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函》(银双创办函〔2023〕14号)已收悉。根据《关于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现将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略) 西夏区,东至同心街,西至文昌街。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自电源点敷设1回 YJLV22-8.7/15-3×185mm2型高压电缆1313m,安装3×185mm2型高压电缆终端头1套、中间头1套、T型头1套;过市政道路采用拉管敷设,拉管敷设1回PEΦ160管共260m;过绿化带采用地埋保护管敷设,地埋敷设1回PVC-CΦ160电力管共1010m,开挖回填电缆沟1010m,铺设警示带1010m,铺设标示桩50个;新建1.5m*1.5m电缆检查井1座。
三、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8万元,其他费用0.2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关于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文件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局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七、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函》(银双创办函〔2023〕14号)已收悉。根据《关于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现将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略) 西夏区,东至同心街,西至文昌街。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自电源点敷设1回 YJLV22-8.7/15-3×185mm2型高压电缆1313m,安装3×185mm2型高压电缆终端头1套、中间头1套、T型头1套;过市政道路采用拉管敷设,拉管敷设1回PEΦ160管共260m;过绿化带采用地埋保护管敷设,地埋敷设1回PVC-CΦ160电力管共1010m,开挖回填电缆沟1010m,铺设警示带1010m,铺设标示桩50个;新建1.5m*1.5m电缆检查井1座。
三、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8万元,其他费用0.2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关于实施银川中关村双创园杞里香枸杞健康产业园10kv电缆线路敷设工程项目的情况说明》文件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局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七、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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