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不予作出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5月17日拟不予作出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 | (略) 宝塔区甘谷驿镇史家沟村 | 延 (略) | 陕西 (略) | (1)补充《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陕发〔2023〕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延政办函〔2022〕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引导建议的函(延市环函(2020)69号)等相关环境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相关分析判定情况。 (2)明确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核实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坝高、库底埋设的排洪设施、填埋区防渗层结构、填埋区导排气设施、表土临时堆场等)、填埋场库容,校核初期坝坝顶和坝底标高、坝顶宽度,明确截排水设施防洪设计标准、填埋区上游汇水面积、填埋区边坡削坡坡度,补充填埋场纵横剖面图、终了图,完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预处理区平面布置图,细化说明项目填埋作业工艺。 (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填埋场入场要求和保障措施。 (4)核实项目土石方平衡,补充表土临时堆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明确表土临时堆场环境保护措施。 (5)复核项目原辅材料种类及其消耗量,核实项目物料平衡、填埋区渗沥液产生量及项目水平衡,细化项目运行过程的防尘措施,据此核实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 | (略) 宝塔区甘谷驿镇史家沟村 | 延 (略) | 陕西 (略) | (1)补充《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陕发〔2023〕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延政办函〔2022〕66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2〕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引导建议的函(延市环函(2020)69号)等相关环境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相关分析判定情况。 (2)明确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核实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坝高、库底埋设的排洪设施、填埋区防渗层结构、填埋区导排气设施、表土临时堆场等)、填埋场库容,校核初期坝坝顶和坝底标高、坝顶宽度,明确截排水设施防洪设计标准、填埋区上游汇水面积、填埋区边坡削坡坡度,补充填埋场纵横剖面图、终了图,完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预处理区平面布置图,细化说明项目填埋作业工艺。 (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填埋场入场要求和保障措施。 (4)核实项目土石方平衡,补充表土临时堆场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明确表土临时堆场环境保护措施。 (5)复核项目原辅材料种类及其消耗量,核实项目物料平衡、填埋区渗沥液产生量及项目水平衡,细化项目运行过程的防尘措施,据此核实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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