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3〕34号关于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3-05-1715:50
宁发改字〔2023〕34号关于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3-05-1715:50
宁发改字〔2023〕34号
关于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明县幼儿园: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的请示》(宁幼报〔2023〕1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传承启超家风,推动文明家庭建设,传承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同意建设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5-*。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启超家风长廊原展面拆除,改PVC+UV材质展面、启超家风体验馆室内装修改造、安装多媒体互动设备、室内展面制作、电路敷设、门口走廊展面内容增加PVC+UV材质展面、任公亭浮雕8米砂岩拼接雕刻、启超家风袋、资料书启超家风故事绘本。
四、项目建设地点:
宁明县幼儿园内。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55万元,资金来源:宁明县2023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及 (略) 赞助。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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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字〔2023〕34号
关于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明县幼儿园: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的请示》(宁幼报〔2023〕1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传承启超家风,推动文明家庭建设,传承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同意建设宁明县幼儿园启超家风实践基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5-*。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启超家风长廊原展面拆除,改PVC+UV材质展面、启超家风体验馆室内装修改造、安装多媒体互动设备、室内展面制作、电路敷设、门口走廊展面内容增加PVC+UV材质展面、任公亭浮雕8米砂岩拼接雕刻、启超家风袋、资料书启超家风故事绘本。
四、项目建设地点:
宁明县幼儿园内。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55万元,资金来源:宁明县2023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及 (略) 赞助。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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