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11440606MB2D25481M/2023-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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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11440606MB2D25481M/2023-00583

关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发布日期:2023-05-1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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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1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2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 (略) 年产水性涂料2400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3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粤储新能源(佛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线新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4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区汾江中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


佛环03环审〔2023〕21号.pdf

佛环03环审〔2023〕22号.pdf

佛环03环审〔2023〕23号.pdf

佛环03环审〔2023〕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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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1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2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 (略) 年产水性涂料2400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3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粤储新能源(佛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线新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4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区汾江中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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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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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1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2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 (略) 年产水性涂料2400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3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粤储新能源(佛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线新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4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区汾江中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57-*、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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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1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2

(略) 生态环境 (略) 顺德 (略) 迁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2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3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 (略) 年产水性涂料2400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3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粤储新能源(佛山)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线新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环审〔2023〕24号

2023年4月24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 (略) 禅城区汾江中 (略)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略) 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邮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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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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