河广平镇平地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3.关于龙圩区中小河流项目名称变更的说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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